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本来是指一个地方的老百姓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结果有些人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打起“靠山吃山”的小算盘。
1月22日,据媒体报道:余某斌从2016年至2021年借用河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承包了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工地工程项目。
结果工程款下来后却用于买车买房、其他工地项目建设及个人消费,拖欠了180名农民工工资528万余元,工人多次讨要都拒绝支付。
后来检察机关介入,经过调查发现,截至2022年1月,房地产公司已拨付工程款金额1.58亿余元,其中余某斌签收1.24亿余元,足以支付涉案工人工资。
余某斌在获得房地产公司支付的包含工人工资的工程款后,将该款项用于购车、购房和其他工地项目建设及个人消费,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有支付能力却未向涉案农民工发放工资。检察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对余某斌提起公诉。
人社局介入后给余某斌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可是却依然拒绝支付拖欠工资。
包工头余某斌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而余某斌的家属则代为支付48.9万元、经过检察院的房地产公司垫付163万余元、拍卖竣工房产,这180名农民工都拿到了本就属于自己的工资。
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丧尽天良,买车买房,根本不过180名农民工的死活,结果最后只是被判了两年半,不知道这个惩罚,能不能震慑到哪些黑心的包工头们。
当然靠山吃山的还不止这个,还有下面这个。
检察日报正义网1月21日报道,扬州市某国有餐饮公司的吕某利用其在人事部门工作的便利条件,将自己父母名字加到员工工资表中,冒领工资8年。
为通过上级审核,吕某先将电子表格中有其父亲姓名的一栏隐藏起来,发给办公室主任初审,再将显示了父亲姓名的纸质工资表交给办公室主任签字。看到办公室主任已经签了字,门店店主和其他负责审核的领导一般也就直接签字通过审核。吕某成为人事部门总监后,还将其父母“月薪”调至9000元,通过这种方式共套取公款125万余元,2024年11月5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现在百分之90都是这样,我这边12月的工地也是发生过类似的,小区的给了钱第三方,但是第三方的老板工头分赃不匀不给钱工人,结果工人到小区去闹
才两年。如果那人跑国外,相当于诈骗两亿,不知道多少人会妻离子散
[红脸笑]我们这有个包工头,没拿到工程款,第一件事就是卖房,把工人工资结了。第二年他的活,工人都特别上心,别的包工头也愿意带他。他也不缺人,在工人口碑哪里,他绝对是开口必应。就这四五年,工程款都明显很难拿,大都是做临时工,他的工地,半年没发钱,别人都不怕拿不到钱。几乎没有拖过年的。他从40万都拿不出的包工头,才五六年,到现在几千万。全是口碑和义气。工钱从不过年。
是不是罚十万就不用还528完了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第九条进一步明确:“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重点是罚款了,农民工还是没拿到工资[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罚多少款不是重点,重点是工资结清了没有 我2017年在工地上的账到现在还没结,我恨死这些老板了
2年多罚十万换五百多万,你觉得呢
工钱了? 528w换10万 躲里头两年半
判二年多太少了,
款是罚了10万。那工人的工钱发了吗?
用两年时间倒赚518万,这个生意可以做
这算什么新闻
如果人人都这样做,以后谁还敢在工地上干活
今天23了,今年工钱还没有结
别说包工头,以后工地不给钱也这么办,还会有人拿不到钱开玩笑
说白了,宁愿拿钱去找关系,也不愿拿钱给工人!很多老板包工头就是 这样想的
一个月相当于,坐着挣了17万2666........[无奈吐舌]
两年半还能挣五百一十万[捂脸哭]
判的好轻
只字不提拖欠款给没给,[捂脸哭][捂脸哭]
就问一句工人的钱追回来没?
所以说工资个人字不提
500多万,做两年罚十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