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经纪人#
(一)什么是涉外营业性演出?涉外营业性演出,指的是有外籍人员个人参与或由外籍人员主导,在我国境内开展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演出活动。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管理要求,所有符合该条例界定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均需按规定进行申报。(二)涉外营业性演出如何申报?凡是计划在国内开展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外籍人员,必须通过具备资质的演出经纪机构或演出团体进行申报,个人无法自行申报。(三)演出期间有哪些要求?在演出工作期间,参演外籍人员务必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营业性演出无关的其他工作。若演出提前结束,或者需要继续从事表演工作,应当及时办理申报手续。二、资质办理详情(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条件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 “演出经纪” 项目。具备与业务范围相匹配的人员以及适宜的工作场所。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时间里,公司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且公司机构未曾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拥有 3 名及以上已备案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且这些人员均持有演出经纪资格证。(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扫描件。公司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公司章程,且需由工商局加盖档案查询章。三名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证及身份证扫描件。公司其他人员的身份证信息,以及对应人员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公司座机号码、法人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三)如何办理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若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或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