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10 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 "教师伤害学生案" 作出二审裁定,驳回被告人宋雨明及受害人刘某辰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审五年有期徒刑判决,历经一年半的司法程序终告段落。
据法院审理查明,2023 年 9 月 6 日下午,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雨明在课后服务期间,因多名学生喧闹影响教学秩序,先后采取敲击讲台、掀翻课桌等过激行为。在情绪失控状态下,他将折断的塑料三角尺掷向学生,导致前座 9 岁女生刘某辰(化名晨晨)头部遭受重创。经司法鉴定,晨晨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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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宋雨明辩称其行为系 "维持课堂纪律的过当举措",但法院认定其作为专业教育工作者,明知三角尺投掷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仍实施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中 "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 的从业禁止令,体现了对师德失范行为的从严惩处。
司法文书显示,案发后涉事学校已全额履行民事赔偿义务。但晨晨家庭代理律师指出,当前 132 万元赔偿金仅能覆盖前期医疗支出。据晨晨母亲郭洋透露,孩子术后出现器质性精神综合征、睡眠障碍及认知功能退化等后遗症,每日需服用 多 种药物控制病情,康复治疗将伴随其整个成长周期。
这位曾经活泼开朗的小女孩,如今因创伤后应激反应难以进行正常社交,其书法、钢琴等特长学习被迫中断。医学专家指出,颅脑损伤对儿童神经发育的影响具有长期性和不可逆性,完全康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该案暴露出的教师情绪管理缺失问题,促使当地教育部门启动师德师风专项整顿。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全区已建立教师心理健康监测机制,要求各校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同时对课堂管理工具进行安全评估。教育学者呼吁,应建立更完善的在职教师培训体系,将情绪调控、危机处理纳入教师考核范畴。
随着法槌落下,这起案件的法律程序暂告终结,但关于校园安全责任的讨论仍在继续。晨晨父亲表示,将考虑通过民事途径追索后续治疗费用,同时计划举家迁居寻求更好康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