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柳扶风
行政长官李家超就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作代表律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港区国安法》第65条释法,厘清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和大律师可否参与国安法有关案件。按照香港原诉庭、上诉庭、终审法院的法律观点,认为黎智英聘请“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和大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没有问题,按照律政司以《港区国安法》立法原意就有问题。
通观双方辩驳,律政司是以《港区国安法》为尊和指引,以国家安全为出发点,伸张观点和理据;而香港法庭则是以香港司法、普通法为尊和指引,以彰显其“司法独立”为出发点作出判决,这样的分歧是根本性的。
在香港司法体制和人事主导下,律政司一定输,也即《港区国安法》一定输,被打败!这个结果以原诉庭、上诉庭到终审法院的判决就一路清清楚楚写在墙上,香港的司法大权掌握在谁的手里、是谁家之天下也清清楚楚。
因此,《港区国安法》这项国安大法要在香港这“二亩三分地”不走样、不变形的落实,甚至要保障不被架空、掏空,是只能由中央出手的,是要搬出人大释法才能一锤定音、扭转败局的。
然而,法律之事极为复杂,香港司法体系、人事和普通法的花样,令《港区国安法》在香港实施更为复杂,还不知会遇到多少“逼上梁山”的问题,“人大释法”要有多少次?就拿今次这桩黎智英聘洋大状案来说,人大释法解决了聘洋大状介入的问题,但在整个审案过程中,还会在哪个环节出现有违《港区国安法》原意的问题?难道又要恭请人大释法吗?
因此,这桩案子人大释法固然必须和重要,《港区国安法》要发挥自身的威力同样必须和重要,一边人大释法,一边将黎智英国安案移送内地审理,两手解决问题才是王道,为《港区国安法》办出案例,彰显权威。
本文原载于东方日报,原标题《一边释法一边送内地》
版权声明:本文系作者原创文章,图片资料来源于网络,本文文字内容未经授权严禁非法转载,如需转载或引用必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来源。
移送内地审理,好办法[点赞]
支持送内地审理。
要送就深入内地,不要深圳珠海等香港边上担一下,新疆大沙漠监狱看一下![吃瓜]
送到内地沿海城市审判,在送新疆服刑。
一群所谓的精英而为之,全部都是黄的。须要大力除黄,香港才有未来
只能说黎智英太嚣张了
应内地审[点赞]
就拿黎智英开刀
异地审理
对送回内地审判
送内地来审判他,这是他最好的归宿。
上绞刑架!
异地审理,移送大陆地区审判!!!
移送内地,支持
香港法庭原来是卧底
触犯国安法,由最高院审判理所当然。
送内地审判
将这个汉奸流放新疆,让后来者戒!
好主意
发扬内地打击犯罪的优良传统处理黎智英!
建议送到大陆西北部监狱服刑,远离喧嚣,安安静静地好好改造。
儆猴儆百
点赞,支持送内地审理
好,移送内地审判![点赞][点赞]
凌迟处死
这个办法好。。同意[点赞][点赞]
在上海审理比较好
在香港审理的过程中,让各种臭虫都蹦出来,才能发现他们,解除的后患。
只要触犯国安法,全部送往内地审批严办判刑。
他是在分裂国家,早该送交国家高院审判。以后分裂国家的,都必须送交高院审判。
好建议!
👍
支持移送內地审理
必须将黎智英移到内地审理
移送内地![点赞][点赞]
送回内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