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王阳明《卧马冢记》中所说“都宪怀来王公实”实际是“都宪怀来王公质”之误。但贵州方志文献对王质生平事迹却语焉不详,而王质籍贯所在地方志文献有较为详细的记载,结合《卧马冢记》,“都宪怀来王公质”的生平事迹如下:王质,字尚古(一作“上古”),明顺天府宣府镇怀来卫万全(今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明成化七年(1471),中举人;成化二十年(1484)登进士。历任吏科给事中、都给事中、太仆寺少卿、督察院右佥都御史,正德元年(1506)五月任贵州巡抚都御史,兼理军务。正德三年(1508)春,王阳明初到龙场驿时,王质曾派人到龙场慰问阳明,但所差之人“挟势擅威”致使阳明受辱,后经提学副使毛科调解斡旋,王阳明与王质冰释前嫌。王阳明从王质仆人处听闻“卧马冢”故事,并受王质所托撰写《卧马冢记》。主政贵州期间曾条奏贵州乡试不宜远赴云南,被士林称赞。正德四年(1509)五月致仕之后,返回宣府镇,并于正德四年至正德五年(1510)参与宣府镇八蜡庙的重修事宜,并撰写《重修八蜡庙记》。《(嘉靖)宣府镇志》为王质作传时将王阳明《卧马冢记》全文抄录。
【关键词】王阳明;卧马冢记;龙场驿;
王阳明(1472—1529,名守仁,字伯安,号阳明子、阳明山人,浙江余姚人)的《卧马冢记》,从其内容来看,是受当时的“都宪怀来王公实”所托而作。王阳明在记文中说于正德三年(1508)“见公于巡抚台下”,但明嘉靖年间所修的《贵州通志》,并未见有名为“王实”的“都宪”(即都御史)。那么,王阳明《卧马冢记》中“都宪怀来王公实”到底是谁?他和王阳明有怎样的“交集”?
一、王阳明的《卧马冢记》根据《阳明先生文录》以及《王文成公全书》的记载,《卧马冢记》此记的写作年代均系为“戊辰”,即明正德三年(1508)。为便于讨论,将该记全文录出如下:

(书影来自《王文成公全书》,郭朝宾刻于杭州。采薇阁2020年在广陵书社影印出版)
卧马冢在宣府城西北十馀里。有山隆然,来自苍茫,若涌若滀,若奔若伏,布为层裀,拥为覆釜,漫衍陂迤,环抱涵逈。中凝外完,内缺门若,合流泓洄,高岸屏塞,限以重河,敷为广野;桑干燕尾,远泛近挹。今都宪怀来王公实葬厥考大卿于是。方公之卜兆也,祷于大卿,然后出从事,屡如未迪。末乃来兹,顾瞻徘徊,必契神得,将归而加诸卜。爰视公马眷然跽卧,嚏嗅盘旋,缱绻嘶秣,若故以啓公之意者。公曰:“呜呼!其弗归卜,先公则既命于此矣。”就其地窆焉。厥土五色,厥石四周;融润煦淑,面势环拱。既葬,弗震弗崩,安靖妥谧。植树蓊蔚,庶草芬茂,禽鸟哺集,风气凝毓,产祥萃休,祉福骈降。乡人谓公孝感所致,相与名其封曰“卧马”,以志厥祥,从而歌之,士大夫之闻者,又从而和之。
正德戊辰,守仁谪贵阳。见公于巡抚台下,出,闻是于公之乡人。客有在坐者曰:“公其休服于无疆哉!昔在士行,牛眠协兆,峻陟三公。公兹实类于是。”守仁曰:“此非公意也。公其慎厥终,惟安亲是图,以庶几无憾焉耳已,岂以徼福于躬,利其嗣人也哉?虽然,仁人孝子,则天无弗比,无弗祐,匪自外得也。亲安而诚信竭,心斯安矣。心安则气和,和气致祥,其多受祉福以流衍于无尽,固理也哉!”他日见于公,以乡人之言问焉。公曰:“信。”以守仁之言正焉,公曰:“呜呼!是吾之心也。子知之,其遂志之,以训于我子孙,毋替我先公之德!”
