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案件回顾
人们都知道走绿通的产品不用交过路费,香蕉就是其中一种。
但云南一货车司机遇到件糟心事,他在拉一车苹果蕉时被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要求交过路费,难道苹果蕉不算香蕉吗?
案情摘要
云南昆明的王师傅是一名大货车司机,常年靠着帮人拉货赚钱。
由于王师傅守信用拉的货损也不会损失或者丢失,得到了不少货主的青睐,让他每个月都有不少稳定的货运单子,收入也非常可观。
这天有个水果商人找到了王师傅,让王师傅拉一车苹果蕉去交货,这车苹果蕉足足有9吨重,商人对王师傅说只要能按时到达,路上的损失少点,价格由王师傅说。
王师傅回答道他知道苹果蕉这种生鲜金贵,路上要尽量减少磕碰,还是运输时间短,毕竟天气热怕在路上耽误久了,苹果蕉损害过多。随后,两人商议好了价格和时间。
王师傅在装好了货后就出发了,一路上都比较顺利,高速公路上车辆也不是很多,堵车时间几乎没有。
由于苹果蕉是香蕉的一种,香蕉属于绿通产品,所以过高速收费站的时候不需要交过路费。
很快,王师傅的车开到了一处收费站,站内的工作人员让王师傅把车停下,要检查车内的物品,王师傅按照规矩办事,立即停下了车。
工作人员看到拉的货后让王师傅交过路费,王师傅有点懵,小心地问工作人员,香蕉不是绿通产品吗?按照国家规定应该免过路费呀。
工作人员说,绿色通道产品清单中只有香蕉,没有苹果蕉,二者不同需要交过路费,除非你能证明苹果蕉是香蕉。
王师傅着急地回答道,苹果蕉不就是香蕉的一种吗,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可工作人员说清单中写的是香蕉没写苹果蕉,你赶紧交过路费,一共是1066元。
王师傅那叫一个气呀,这工作人员怎么这么死板,迫于香蕉运输不能耽误时间,王师傅想着交货要紧,赶紧交了过路费。
从进站到出站前前后后耽误了三个多小时,当时天气也很炎热,香蕉被这么一折腾肯定有损害。
由于车上的香蕉有些变质了,王师傅被扣了一些工资,这趟下来王师傅亏惨了,本来商量价格时就没有考虑过路费。
哪晓得最后还是因为过路费的事耽误了香蕉运输,这下扣的钱加上油费加上过路费,成本远远大于收入啊。
网友看到这个新闻后纷纷指责工作人员故意刁难人,要求收费站给个说法,迫于压力收费站退还了过路费,还向王师傅赔偿了损失。
以案释法
首先要明确的是,绿色通道是指用于保障运输特定商品快速、便捷、安全、无阻碍通行的通道。
而在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绿色通道产品清单中,香蕉属于绿通产品,苹果蕉则未被列入。
因此,从法律上来看,苹果蕉和香蕉并不属于同一类绿通产品。
但是,在实际运输过程中,苹果蕉和香蕉的性质和特点十分相似,且常被认为存在互换使用的情况。
因此,在此案中,要考虑的是苹果蕉是否应被视为特殊情况下的绿通产品。这一点就和大多数人的认知不同,也是本案的争议点。
按照常理来说,苹果蕉是香蕉的一种,香蕉既然是绿通产品,那么苹果蕉也应该是绿通产品,但从法律层面上看不是这样的,这个争议需要看清单中的解释。
后来在退还过路费证明了苹果蕉属于绿通产品。
高速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要求司机交过路费时,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物流企业运输的货物,按照统一标准实行收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根据这一规定,运输企业或司机需要缴纳过路费,但对于绿通产品,如香蕉,可以享受免费通行的优惠政策。
但是,若如本案中苹果蕉不被视为绿通产品,那么在收费站缴纳过路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对于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法律的范畴内难以进行评定,没有相关法律对其有规定。
检查和收费过程中,工作人员应遵守依法办事原则,并对司机提出质疑或要求支付过路费的理由进行清晰、合理的解释,确保执法公正合理。
绿通产品清单的制订是为了方便百姓,在执行时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这时需要收费的工作人员灵活应对。
也需要清单制订方及时做出相应的解释,就像本案中遇到的一样,这样做也能真正地方便百姓。
对于此案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收费员是狗的一种,不属于人类。除非你能证明不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