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是一个有钱人,生意做的是相当成功,一般说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个不一定,可是爱美之心,人都是有的,有钱的时候,只是容易变坏一些。
张三眼睛,盯上了一个叫小芳的姑娘,这个小芳是一个大美女,怎么美在这,我也就不形容了,我们张三为了追小芳,出手是一个相当的阔绰,对小芳还叫一个体贴入微。
只要小芳有要求,张三都答应他跟小芳交往,这一年多来,仅仅是红包,就发了66万块钱,还为小芳买了一辆奔驰车,尽管是首付也是24万块钱。
有钱的恋爱当然是甜蜜的,可是两个人走了一段时间以后,毕竟要谈婚论嫁了,张三为了娶到小芳,就跟他的前妻办了离婚手续,等着小芳来嫁给他。
没想到口口声声要嫁给他的小芳,却带着别的男人回家过夜了,并且让张三给逮了一个正着,他们在微信里边,这个叫小野猫那个叫小宝宝,是吧,这个外号就让人们想入非非了。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如果你是张三,你会怎么办呢,肯定是要产生裂痕了,这个裂痕并且越来越大,小芳一方面喜欢张三,温柔体贴,更喜欢他有钱,不想分开。
可是她还舍不得她的小野猫,她就在这么一种左右为难中纠结,最后小芳反悔了,对于这个结果,张三当然是不能接受了,我婚都离了,是吧,钱还花了那么多,你说走就走,你这不是玩我吗。
于是他就要求小芳,把以前给她花的钱退回来,就算是刨去那种小额的赠与,怎么着也得给退回来70万吧,那么问题来了,张三能不能向小芳要回来,他曾经花的钱呢。
根据法律的规定,送给情人的礼物,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赠与,男女恋爱期间,小额支出是少不了的,被认定为礼尚往来,并没有不妥的地方。
可是对于贵重的物品,比如说给你买车,给你买房,花几十万块钱,给你买大个的钻戒,这个它属于大额的支出,这种赠与,它就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的赠与。
如果你不是以结婚为目的,哪个鬼才会送给你,这么大额的财产,如果说恋爱上失败了,要分手,受赠与的一方,原则上应该把这些贵重财产,返还给对方。
听到这大家都明白了吧,张三是可以向小芳,要回他的财产的,至于说道德方面的问题,在这,我就暂时不评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