从记文内容来看,“都宪怀来王公实”的职务、籍贯十分清楚,而卧马冢即“都宪怀来王公实”的父亲之墓所在地。“卧马冢”的故事,是王阳明在拜谒这位“都宪怀来王公实”时,听他的仆从老乡所讲,阳明再次谒见“王实”时提及这个故事,“王实”认为阳明的解读非常契合他的心意,于是便委托阳明作此记文“以训子孙”。“都宪”,是都御史的别称。明朝学者余庭璧(生卒年不详,事迹无考)《新刻事物异名》中介绍说“都御史,俗云都堂”,又可称之为“总宪、都宪、宪长、统法”。据《明史》的记载:“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抅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但《贵州通志》对这位明朝正德初年的都御史的记载却未见有“王实”之名,令人费解。
二、“怀来王公实”是“怀来王公质”之误明朝嘉靖年间纂修的《贵州通志》卷五《宦迹》“巡抚都御史”所列名单,只罗列了姓名和籍贯,并未写明具体任期的起止时间,其中王姓都御史是:“王询,公安人;王俭,铜梁人;王轼,公安人;王质,宣府人;王学益,安福人。”万历年间纂修的《贵州通志》卷二《宦迹》“巡抚都御史”条记载:“王质,宣府人,正德元年任。邵宝,无锡人,未任。魏英,慈溪人,正德六年任。”正德元年(1506)至正德六年(1511)之间,贵州的“巡抚都御史”只有王质一人。据明朝万历年间郭子章(1543—1618,字相奎,号熙圃,又号青螺,江西泰和人)纂修的《黔记》,对王质的记载较嘉志、万志又增加了一些信息:“王质,上古,万全人,由光录卿升右佥都任。”贵州的这三个重要的地方文献都说明王阳明《卧马冢记》中的“王实”应是“王质”之误,这也可能是束景南先生在《王阳明年谱长编》中“正德三年六月”条下直接写作“巡抚王质”而未作任何说明的原因。但一个地方的方志文献,一般都是后代抄写前代并添加后事纂修而成,只是就贵州方志文献就断定“王实”就是“王质”之误,还不足以使人信服,还需要明代其他文献的记载作为支撑。
笔者爬梳历史文献,找到不少资料,具体如下:
王质于正德元年(1506)五月升任都御史,巡抚贵州,正德四年(1509)五月致仕。《明武宗实录》卷十三“正德元年”记载:五月十八日,“升光禄寺卿王质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地方,兼理军务。”贵州巡抚一职于正德二年被撤销,直到正德五年才又重新设置。据《明史》记载:“巡抚贵州兼督理湖北、川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一员。正统十四年以苗乱置总督,镇守贵州、湖北、川东等处。景泰元年另设贵州巡抚,成化八年罢。十一年复设。正德二年又罢。五年又复设。”王质于正德四年上疏请求致仕,获得批准。《明武宗实录》卷五十“正德四年”记载,五月初一日,“原任巡抚贵州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质以考察自陈乞致仕,许之”。
嘉靖、万历《贵州通志》称王质为“宣府人”,宣府是指宣府镇。宣府镇方志对王质有明确记载,并抄录了王阳明的《卧马冢记》。《(嘉靖)宣府镇志》的《祠祀考·附古塚遗迹》记载:“文官有都御史王质、熊伟墓。”“惟镇城西王都御史卧马冢其异可记焉。正德戊辰,阳明王守仁记曰……”。该志《忠义传》还有王质传记:“王质者,字尚古,怀来卫籍万全都司学生。辛卯,应顺天府乡试,中式举人……升贵州巡抚,在任又多善政。”从两处记载来看,王质是宣府镇怀来卫人,这就解释了嘉靖、万历《贵州通志》与万历《黔记》所记王质籍贯的差异。
