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伙频繁申请改名引争议:法律边界与公序良俗的平衡

半只橙子 2025-04-25 15:54:32

事件回顾

湖南郴州“00后”小伙朱某(曾用名朱云飞)因多次申请更改非传统姓名引发关注。他于2024年5月首次更名为“朱雀玄武”,2025年1月二次更名为“朱雀玄武敕令”,近期第三次申请改名“周天紫薇大帝”被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其改名理由未公开,但朋友评价其名字“特立独行,像有病”,而朱某认为失败原因是“申请理由未写好”,并表示将再次申请。

法律依据与实务限制

1.姓名权的法律保障

《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变更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实践中,公安机关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改名合理性。

2.湖南改名政策

湖南政务服务网明确8类可变更姓名的情形,包括用字不雅、冷僻字、重名不便等。朱某的申请若不符合这些情形,或被认为“违反公序良俗”,则可能被驳回。

3.公序良俗的界定争议

律师刘明指出,“公序良俗”无明确标准,但若姓名含侮辱、违法或明显偏离社会常规(如使用神祇、玄幻称谓),可能被视为不当。法院此前类似案例(如“北雁云依”案)均倾向维护文化传统。

争议焦点

取名自由 vs 社会规范:朱某主张个性化表达,但法律要求姓名须符合汉字规范及文化习惯。“朱雀玄武敕令”“周天紫薇大帝”等名称易被认定为宗教或神话符号,超出日常姓名范畴。

行政裁量权:公安机关对“公序良俗”有自由裁量权,若认为改名无正当理由或可能引发管理混乱(如证件识别困难),可拒绝受理。

后续法律途径

朱某若坚持改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胜诉可能性较低。参考类似案例,法院通常尊重行政机关对“公序良俗”的判定,除非能证明名字无不良影响且有必要性。

社会启示

该事件反映年轻一代对个性标识的追求与传统姓名文化的冲突。法律虽保障姓名权,但需平衡个人自由与社会管理效率。建议公众在取名时兼顾创新与合规性,避免过度标新立异导致行政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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