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官员被查,受贿1100多万元,知法犯法

心语解者 2025-03-12 09:06:45

他曾是戍边英雄,却在执掌司法大权后疯狂敛财1100多万,最终沦为阶下囚!重庆市高院原执行局局长张晓川的堕落轨迹,撕开了司法腐败的冰山一角——明知法律红线,却将审判权变成‘提款机’,甚至用专业知识掩盖罪行。这起案件为何引发全民愤怒?

英雄人设崩塌

张晓川,男,1963年8月生于重庆合川。

1980年9月,17岁的他考入解放军西安陆军学院军事指挥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青海玉树艰苦地区服役,历任独立骑兵营排长、副连长,清水河兵站管理员,在青藏高原戍边近5年。期间因表现优异入党。

1988年8月:转业至四川省永川县法院,从基层书记员干起。期间通过自学,于1990年取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科文凭,1995年拿下该校法律本科文凭。

1994年6月:31岁的他主动申请到永川市双石镇挂职镇长助理,带着村民修路建桥,两年后回法院升任政治协理员、纪检组长。

1998年3月:转岗永川市委组织部任副部长,三年后重回法院系统,2001年1月升任永川市法院院长,37岁的他成为当时重庆最年轻的基层法院“一把手”。一干就是七年。

2009年5月:调任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院长,2012年7月跻身市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手握司法执行大权。

2017年6月:获评二级高级法官,直至2021年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时年58岁,临近退休。

知法犯法的‘高端操作’

根据他的忏悔书记录,自从当上单位一把手之后,放松了思想改造,违背了自己的初心。做什么事都是利字当头,忘却了自己党员的身份,模糊了公权与私利之间的界线,也为其违纪破法埋下了“祸根”。

根据官方通报,2013年至2018年,张晓川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高档白酒42瓶、礼金5.5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期间。

根据张晓川的供述,他还为不法商人提供信息,为案件的当事人出谋划策,利用手中的执法权受人请托、为人谋利;甚至把知晓的法律知识用于一些违法犯罪活动中去,属于典型的执法犯法、用法谋利,自己的行为完全背离了法官公平中立的职业操守,完全背离了政法干警的自律要求,成为不法商人谋取非法利益的帮凶。

张晓川是执法人员,明知收受贿赂违法,便采取一些较为隐秘的方式进行,自己的一些财产也登记在别人名下。通过找“中间人”放贷收息等,企图为自己的违纪行为穿上“隐身衣”。

仅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收息一项,金额就高达5500余万元,获利2500余万元,这笔钱相当于重庆普通公务员500年的工资。,且90%是党的十八大后进行的(据重庆市纪委监委2022年通报案例解析)。

最终突破纪法底线,利用手中执法权在工程承揽、案件诉讼、判决执行中大搞权钱交易,身为执法者却严重破坏司法公正、社会公平,坠入犯罪深渊而无法自拔。

血泪忏悔与警示

张晓川堕落始于理想信念动摇。他曾在党校论文中引用朱熹名言:“勿营华屋,勿谋良田”,却在现实中疯狂敛财。正如王阳明所言:“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党员干部须时刻擦拭初心之镜。

他将审判权异化为“交易筹码”,印证了王安石《周公》中的警示:“有权而妄用,虽圣人不能免祸。”司法工作者当以张晓川为戒,牢记“法槌之下无小事,天平之上是民心”。

据其忏悔书披露,庭审时,张晓川痛哭:“我家三代清清白白,全毁在我手里!”这印证了《颜氏家训》的告诫:“贪浊遗子孙,如毒药入血脉。”党员干部须以清廉传家,莫让贪欲成为家族之耻。

结尾

根据通报消息,2022年3月,张晓川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2年6月,张晓川因犯受贿罪、高利转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80万元。

如今,在铁窗内的张晓川常想起玉树军旅岁月。他曾如“轻舟”越过军校、基层、司法系统的“万重山”,却因贪欲搁浅在欲望的暗礁。

他的忏悔墙上挂着一幅自题诗:“少时赤胆戍边关,老来囹圄悔如山。若得重择人生路,宁守清贫不羡权。”这血泪教训警示后人:权柄一旦生锈,再光鲜的履历也不过是耻辱柱上的铭文。

引用说明本文综合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张晓川忏悔书内容及公开报道撰写,核心事实均来自权威信源,强化警示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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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语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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