另外,在《(道光)贵阳府志》为贵州提学副使毛科(生卒年不详,字应奎,余姚人)所作传记中,也明确记载为“巡抚王质”:“时王守仁谪龙场驿丞。巡抚王质遣人至龙场陵侮守仁,为夷人所困,使人反诉之质,质怒,守仁弗谢。科与守仁同乡,乃贻书劝之。”“科卒为守仁调护,质虽衔之,终不深怨。”
在《(光绪)怀来县志》中对王质在贵州的事迹也略有提及:“王质,怀来卫人……以都御史巡抚贵州,条奏乡试不宜远赴云南,士林德之。”
以上文献材料对“王质”的相关记载完全吻合,并可以作为“王质”误为“王实”的确凿证据,即王阳明《卧马冢记》中的“都宪怀来王公实”,实际应是“都宪怀来王公质”。之所以出现这种错误,应是二字的繁体字形较为相近所致。
宣府即宣府镇,是明代初年设置的九大边镇之一,其主要功能是镇守边疆和拱卫京师。据明魏焕(生卒年不详,字原德,湖南长沙人,嘉靖八年即1529年进士)《皇明九边考》记载:“宣府,古冀州之域,秦为上谷郡,汉以下或为县或为州,五代石晋时入金辽为宣德宣化州,元改名宣宁,寻为宣德府,沦没于夷狄异域者,盖四百余年。我太祖高皇帝驱胡元而一天下,尽徙其民于关内,号其地为宣府,置万全都司。”“宣府山川纠纷,地险而狭,分屯建将倍于他镇,是以气势完固号称易守,然去京师不四百里,锁钥所寄,要害可知。”[12]宣府镇,今属河北省张家口市。
三、王质其人关于王质,贵州文献对他的生平事迹语焉不详,《(嘉靖)宣府镇志》记载较为详细,具体如下:
王质者,字尚古,怀来卫籍万全都司学生。辛卯,应顺天府乡试,中式举人。是年,登进士。初授吏科给事中,陞都给事中、太仆寺少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自幼忠诚励志,淹贯经史。为御史时,直言无顾忌。其言:‘经史诸子百家非无观,皆足为治,但圣言幽远,末学支离,譬如山海之崇深,难以一二。然聚古今之精英,实治乱之龟鉴。臣欲取有关治乱之书,稍加校正缮进,为陛下置之坐隅,反复熟读,必能发圣性之高明,成治功于岁月。臣不胜区区之恳切之至言。’上嘉其忠言,应格优奖,陞贵州巡抚。在任又多善政。殁后,民感其德,建祠以祀之。”
从这个记载来看,王质是进士出身,因博学忠诚敢于直言而被重用。他中举人的时间是辛卯,即成化七年(1471)。又说“是年,登进士”,此处语意不明,不可能同一年既中举人又中进士。
据俞宪(1506—1577,字汝成,江苏无锡人)辑订的《皇明进士登科考》记载,王质为成化二十年(1484)三甲第十六名进士:“王质,万全都司怀来卫籍,山东济宁州人。”《(光绪)怀来县志》也有记载:“王质,怀来卫籍,万全都司学,中成化甲辰科李旻榜,历任右都御史,巡抚贵州,祀乡贤。”成化甲辰即成化二十年,所谓“李旻榜”,这一年的状元是李旻(1450?—1509,字子阳,号东崖,钱塘人)。李旻曾参与纂修《明宪宗实录》《明孝宗实录》,官至南京吏部右侍郎。
正德四年(1509)五月,王质从贵州巡抚都御史的任上致仕之后就回到了他的家乡宣府,并参与了家乡的八蜡庙重修工作,并为之撰写记文。郭维诚修、王告士等纂的《宣化新县志》载有王质《重修八蜡庙记》一文,不见于贵州方志文献,兹录全文,并句读如下:
稽古蜡祭肇伊耆氏,其见于《周礼》“以副辜祭,四方百物”,为地示之祭。《郊特牲》曰:“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又曰“蜡祭主先啬”,以“岁十有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即其事也,其掌于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饮酒于序,以正齿位”。释者谓:“国命祀也,蜡而饮,所以休老劳农,申之以孝悌之义,蜡礼亦大矣乎!”
