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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像 元人绘)
大唐天宝十四年,诗人杜甫在长安生活,并且是为朝廷效力,职务是右卫率府胄曹参军。
您别看名字挺长,但实际上这职务很不入流,只是一个负责在仓库里看兵器的小官。
好在,级别小,权力小,工作也就比较少,相对来说也很清闲,因此杜甫得以在这一年从长安出发,到奉先去探望自己的妻儿。
奉先,也就是今天的陕西渭南市蒲城县。
杜甫出发的时候,是十月,长安已经比较冷了,唐玄宗和杨贵妃在宫里头待不住,于是早早到了骊山去避寒,骊山有华清宫嘛,建造的比较好,防寒效果肯定就更强。
有意思的是,当年十一月,安禄山就举兵造反了,只是当时信息闭塞,传播的又比较慢,安史之乱的消息还没传回长安,皇帝不知道。
所以,就在杜甫回家看望妻儿,途经骊山的时候,玄宗和杨贵妃仍然毫不自知,照旧沉浸在盛世的美梦中,一顿猛玩,然而从长安到奉先的这段旅途中,诗人却敏锐的感觉到了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尖锐的民生矛盾,所以诗中才诞生了这样的名字: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只是,这样的诗句,玄宗自然也听不到。
我们知道安史之乱平定于公元763年,但实际上虽然大乱已定,可往昔盛唐的光景已经难以恢复,之后的大唐皇帝们无论平庸还是贤明,无论仁善还邪恶,无论雄才大略还是暴虐无道,都已经改变不了王朝江河日下,慢性死亡的结局。
公元770年,杜甫也病死了。
(唐德宗李适)
杜甫死后十年,也就是公元780年,时年是大唐德宗李适在位,这是玄宗之后的第三位皇帝,唐朝的第十位皇帝。
德宗在位的时候,有个叫做窦参的宰相。
窦氏在当时也算是大家族了,窦参的先祖窦抗是太宗李世民的舅舅,另外一个先祖窦荣定则是隋文帝杨坚的姐夫,可以说这是一个典型的官宦之家。
只不过,窦参的出身高,但起点不高,他不是一开始就直接做宰相的,而是从地方官员做起,他最早担任的职务,是县尉。
唐代的县级政府,是这么一个架构,一把手是县令,负责整个县的主持工作,二把手是县丞,负责辅佐县令,往下是主簿,勾检文书,还有监督的职责,再往下就是县尉,主要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有人说县尉就相当于是现在的县公安局局长,这话不错,但是实际上县尉不止管理治安,例如财政,行政,军事,各方面他都要负责,属实是实权派大忙人了。
窦参初入官场,曾任万年县县尉,万年县就在长安附近,后来又调动到了奉先,也就是杜甫去到过的那个地方。
奉先县里有户人家,曹家,曹家四口人,曹老爷,曹老爷的俩儿子,以及一个女儿。
他这俩儿子,还不是普通百姓,而是职业兵户,身份是禁军,而且还不是普通禁军,是北衙禁军。
这支军队,和本朝普通的军队还不一样,这支军队是由皇帝亲自招募,亲自选拔的,他们是皇帝的私兵,专门为皇帝效命。
两兄弟干的是官差,自恃有点权柄,所以在本县欺行霸市,鱼肉百姓,恶行累累,百姓们忌惮哥俩的身份,平日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
(奉先县尉 窦参)
您说这两兄弟德行败坏到了什么程度?某天两人聚在一起喝酒,酒醉无状,竟然把自己的亲生妹妹给强奸了,实在是禽兽不如,人神共愤。
并且,这一幕还被曹家的曹老爷子给撞见了。
您想象,做父亲的看到这么一幕,他得是什么心情啊?老父亲立刻上前阻拦,可是曹家兄弟已经是淫虫上脑,六亲不认了,一脚就把老父亲给踹开了。
曹老爷子悲愤难当,泪流满面,他是一时情急智短,走出门去,竟然投井自尽了。
街坊四邻很快到县衙报官,而受理这个案子的,正好是县尉窦参。
现存古代唐朝最为完善的法律条文,叫做《唐律疏议》,那在这里边就有如下规定:
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两年,强者各加一等。
如果是两人通奸,那么男女双方,就都要关押一年半,而如果参与通奸的是有妇之夫,结婚了,那么就要关押两年,如果是男性强奸女性,要关押三年。
但是很显然,曹家兄弟轮奸亲妹妹,这又很难用现有的法条来断案。
不过窦参不管那个,他认为这一桩案件,太恶劣了,太骇人听闻了,直接就判处了曹家兄弟死刑。
