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告书分析论证: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也不属《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符合国家最新产业政策;符合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符合成都市、雅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与管控法规要求。

因受国土空间规划、地形地质、生态敏感区分布等因素制约,本项目不可避免需穿越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天台山风景名胜区、灵鹫山风景名胜区,以及芦山县龙门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本项目的工程及环境特点,确定本次环境评价工作重点为项目建设和运营对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灵鹫山风景名胜区、天台山风景名胜区、芦山县龙门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鱼类生境、动植物重要物种和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并针对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有效、可行的避让、减缓、保护等防护措施。
(1)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项目主线K26+140~E4K42+125(E4K34+455=K34+455)位于该世界自然遗产的外围保护区(缓冲区),穿越长度15.985km,永久占地29.4154公顷。其中,隧道12.348km,桥梁1.364km,路基2.273km,隧道比77.25%,桥隧比85.78%。在世界自然遗产内的临时工程包括隧道污水处理场站(水净化设施)6处、施工便道6km、排水管道4km,合计临时占地6.1401公顷,不设置取土场、弃土场,及拌合站、预制场、施工驻地等其他施工场地。根据《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邛崃段)对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缓冲区影响评价报告》(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01)《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芦山段)对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缓冲区影响评价报告》(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01)分析论证表明,本项目在施工期将对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内工程直接占地区和周边分布的植物、植被和评价区部分动物带来影响,但这种影响程度较小,且是局部的,处于遗产地可接受范围;根据《四川省第四次大熊猫调查报告》,施工区距大熊猫栖息地边界和大熊猫痕迹点最近距离分别约9.2km和10.3km,本项目不会对邛崃山系现存的大熊猫种群及其栖息地产生直接影响,仅会对环境造成潜在的影响,对大熊猫整个种群的存亡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项目在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缓冲区拟开展的建设活动已取得保护地主管部门准入许可:《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项目(邛崃段)申请进入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缓冲区审核意见的函》(邛自然资函(2025)2号)《芦山县林业局关于<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芦山段)对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缓冲区影响评价报告>审核意见的函》(芦林函(2025)30号)。
(2)天台山风景名胜区:项目路线K26+600~K36+725穿越该风景名胜区,在风景名胜区内长度约为10.125km,其中隧道总长7.674km,桥梁总长约1.198km(含互通主线),路基1.253km(含互通主线),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路段桥隧比87.62%。项目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内容包含5个隧道工程、7个桥梁工程、1个互通工程,永久占地20.73公顷;临时工程包括隧道污水处理场站(水净化设施)5处、施工便道7.04km,合计临时占地4.44公顷,不设置取土场、弃土场,及拌合站、预制场、施工驻地等其他施工场地。根据《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项目对天台山风景名胜区影响评价报告》(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2025.02)分析论证表明,邛崃经芦山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