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我军狠狠的教训了“小朋友不听话,要打屁股了”的越南。我军最终取得了自卫反击战的利,但是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这场战争的胜利,是由无数不怕牺牲的战士鲜血换回来的。但是在这场战争中,战士们会遇到三种不配穿军装的人,他们是战场上的小丑。
第一种:在激烈的攻击战中副射手丢下子弹开遛了
1979年2月17日,我军在进攻9号高地。七班机枪射手正在和越军激战的时候,偏偏在这个时候七班的机枪没打上一节弹链就没有了子弹,连射手的100发备用子弹也打完了,左右看一看却找不到副射手这个人,副射手可还扛着整整300发子弹,没有人看见他受伤或倒下,可就是不见人影。后来听战友们说:那家伙在连队冲锋时丢下了子弹抱头遛进了草层里,差点被指导员就地枪毙。当时就交给相关部队押送下山了。
第二种:只身躲在猫耳洞里擦枪,走火打在左手掌上
有一次,我连被越军偷袭,战斗异常激烈,一直打到第二天凌晨,共打退越军三次冲锋,打死越军7人,俘虏重伤兵4人。或许就是因为高地隔三差五的遭到越军特工偷袭,使心理素质较差的战士产生了困扰和厌烦情绪,开始退缩、开始怕死、开始投机。2月27日我连正在驻守7号高地,突然听到猫耳洞里传来一声沉闷的枪响。
等战士们跑过去一看,只见一名东北的新兵用右手使劲地捏住左手掌,刚好在左手拇指与食指之间被枪穿了一个洞。问其原因,他说是独自在猫耳洞里擦枪,不小心弄走了火伤到了自己。这让所有的人都不由产生了一头雾水,疑点是:(1)擦枪不退弹难道是疯子;(2)最简单的操作也应该知道关上保险。
第三种:一个求战友向他开枪企图躲避战场的人
在中越自卫反击战中,谅山战役是非常激烈的。有个战士提出让战友朝他的左手臂上开一枪。战场负伤是军人的壮举,既能脱离战场又能保住小命,终身无悔。有的人擦枪走火把自己腿肚子打了;有的哨兵执勤时手里的枪响了,不偏不倚恰恰打在自己两个脚趾之间。针对这种情况,部队规定禁止自残。
尽管在部队里,以上三种人士少数的,但是他们是不配穿上军装的。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只要穿上军装就意味着所肩负的责任,是为了保家卫国,身先士卒、是为人民服务,是把自己这百十来斤交给了国家、交给了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