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的英国,弗洛伦斯(艾米莉·莫蒂默饰)在不久之前失去了她的丈夫,但她并没有沉浸在伤痛里,而是来到了偏远的海边小镇。在这里,她倾尽所有开了一家小书店。在此之前,这个镇子上没有书店,更没有文学。
可以想象,弗洛伦斯的书店为小镇居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整个小镇因她和她的书店的出现发生了改变。书店为弗洛伦斯带来了和自己志趣相投的好朋友艾德慕(比尔·奈伊饰),也招致别有用心的人出现。
尽管这看上去像是一个非常老套的出走治愈的故事,但原著、导演、演员的全女班底为这个故事赋予了不落俗套的魅力。书店的对手不是想象中的资本、地产大亨,而仅仅只是一家艺术中心,这让竞争变得良性,故事显得温情。克制的镜头里,表面上是一个女人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实在为我们展现了保守与进步这两类思想的交锋。
爱书的男人选择烧掉书籍的扉页,不爱书的女孩却从火里抱出了书籍。流言、贪念环伺着庄园与老屋。虽然在这场角逐中失败了,弗洛伦斯还是高昂着头不是尊严的离开,她是带来火种点亮心灯的人。该片美术极佳,每一帧画面都是视觉的享受。导演的西班牙气质对英伦那种潮湿压抑的气氛做了巧妙的平衡,导演《书店》是对原著几近完美的改编。
这部电影讲述的不是梦想成真的救赎,显然它的结局是不尽如人意的,但它恰恰是要用这个疏离冷淡的结局,谱写关于勇气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