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绍兴男子李某手持锦旗到当地某医院表示感谢,却被医院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认定该男子构成寻衅滋事。
原来锦旗上的内容是感谢医生郑某对李某妻子“无微不至的关爱”。
到底发生了什么,导致出现这样的局面?
衣柜里的情趣内衣
家住浙江绍兴的李某有一个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李某在一家公司工作,平时经常出差,他的妻子蒲某在一家医院从事护士工作,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一天上午,李某在未事先告知妻子的情形下,从外地出差回家了,当天正值工作日,李某到家时,发现家里空无一人。李某打算冲个澡解解乏,在衣柜里找换洗的衣服时,竟然发现了一件女式情趣内衣,看样子不是一件新的,而是穿过多次的。
李某很纳闷为何衣柜里有这样一件情趣内衣,因为李某自己从未给妻子买过,且在他的印象中,妻子也没买过,更未见妻子穿过。这让李某不由地怀疑妻子出轨了。这时,他突然想起上个月发生的一件怪事。
在上个月的某个周六,当时李某正好也在家,当天早上,李某和蒲某吃完早饭后,蒲某说一会儿要出门和某个闺蜜去逛街,出门之前,蒲某还精心打扮了一下自己,然后就拿着她平时带的包出门了。出门后,因为担心蒲某的安全,李某还给蒲某的闺蜜打了一个电话,询问是否已和蒲某碰头了,但那个闺蜜竟然表示并未和蒲某相约外出。
李某本来打算当天晚上等蒲某到家后,向蒲某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当天上午李某就接到了单位领导打来的电话,说是单位在外地的分公司突发了一个紧急情况,需要李某赶紧出发去外地处理。所以,当天上午李某就赶忙出发去外地了,也就忘记了这件事。
此时的李某联想起上个月发生的那件“怪事”,见到眼前的情趣内衣,这更加坚定了蒲某一定有事在瞒着他。
发现妻子出轨
自此,李某开始更加留意妻子的行踪。某天晚上,妻子在洗澡的时候,李某偷偷地拿到了妻子包里面的手机,幸好手机没有锁屏密码,李某能够直接看到蒲某的微信聊天内容。
李某翻看了蒲某微信中置顶的几个人的微信沟通记录后,发现了一个备注为“郑医生”微信号,里面的聊天内容尺度非常大——不仅郑医生称呼蒲某为“老婆”、蒲某称呼郑医生为“老公”,而且发现他们彼此经常说“我爱你”。
更让李某无法接受的是,里面竟然还有约一起开房,以及郑医生嘱咐蒲某带上情趣内衣的信息。至此,蒲某出轨郑医生的事情几乎已是实锤了。
待蒲某洗完澡后,李某将蒲某和郑医生的聊天记录展现在蒲某面前时,蒲某承认了她确实与同单位的医生郑某出轨的事实,家里的那件情趣内衣就是在和郑某开房时,蒲某为了增加情趣而偷偷地从网上购买的。至于上个月的那个周六,她也不是去和闺蜜逛街,而是和郑某开房去了。
给医院送锦旗
李某听完,简直都快要气炸了,当天晚上,就和蒲某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吵完后,李某还觉得不解气,他一宿没睡,就是在想如何出气,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妙计。
第二天,他到制作锦旗的商店制作了一面锦旗,锦旗上写着:“感谢:全科医生郑某某照顾我妻子护士 淫妻作乐 妙手回春 逾墙钻穴 送暖偎寒 云雨巫山 提屌济世 才子佳人 医德双馨……”,然后,他拿着锦旗拿到妻子所供职的医院的一层大厅和住院病房区域溜达,吸引了很多人的围观。
医院报警后,警方将李某带走了。最终,法院认定李某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我国《刑法》,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中,医院属于公共场所,李某持揭发有妻子和郑医生之间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文字的锦旗到医院展示,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所以,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之间对彼此负有忠诚的义务。本案中,蒲某作为有夫之妇,应忠于自己的家庭,不应当搞婚外情,但是,蒲某和同事郑某却在日常沟通时称呼彼此为老公和老婆,且多次开房,充分说明蒲某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则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等的原则作出判决。
本案中,蒲某背叛了自己的家庭,是过错方,所以,若日后李某主张离婚,且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则法院会倾向于按照对蒲某少分割财产的原则作出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支付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出轨行为属于有重大过错。
本案中,蒲某背叛了自己的家庭,所以,李某有权要求程某和蒲某支付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律关系是神圣的,当领取《结婚证》的那一刻起,夫妻之间就负有彼此忠诚的义务,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
奸近杀,赌近盗!古往今来,出轨会引发很多严重的社会问题,例如命案、离婚。所以,无论自己职务有多高、手里的权力有多大、有多么的富有,都应当遵守法律和家庭美德,不做背叛自己家庭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 万能的。
国家是不禁止小三的
医院是那个医生的强大背景[点赞]
为了你们的亲生……儿子,原谅她吧
主要是没钱找好律师
我国没有通奸罪、出轨罪,法无禁止即可为! 是这样理解吗?
哈哈哈笑贫不笑娼,只抓一次性,结婚包养甚至好几个,基本上没什么事[得瑟][得瑟]。
寻畔滋事是反人类罪!
支持耍大流氓
这样的法院是我们需要的吗?判定的结果又是依据哪条?
变相保护
只要不犯法,道德并不介意,哈哈哈
建议恢复通奸罪
说明问题了
婚姻法并不管婚姻
教师,护士,秘书,都不能娶。
称呼老公老婆,同居[呲牙笑]这证据不就有了?[呲牙笑]
无缘无故才叫寻衅滋事吧?
自己也出轨不就行了?[呲牙笑]孩子是无辜的
不懂法的后果,自己承担后果
呵呵,法院
寻衅滋事?我不认可!
[得瑟]轮不到法院说,警察局就可以
这法官跟医院算狼狈为奸吗
医院的能量很大,法院的能量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