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遭3名同学杀害埋尸案宣判#
12月30日上午,邯郸市一初中生被三名同学残忍杀害并埋尸案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张某某(13周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
李某(13周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为何是这样的审判结果呢?我们先来看一下案发过程——
原来,是被判刑的张某某和李某与被害人王某某(13周岁)有矛盾,多次共谋杀害王某某。
最终在今年的3月10日下午,张李二人开始实施谋杀——
被判无期的张某某先是骗被害人王某某到提前踩好点做好准备的蔬菜大棚,并且是其亲自用电动车载其到达。
而李某载马某某一同前往,并途中告知其将会做什么。
在大棚里,张某某先持铁锹动手,李某帮助控制王某某,最终将王某某杀死,并将其埋在大棚里。
而马某某在此期间没动手,并在杀害王某某时逃离。但其在张某某的指示下砸毁了被害人手机卡。不过,马某某是首先交代并指引公安人员找到埋尸地点的。
所以,张某某是故意杀人主犯,而李某全程参与,并帮助完成杀人埋尸,是共同犯罪,是主犯,但罪责略轻于张某某。所以分别判处无期和12年。而马某某也参与了,所以系同犯,但因为罪责更轻,所以并未受到刑事处罚。
不过,其中一细节需要重点关注——
一,张某某竟然还将王某某手机微信账户中的钱转到自己账户,然后平分给李某。
这是谋财而害命,为了几个小钱竟然杀害同学,这得有多残忍啊!
二,知道销毁手机和卡。
三,提前预谋,并做了准备,有计划实施。
当然,杀人的张某某和李某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但是,这次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被判处死刑。人们肯定忿难平,但也能理解,对于未成年人这应该是顶格处理了。
最主要的,是要能起到一个警示和震慑作用。现在未成年人犯罪从数量上有所增加,而年龄却在降低,所以必须加以干涉,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和惩治!
阻止未成年人犯罪,拯救孩子们,我们都有责任!
(图片来自网络如侵联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