故自姚虞以后,称秩不废。夏后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复为蜡。秦汉俱称腊。其神:先啬一也,司啬二也,先农三也,邮表啜四也,猫虎五也,防六也,水庸七也,昆虫八也。祭必岁终,或以寅以腊;服则素服黄冠;乐则土鼓、篑桴。迄今海内诸司咸致重其祭,而以礼教民,如周党正所掌,或未必然。
宣府庙制,出南关东门外约二百余武,蕞尔一区,区止二三舍,芜秽失治,不知越几稔矣。正德己巳,会遇盛暑,蝗作,稼穑辛疡,南亩濯濯,我边人厄之,莫不悒蟊贼、怀郁陶,朝吟夕咨,声闻于道。镇守太监陈公不忍地方遘艰,绎谋于偕事诸君子,以弭灾。举神莫先于蜡。今之庙制,尚何以安辑神明而回穰于岁?即商物土,量事期,计徒庸,虑材用,以令役于行伍,据旧更新,是谋是度。中为堂三楹,翼为厢者倍之,后复构数室,正则延宾之所,旁则炊者所归。崇墉以限外,严扃以蔽内。(途)[涂]丹绘紫,亢陛广庭,升降便于周旋,牲糦优于奠置,祈报告虔有其地矣。且其位次轩爽,制作杰出,虽非大费大役者比,而一镇胜状所萃,亦甚快于人心。
观其北接东望南莅,燕然其中,潺湲而不息者,洋河也。数峰敛秀,一碧呈奇,鸟韵林声,频频丝竹,山花野卉,在在苾芬,及夫红日方升,百壑趋伛,不殊乎凤集高冈,鲸吞陆海。时乎演武,则云锦千群,貔貅万队,骏奔定于户外,或有时而结聚者,又若恭听命于指挥,将匹勒于燕然也。于是乎,游者往焉,饯者往焉,负戴而憩息者往焉,暑而风、寒而暄者往焉,迓诏旨而候显宦者,亦于是焉以集,则坐者忘归,饮者忘醉,心畅神怡,而尘虑为之顿释者,亦于是焉。轮蹄旁午,风景蔚然。
吾人契止,宁不乐乎!敬鬼神,召康年,乐吾人之乐,又诸君子之余事也。谓蜡为仁之至义之尽,夫岂多让?
工始于己巳七月之秋,终庚午六月之夏,欲坚珉而传远者,陈也;乐而书此者,长眉翁也。
文中所言“己巳七月”,即正德四年(1509)七月;“庚午六月”,即正德五年(1510)六月。王质于正德四年五月致仕,七月就回到家乡参与重修八蜡庙。相关事宜。
根据以上材料可知,王质,字上古,明顺天府宣府镇怀来卫万全(今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明成化七年(1471),中举人;成化二十年(1484)登进士。历任吏科给事中、都给事中、太仆寺少卿、督察院右佥都御史,正德元年(1506)五月任贵州巡抚都御史,兼理军务。主政期间曾条奏贵州乡试不宜远赴云南,被士林称赞。与龙场驿丞王守仁有一定交往,并委托王守仁撰写《卧马冢记》。正德四年(1509)五月致仕。返乡后,在镇守太监陈某的倡议下,重修宣府的八蜡庙,并作《重修八蜡庙记》。去世后,葬于宣府城(今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有宣化古城)西北十余里的卧马冢。
四、“太府”王质与阳明龙场受辱正德三年(1508)春,阳明先生刚到龙场不久便遭受来自“太府”的仆从的侮慢,太府仆从让阳明行“跪拜之礼”,王阳明认为这明显是“挟势擅威”,仗势欺人。太府仆从的傲慢与跋扈也引发了阳明身边人的不满,引发了斗殴。此事一般称为“阳明龙场受辱”。太府仆从被殴打欺凌,自然回去找太府“告状”,搬弄是非,说王阳明目中无人傲视“太府”,致使“太府”震怒,事态恶化。作为王阳明的老乡的贵州提学副使毛科从中周旋调解,但阳明坚持认为自己无罪,更没有登门谢罪的必要,写信说明事情原委,并为自己辨白。王阳明在《答毛宪副》中说:
昨承遣人喻以祸福利害,且令勉赴太府请谢,此非道谊深情,决不至此,感激之至,言无所容!但差人至龙场陵侮,此自差人挟势擅威,非太府使之也。龙场诸夷与之争斗,此自诸夷愤恨不平,亦非某使之也。然则太府固未尝辱某,某亦未尝傲太府,何所得罪而遽请谢乎?跪拜之礼,亦小官常分,不足以为辱,然亦不当无故而行之。不当行而行,与当行而不行,其爲取辱一也。废逐小臣,所守以待死者,忠信礼义而已,又弃此而不守,祸莫大焉!
