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的职工可以维权吗?

沛于是 2025-03-29 05:08:27

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通知中强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实际上在通知下发前后,有大量职工买断工龄,表面上看,买断工龄是企业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其实不然,当时的政策不透明,职工没有话权,工会职代会也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大多数职工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买断。用现行的政策来看待这个问题,买断工龄肯定违法,也是不允许的。

既然违法,职工买断后可以维权吗?针对这个问题,有人建议找原单位协商解决,还有人建议找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就是不说维权成功后由哪个部门承担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众所周知,早年买断工龄的职工补偿是相当低的,低到让人心寒的地步,为了生存,不买断又不行。买断后绝大多数企业厂房贱卖,上级主管部门不是合并就是撤销,领导调离的调离退休的退休,这种情况找谁维权?找相关部门维权更是扯淡,且不说怎样取证和维权产生的成本,受理的可能性也不大,基本上没有胜算可能。就算维权成功又如何?谁来进行赔偿?

如今时过境迁,买断工龄的问题成了一笔糊涂账,要想维权基本上不可能。难道买断工龄的职工就应该承受不应承受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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