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窑”是怎样诞生的

醉蝶看文化 2023-02-09 15:33:06

陶瓷器与玉器不同:玉器从它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是属于统治者的,就是“贵人”身上的物件;而陶器和瓷器都起于“草根”,从来都是所有阶层都可以使用和拥有的。因此,玉器的制作在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由政府垄断的,而瓷器在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民间生产的,所以“民窑”才是瓷器的发展基础。

但是,任何各阶层都可以使用的器物,最终都一定会发展出一部分专供统治阶层使用的最高级品类。在瓷器里,也就有了“官窑器”这一代表各个时期最高水平的种类。或者说,实际上应该是先有了“官窑”这个说法,才有了“民窑”这个概念。在此之前,瓷窑就是瓷窑,没什么“官”、“民”之分,只不过哪个瓷窑的水平高,它的一部分产品就会专供宫廷使用而已,也就是“贡瓷”。

定窑白瓷曾经是宫廷贡瓷

说起来,中国瓷器的“官窑”之路与政治史的发展轨迹完全合拍,都是循着强化君权的道路行进的。中国古代的君权实际是从宋代开始加重的,以皇帝架空三省六部和广授使职为表现,而“官窑”概念的正式出现也正是在宋代。

宋代以前,瓷器供应宫廷使用的方式是“贡瓷”,也就是各地的知名瓷窑生产出的最高级瓷器贡给宫廷使用。当然这种“贡”,对于瓷窑来说并不一定意味着经济负担,因为它更多地像是一种“买卖”,这些“贡瓷”还是有地方政府埋单的。因此,“贡瓷”实际属于一种官方的专项采购。而生产“贡瓷”的瓷窑,在完成了“贡瓷”的生产任务外,它自己的生产经营并不受影响,所生产的非“贡瓷”可以任意出售。

所以,“贡瓷”并不是作为一种真正的经济制度存在。也因此,我们在宋以前正史的《食货志》中,也就见不到相关的制度记载。在史料中最多见到“贡瓷”记录的往往是地理书,如《新唐书》和《宋史》里的《地理志》,还有如《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等唐、宋地理专著。在其中,“贡瓷”事件是作为某一地特产高质量瓷器的证据存在的,这就说明“贡瓷”不是制度而是事件。

宋代加强君权,“贡瓷”模式就开始被另两种制度性的模式取代。首先出现的是“制样须索”模式,这属于官方出样定制的一种定向采购。它由宫廷提供“样式”,承做的瓷窑在地方政府的监督下,严格按照“官样”生产,产成品完全销售给宫廷不能流入民间。宋·庄绰《鸡肋编》记载:

“处州龙泉县……宣和中,禁庭制样须索,益加工巧。”

一方面,宫廷已经介入了产品设计,也就是有了宫廷专用器物的性质;另一方面,已经由地方政府介入了对生产的监控。说明这种模式已经有了后世“官窑”的特征萌芽,而在宋代各窑口遗址的考古发现中,也发现了很多底部有“官”字铭文或“官样”铭文的瓷器标本,就是这种模式的遗迹(当然,“官”字款并不限于宋代,五代甚至唐代便已出现)。

首都博物馆藏北宋定窑刻莲瓣纹“官”字款盖罐

随着加强君权的顺利进行,“官窑”终于登场了。宋·叶寘《坦斋笔衡》:

宣(和)、政(和)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中兴渡江,有邵成章提举后苑,号“邵局”,袭故京遗制,置窑于修内司造青器,名“内窑”。澄泥为范,极其精致,釉色莹澈,为世所珍。后郊坛下别立新窑,亦曰“官窑”比旧窑大不矣!余如乌泥窑、余姚窑、续窑,皆非官窑比。若谓旧越窑,不复见矣。

从宋徽宗开始,皇帝终于直接把自家用瓷的生产在制度上“垄断”和“独尊”起来,“官窑”诞生了。这种“官窑”的基本特征是:

(一)瓷窑由宫廷直接设立;

(二)瓷器生产由宫廷直接控制、管理;

(三)产品完全由宫廷掌握、处理,一般不会流入外间。

当然。北宋官窑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是不是在汴京?如果不在汴京,它到底在哪里?这些都还是学术界争论的话题,几十年来尚未有定论。但南宋的修内司官窑和郊坛下官窑已经是被考古发掘所证明了的,因此,“官窑”起于宋是毫无疑问的。

浙江博物馆藏南宋官窑梅瓶

“官窑”制度的成熟期是明、清两代,因为清几乎是全盘继承了明的各种制度,因此,明是“官窑”制度成熟的关键,这种成熟的标志就是景德镇御器厂。

明太祖为第三帝国进行的几项根本性顶层设计,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取消相权而把君权加重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与之相对应的,发源于宋的“官窑”制度就进一步发展,成为了“御器厂”(清代也称“御窑厂”)制度。

御窑厂

由“官”转“御”,这一字之差就深刻体现出了君权的至尊,“官”所代表的国家、朝廷、官僚体系,已经被“御”所代表的皇权踩在脚下。最高等级的瓷器直接称为“御器”而非“官器”,皇帝已经赤裸裸地把自家置于整个国家之上,中国古代之“家天下”达到了它的最高峰。

《明会典·工部》“窑冶·陶器”条: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须定夺样制,计算人工物料。如果数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如数少,行移饶、处等府烧造。

可以看到,明太祖时期宫廷用瓷的生产方式还是“官窑”和“制样须索”并用的:如果需要耗费的成本多,就直接在京城(此时是南京)置窑生产,这无疑是宋代“官窑”制度;如果少,就“定夺样制”,然后发派到龙泉和景德镇的瓷窑去定制,这很明显是“制样须索”。

《明史·地理志》“浮梁县”条:

(县)西南有景德镇,宣德初,置御器厂于此。

此时,明朝的京师已经迁到北京,北京周边历来是不适合进行瓷器生产的,而且路途遥远,再把南方的工匠召进京建“官窑”,无疑是不合理也不现实的。于是,延用了明、清两代的“御器(窑)厂”制度就诞生了。在这个制度下,官窑”不再设在皇帝眼皮底下,而是在传统的瓷器产地设立。但皇帝必须亲自监控供御瓷器的生产,因此,虽然在窑址上采用了“制样须索”的模式设于产地,在管理上则采用了“官窑”的模式,就是由皇帝派出自己的代表直接监督生产。

《明史·食货志》:

宣宗始遣中官张善之饶州,烧造奉先殿几筵龙凤文白瓷器。

这是皇帝派往新版“官窑”监督御用瓷器烧造的开端,张善也就成了未来大名鼎鼎的景德镇御窑厂督窑官年希尧、唐英们的开山门前辈。中国古代瓷器史上后五百余年的辉煌,就在这新版“官窑”的基础上奠定。

上海博物馆藏明宣德景德镇青花人物纹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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