有人建议,说窦参不应该这么判,因为毕竟曹老爷子已经死了,那死者为大嘛,曹家兄弟应该先为亡父守孝,等他们孝期满了,再审定他们的罪过也不迟。
守孝,就是说父亲过世,儿女为了表示孝顺,要停止一切社会活动,要返回家中,娱乐啊,社交啊,工作啊,全都停止,这样才能体现出你的哀思,而且在当时来说这是一个成例了,由以官员为要,哪怕你是宰相,那也不好使,尊亲亡故,你也要辞职回乡守孝才行。
曹氏兄弟本身就不算是平民,他们是禁军,是官儿人,那有人就认为他们应该先守孝,再受刑。
对于这个建议,窦参的回复是:胡说八道。
曹老爷子就是因为曹氏兄弟而死,如果现在以服丧为名,延迟对曹氏兄弟的刑罚,那么在某种程度上就等于是在纵容他们的罪过。
所以,窦参没有同意,而是当即下令,将两兄弟杖杀而死。
(武则天)
另外一桩案子,也发生在唐朝,不过时间要往前,是在初唐时期,故事的主人公,叫做太平公主。
太平公主,她具体的出生年份,因为史料的迭失,已经不可考证了,但已知她是高宗李治和武则天最后一个孩子。
小时候的太平公主,是在洛阳长大的,稍微大了一点之后,大概五六岁,她就可以四处溜达了,当然也不是瞎溜达,大部分时间是到荣国夫人的家里去玩。
荣国夫人,就是太平公主的姥姥。
五六岁也不算太大,所以太平公主出门溜达,就一直有一个小侍女随行。
武则天还有个外甥,名字叫做贺兰敏之,这个贺兰敏之,那不是个好人,道德非常败坏。
作者举个例子,您就能明白了。
荣国夫人的宅邸,在洛阳教义坊,后来荣国夫人过世,武则天就把荣国夫人住的这个宅邸改建成了一个寺庙,起名叫做太原寺,也算是为母亲积德行善了。
太原寺,就是今天的河南洛阳大福先寺。
把宅邸改建成了寺庙之后,武则天又拿出一笔钱来,交给贺兰敏之,让贺兰敏之在太原寺里以荣国夫人的名义铸造大佛一尊,结果贺兰敏之把这些钱基本上全都贪污了。
荣国夫人是太平公主的姥姥,姥姥病逝了,太平公主要做贤女,自然也要来太原寺拜祭,她那个侍女也全程随行陪同。
(穷凶极恶 贺兰敏之)
贺兰敏之当时负责太原寺的营建工作,那么太平公主去拜谒,必然就会碰到贺兰敏之。
在这个过程中,贺兰敏之就对太平公主身边的侍女起了歹心。
您想想,公主的侍女,那也不是普通女子,再说就是普通女子,与你何干,你能有想法吗?
贺兰敏之很有想法,他一看这侍女,青春年纪,明媚动人,他色心大东,竟然趁人不备,直接把侍女给强奸了。
您想一下,当时是二圣临朝,武则天的身份本质上和高宗李治是一样的,武则天的母亲亡故,那就等于是国丧,国丧之际,你竟然敢公然奸污侍女,而且还事发在武则天专门给母亲修建的寺庙中,这不仅是违法犯罪,还等于是把各种忌讳都犯全了。
事发之后,武则天非常的生气,气坏了,因为算起来,这都不是贺兰敏之第一次这么干了。
当时朝廷里有个皇子,叫做李弘,这是高宗的第五个儿子,武则天的长子,当时还被立为了太子。
高宗十分喜欢李弘,还亲自为李弘选定了一门婚事,女方是司卫少卿杨思俭的女儿杨氏。
杨思俭官居四品,掌管宫廷礼仪祭祀,朝会庆典等等,虽然算不上要员,但好在杨氏一门祖上显赫,家风传承,女儿杨氏又是端庄持重,所以高宗对这桩婚事很满意,钦定杨氏为太子妃,就等着选个吉利日子完婚了。
(唐高祖李治)
没成想,杨氏闺名远扬,很快被贺兰敏之给盯上了,贺兰敏之胆大包天,竟然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把杨氏给强暴了。
当时高宗就大动肝火,要把贺兰敏之给杀掉,是看在武后的面子上才免于处理,也因为这事儿对于皇家来说是丑闻,不好太张扬,所以贺兰敏之得以逍遥法外,结果他不知收敛,这回竟然又把太平公主的侍女给强奸了。
武则天忍无可忍,立刻罢黜贺兰敏之的所有官职,甚至废黜了他的宗族身份,然后将他赶出长安,流放雷州。
雷州,也就是中国大陆最南端,当时岭南地区那是荒山废土,烟瘴毒虫,更有盗匪凶徒出没,武则天把贺兰敏之撵到雷州,不一定是要他死,但也一定没想让他好好活。
只是,说来说去还是体恤外甥,终究饶他不死。
不过有意思的是,贺兰敏之还没到雷州,途径韶州,他就自杀了,用牵马的缰绳自缢了。
如此凶徒,怎会有悔恨之心?可史料记载的明明白白,是自经死,总感觉有点蹊跷,然而往事千年,贺兰敏之到底是自杀,还是朝廷帮他体面,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参考资料:
《旧唐书·卷一百三十六》、《新唐书·列传·卷一》、《资治通鉴·卷二百二》
饶媛媛,王晗瑶.唐朝的法律文化.三角洲,2024
石树芳.贺兰敏之考论——以李贤与王府文士为中心.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