这件事情,阳明本来说得十分明白,但在门生钱德洪(1496—1575,名宽,字德洪,又字洪甫,号绪山,浙江余姚人)、黄绾(1480—1554,字宗贤,号石龙,又号久庵山人,浙江台州人)为他撰写的《年谱》、《行状》中却将“太府”称作是“思州守”。据钱德洪《阳明先生年谱》记载:“思州守遣人至驿侮先生,诸夷不平,共殴辱之。守大怒,言诸当道。毛宪副科令先生请谢,且谕以祸福。先生致书复之,守惭服。”黄绾撰写的《阳明先生行状》亦提及此事,与《年谱》所载略有不同,具体如下:“时思州守遣人至龙场,稍侮慢公,诸役夫咸愤惋,辄相与殴辱之。守大怒,曰宪副毛公科,令公请谢,且喻以祸福。公致书于守,遂释然,愈敬重公。”《年谱》和《行状》都将侮慢阳明的“主谋”指向了“思州守”,但从王阳明给毛科的回信来看,明明是“太府”所派的仆从仗势欺人所造成的误会。
阳明龙场受辱一事,阳明在信中并未言明“太府”是谁,钱德洪、黄绾也仅称为“思州守”,说得也不明白。在《(道光)贵阳府志》为毛科所写的传记中,已经指明是时任贵州巡抚王质派人到龙场的:“时王守仁谪龙场驿丞。巡抚王质遣人至龙场陵侮守仁,为夷人所困,使人反诉之质,质怒,守仁弗谢。(毛)科与守仁同乡,乃贻书劝之。”“科卒为守仁调护,质虽衔之,终不深怨。”
有学者认为王质“断不可能”派人到龙场凌辱阳明,而应是正德初年“思州守”李概(生卒年不详,江西丰城人)因事差人往贵阳经过龙场驿时对阳明的侮慢之举,并举阳明《试诸生有作》一诗中的“菁莪见辱真惭我”句作为旁证[7]488-490。言之凿凿,几为确论。
笔者认为,《贵阳府志》所载当为可信,阳明信中所称“太府”应是指时任贵州巡抚都御史的王质。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相较于《年谱》和《行状》,应以阳明所言“太府”为信史。“思州守”即“思州知府”,“知府”可称为“太守”,但并不能称为“太府”。如《送骆蕴良潮州太守序》《送绍兴佟太守序》等序文中的所谓“太守”均是知府之义。阳明称“太府”,只在给毛科的书信中提到过。阳明所言“太府”应即是“大府”,“大府”之称,在明清时期是指巡抚、总督。阳明所谓“大府”即指贵州巡抚都御史王质。王质集贵州军政纪大权于一身,其仆从“挟势擅威”狐假虎威的可能性远大于知府的仆从。
其次,思州府往贵阳,并不经过龙场驿,思州知府李概与王阳明也无恩怨。思州府,治所在今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境内,在今贵阳市东北,直线距离约220公里,按交通要道行程接近300公里。据《一统路程图记》卷一载:从思州府西南的清浪卫出发,“九十里至镇远府,七十里至偏桥卫,六十里至兴隆卫,六十里至清平卫,六十里至平越卫,七十里至新添卫,六十里至龙里卫,五十里至贵州布政司。”而龙场驿在今贵阳市贵阳市区北偏西的修文县境内,修文阳明洞距离贵阳市中心的甲秀楼的直线距离约32公里。从思州府到龙场驿,要先经过贵阳。也就是说,并不存在所谓“顺路”的情况,即若要去龙场驿,需要“专程”前往。“思州守”李概正德初年为思州知府,据万历《黔记》记载:“李概,丰城人。正德初知思州。存心莅政,惟务安民,时有枯榴复荣之异。祀名宦。”李因触犯刘瑾(1451—1510)而谪官。据《丰城县志》记载:“李概,字克节,以任子领乡荐授内台司务尝应诏,上畏天命、重名器、慎刑赏、练军实、节财用五疏,切中时弊。都御史荐升刑部员外,逆瑾煽虐诸司多承旨,概嶻然,多所平反,迁南京刑部郎中,江口市民倚内戚,逼取客货,概诘问如律,商贾称便。出知思州时,土兵以征调扰民,概与约法,凡擅入民舍者,许把隘军斩首申报复以黄纸为旗,布山上望之,如大军列阵行肃然岁荐饥多方赈恤,民病疫,户给以药全活甚众,疏乞终养,归,足不履公府,寿九十二,进阶亚中大夫。”李概谪官之事在《贵州通志·宦迹志》也有记载:李概“以忤逆瑾出守,裁祛供应,禁止淫祀,崇教育,遗施药疗疫,制险厄苗,发谷救歉,行清政伟,材爱犹存。”