在清代官制体系中,提督位列从一品,与各省驻防将军、总督及巡抚同属封疆大吏之范畴。督抚虽在地方行政体系中地位显要,但并非文官仕途之极致。若履职出色,督抚尚有擢升至尚书或内阁大学士之可能。与之相较,提督的晋升之路却极为受限。咸丰朝以前,各省提督欲进一步升迁,几乎毫无可能,此情形与督抚形成鲜明对比。
究竟是何种因素致使提督未能获得升迁?总体而言,原因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关于汉族武职岗位设置所受之限制。在古代职官体系构建中,汉族武职岗位的设定并非随意为之,而是受到诸多因素的制衡。这些因素涵盖政治、军事、社会等多个层面,它们相互交织,深刻影响着汉族武职岗位的规划与布局,从根本上限定了其发展走向与实际功能的发挥。
在清代官制体系下,从品级维度审视,从一品的提督在理论层面存在晋升可能性。盖因清代武职设置中,尚设有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以及伊犁将军等职位。
然而,熟知清代历史的学者皆明晰,于清代官制体系中,武职正一品之职位,乃是专为满蒙旗人亲贵所设,此乃“满蒙缺”之范畴,汉族官员绝无染指之可能。
在清代的官僚体系架构中,领侍卫内大臣这一重要职位,其选拔任用有着严格规范。按定制,该职位仅能从满洲上三旗内遴选出的干练之士中,由皇帝予以亲自任命。整个清代时期,制度限制明确,下五旗的官员,几乎绝无可能获任领侍卫内大臣之职。
銮仪卫司职皇帝仪仗事宜,虽实际权力有限,然地位殊为尊崇。于官员任用方面,掌銮仪卫事大臣一职,历来皆从王公亲贵阶层中遴选,汉人几无染指之可能。
伊犁将军一职,其任职条件极为严苛。仅皇帝深度信赖的旗籍亲贵,方有获任资格,且此类亲贵皆需拥有公、侯等高级爵位。
从整体态势观之,清代统治者秉持崇满抑汉这一基本国策,于官制构建方面,对汉族武将的晋升途径施加了严苛限制。
其二,从军事职衔向文职岗位的转换,在历史情境中实属罕见。
前文已述,于武职体系内,各省提督的晋升路径已然封闭。若欲于仕途领域实现突破,唯武转文一途可供抉择。具体而言,可先转任巡抚、总督之职,进而谋取入阁拜相之机遇。
于历史演进进程中,文武官员的角色转换,多现于王朝肇始之际,彼时秉持“才兼文武,出将入相”之理念。然而,当官僚体制臻于完备、社会处于承平之态时,文武官员相互转任的情形则极为罕见。特别是对于汉族官员而言,此种现象更是凤毛麟角。
在清代的官员管理制度中,针对文武官员相互转任的把控极为严苛。据相关史料记载,整个清代期间,文武互转的案例总计仅102起。然而,值得着重指出的是,于这102起案例之中,汉人文武官员实现互转的情形,仅有4例。
在历史职官转换体系中,由文职转任武职的情形极为罕见。相反,以旗籍武官改任文职才是这一转换类型的主流。旗人在进行武职向文职的转变时,通常严格遵循品级对等原则。例如,步军尉、司信、炮官等武职,往往会转任为员外郎、同知、知州等品级相当的文职;而副参领、佐领等武职,则多对应转任给事中、御史等文职。
以下呈现的是有关汉人文武角色转换的四则实例:
于雍正元年,张良弼获选担任福建福宁直隶州知州之职,至雍正七年,调任福建兴化副将。嘉庆七年,刘清出任四川按察使,迨至嘉庆二十一年,转任山东登莱镇总兵。孙道仁身为二品荫生,在光绪三十年,由候补同知改任福建福宁镇总兵。而田文烈于宣统二年,从候补道员转任通永镇总兵。
从上述四则实例观之,均呈现由文职向武职的转变态势,尚无武职转文职之情形。此现象揭示出,相较于文职转武职,武职转文职面临更为艰巨的挑战,近乎不具备实现之可能。
然而,是否存在特殊案例?答案是肯定的。在咸丰朝之前,于汉族群体中,实现从军事领域转向文职领域这一转变的,仅岳钟琪与杨遇春二人而已。
岳钟琪与杨遇春皆由甘肃提督之职转任督抚,然此二人绝非寻常提督可比。岳钟琪乃康熙末年至雍、乾两朝之勋臣,于雍正年间,因其卓越功绩获封三等公爵,旋即兼任甘肃巡抚,并署理川陕总督之务。
在嘉庆、道光两朝的军事将领序列中,杨遇春凭借卓越功勋,堪称首屈一指,时人常以清代“郭子仪”誉之。其凭借赫赫战功,获封一等侯爵。至道光八年,杨遇春正式履任陕甘总督之职。
对于岳钟琪与杨遇春而言,督抚之位的晋升与否,已非关键所在。因其所获公爵、侯爵之衔,已然彰显极高尊荣。朝廷委以总督之职,正是基于这一考量。
【其三、受重文轻武的影响】
在清代,骑射于统治者而言,始终被奉为立国之基。然而,随着时代演进至和平阶段,其统治策略亦无可避免地顺应了封建专制时期“崇文抑武”这一固有历史规律。
于封建帝王及官僚士大夫阶层的认知体系中,武职人员的职能范畴,主要限定于军事征伐领域,即凭借武力于沙场御敌克敌。而在他们观念里,关乎国家治理、天下统治这一宏大命题,唯有借助蕴含传统儒家思想精要的四书五经所构建的知识体系与理念,方可实现有效治理。
在文官体系中,科甲出身占据主导地位;然而于武职系统内,行伍出身方为正统嫡系,其地位相较科举出身者,实有天壤之别。换言之,判定一位武职人员价值的关键标准,并非科举资历,而是战功建树。
受重文轻武理念的深刻影响,武职官员在地位层级上显著低于文职官员。即便贵为从一品的提督,于文官视角而言,亦不过被视作缺乏文化素养的赳赳武夫。若使此类武职人员担任总督或巡抚之职,从而位居全省文官之上,在文官看来,这无疑是对文化传统及斯文尊严的亵渎。
在太平天国运动时期,湘、淮军集团内诞生众多军事人才。然而,此等以行伍出身的武将群体,多为记名提督或候补提督之衔,清廷却鲜少赋予其文职职务。
存在一类特殊情形,即武将出身于读书人群体,且于科举考试中获取过功名。唯有这类具备科举功名背景的武将,方有契机转任文职官员。以湘军的重要将领鲍超为例,若仅从其战功维度考量,授予总督之职亦不为过。然而,鲍超目不识丁,即便慈禧太后欲委以督抚重任,朝臣亦势必因其文化素养的缺失而表示反对。
从上述诸多因素综合考量,汉族武将的仕途晋升上限为从一品的提督职位。而诸如督抚这类文职高级官员之位,汉族武将自身难以企及,唯有寄望于其后代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