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1902年创建,前身是三江师范学堂,历经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发展时期,1995年更名为无锡轻工大学,2001年无锡轻工大学、江南学院、无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江南大学;2003年东华大学无锡校区并入江南大学。
一、2024年招生章程摘要
1.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有关疾病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执行。
(2)患有下列疾病者,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AI卓越创新班)、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生物工程(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生物技术、轻化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临床医学、制药工程、药学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申威卓越创新班)等专业。
3.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绘画基础,入校后不测试。
二、王牌专业
“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
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37个)

三、转专业政策
第一、转专业分为四种类型,其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分别为:
第一类:原则上面向当学年入学的一年级学生。
1. 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3.2及以上可申请Ⅰ类、Ⅱ类、Ⅲ类专业;
2. 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8及以上可申请Ⅱ类、Ⅲ类专业;
3. 学生可自愿申请Ⅲ类专业。
第二类:面向学有专长的一、二年级学生
根据江南大学学科竞赛有关管理办法,在A类学科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或在B类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或在C类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2),可申请转入其特长所对应的专业。
第三类: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可申请转入Ⅲ类专业。
第四类:创业休学和参军退役复学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其中因创业休学复学学生只能转入与其创业内容相关的专业。
第二、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含指令性计划学生、定向生、保送生、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等专业的学生(转入与转出均不予受理);
2. 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生(转入与转出均不予受理);
3.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申请转入所属大类内专业的;
4.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5. 应予退学的学生
6. 在校期间受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且未解除的学生
7. 已进入毕业学年或学分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生;
8. 转专业后预计在校学习年限超过学校规定年限的学生;
9. 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
10. 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11. 其他不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学生。
第三、注意事项
1.被转入学院接收后,不再受理学生转入其他专业的申请;
2.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学习;
3.转专业学生经转入学院综合评价,认定在转入专业保持原年级就读困难的,应降级学习,学生也可自愿提出降级学习申请;
4.学生在调整课表时,体育课程需要变动的,应向体育部重新确认编班和上课时间;
5.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江南大学2024年在陕西专业录取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