可见,李概以忤逆宦官刘瑾而降职谪迁思州府,与王阳明谪官的遭遇相同。二人都是从京师谪迁到贵州,远道而来,理应惺惺相惜才对。若说李概派人去慰问王阳明还比较符合情理,若说派人去凌辱他,较为费解。假设李概确实派人去慰问阳明,但所派之人比较骄横,所以有凌辱阳明之举。不过,这种假设其实也很难成立,往返近千里,需耗时十数日,必定择一忠诚可靠之人前往,应不会有侮慢之举。即便二人交情不浅,修书一封即可表达“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情感,或者王阳明赴任龙场驿的途中经过思州府时,茶叙几日即可。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李概并不是跋扈专横之人,又是因触犯刘瑾而谪官贵州,与阳明并无恩怨,无须大费周折千里来辱。
最后,阳明诗句“菁莪见辱真惭我”并非指龙场被辱之事,而是阳明受聘主教文明书院的自谦之词。贵州提学副使席书(1461—1527,字文同,号元山,四川遂宁人)邀请王阳明到贵阳文明书院执教,并举行考试择优录取。阳明赋诗,题为《试诸生有作》:“醉后相看眼倍明,绝怜诗骨逼人清。菁莪见辱真惭我,胶漆常存底用盟。沧海浮云悲绝域,碧山秋月动新情。忧时谩作中宵坐,共听萧萧落木声。”“菁莪”典出《诗·小雅·菁菁者莪》,《毛诗序》:“菁菁者莪,乐育材也。君子长育人材,则天下喜乐之矣。”可以看出,所谓“菁莪见辱”是指席书聘他执教文明书院一事,是阳明自认为“学问空疏”担心“贻笑大方”的自谦之词。在席书之前,提学副使毛科就已经力邀阳明到书院担任教职,王阳明委婉拒绝。这在他的题为《答毛拙庵见招书院》已经表明,他写道:“野夫病卧成疏懒,书卷长抛旧学荒。岂有威仪堪法象?实惭文檄过称扬。移居正拟投医肆,虚席仍烦避讲堂。范我定应无所获,空令多士笑王良。”毛科于正德四年四月,“致其仕而归”,在他的任内,王阳明并未担任教职。毛科的继任者席书继续力邀阳明担任教职,阳明同意担任教职,并派两个学生专门给席书送了一封信,席书在回信中表达了欣喜之情:“二生来过,承高明不以书不可与言,手赐翰教,亹亹千余言,山城得此,不觉心目开霁,洒然一快。且又不以书为不可与居,许过省城,勉就愚恳。闻之踊抃,莫知所为。”席书在回信中又说:“昨据二生云,执事将以即月二十三日,强就贵城。窃谓时近圣诞,倘一入城,闭门不出,于礼不可;步趋于群众之中,于势不能。且书欲于二十六七小试诸生毕,择可与进者十余人,以侍起居。可烦再踰旬日,候书遣人至彼,然后命驾,何如?草遽多言,不及删次,惟情察。不宣。是月二十一日,书再拜。”可见阳明本计划于八月二十三日前往贵阳,席书在信中说“圣诞节”(即农历八月二十七日孔子诞辰日)临近,可能多有不便。席书还计划对学生进行测试,拣选优秀者请阳明教授。王阳明到文明书院的具体日期应该在八月二十三到九月初十日之间,“菁莪见辱真惭我”的诗句,正是在测试各位生员时所作。“碧山秋月”,正是贵阳八月底九月初的情景。至于阳明为什么没有接受毛科的邀请,而接受新上任的席书的邀请,个中原因不得而知。笔者猜测,阳明可能知道毛科即将“致仕”,若接受邀请而与继任者志不同道不合,就会半途而废,不若等到继任者到任后再做考虑,继任者席书到任后,王阳明才接受了邀聘。
钱德洪、黄绾为位高者讳、为师尊者讳而曲笔为之,将巡抚都御史写作“思州守”,亦未可知。
综上,王阳明《卧马冢记》中的“都宪怀来王公”即是正德元年五月巡抚贵州的都御史王质。阳明龙场受辱,是王质所派仆从仗势欺人造成的误会。后来王阳明与王质冰释前嫌,并有一定交往。王阳明听王质的仆从讲“卧马冢”的故事,受王质嘱托,撰写了《卧马冢记》。王质于正德四年五月致仕返乡,去世之后也葬于卧马冢。
来源:《贵州文史丛刊》2021年第1期。本转载仅供学术交流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敬请联系,万分感谢!
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