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还是“新民”?朱熹这次对了吗?(中)

万丈豪气文化 2024-12-06 09:04:40
“亲民”还是“新民”?朱熹这次对了吗?(中)

原创2022-06-17 18:23·抒豪情

我们再来理一下《大学》第一章的文理逻辑:

第一段对“大学之道”赋予了三大目标:“明明德”、“亲民”和“止于至善”。第二段是讲了明确目标(知止)的重要性, 既然“物有本末,事有终始”,就说明目标明确后,也要知道达成目标的根本要从哪里做起。

第三段针对第一个目标“明明德于天下”进行了倒推,从天下倒推到“修其身”;然后对“修其身”的目标再进行倒推,归结为“致其知”,如何“致其知”?“格物”则“知至”。有了认知,就会“知本末”,那么在“修身”的根本出了问题就会治本而不会治末。

接下去的章节分配比较简单,第二章到第六章分别以“所谓诚其意者”,“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作为起始句。很明显是对第一章第三段的内容从“致知”之后的“诚其意”开始正推阐述!

但有一个问题:“诚其意者”的前面还要“先致其知”那么是不是也该有一段“所谓致其知者”呢?所以朱熹照着程子的意思自行脑补了下面这段: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唯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这一段的增补固然“胆大妄为”,不过能从文理逻辑上去推测这一段存在的可能,我是绝对要点赞的,当然有逻辑的是程子,有胆子的是朱熹。

只是这又有两个问题:一、按这个逻辑,要这么较真的话,“所谓诚其意者”也应该改成“所谓诚其意在正其心者”,才符合把前后构成因果的两个要素并在一起,再加上个“所谓”当作开头的“行文规律”!但如果真能穿越的话,我不禁要问问程朱:有没有发现后五章的开篇第一句只针对带有“欲......者”进行立论呢?

“欲治其国者, 欲齐其家者, 欲修其身者,欲正其心者,欲诚其意者”分别对应“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所谓诚其意者”。而“致知在格物”的针对的是“物”所以没有“者”,前面的各种“者”针对的都是“人”。那么脑补一段“致知在格物者”还有必要吗?更何况在《礼记》的《中庸》二十章“哀公问政”里,“修身”的根本是“诚”早有论述!

二、“知之至”的“至”为什么一定要解释为“最”或者“极致”呢?为什么不是“到”呢?“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前面的“致”是“做到,使达到”的意思,后面的“至”是“到来,到达”的意思,一点问题也没有。

因此,我的结论就是:程朱此举绝对多此一举!

那么按原先的架构,剩余五章详细阐述的目标就只有一个:“明明德于天下!”

现在来讨论到底是“亲民”还是“新民”?为了看清整个写作脉络,不妨来看含有“新民”的原本第二章的全部内容,我把它们分成了七段:

一、所谓诚其意者......故君子必诚其意。

二、《诗》云: “......”。“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僴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諠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三、《诗》云: “於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

四、《康诰》曰: “克明德。” 《大甲》曰: “顾諟天之明命。” 《帝典》曰: “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五、汤之《盘铭》曰: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康诰》曰: “作新民。” 《诗》曰: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六、《诗》云: “邦畿千里,维民所止。” 《诗》云: “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 “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 《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七、子曰: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说一下程朱的“一经十传”、共计十一章的分章方法:原本第二章的第一段被排到了原本第三章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的前面作为第七章,其后的四章都按原本顺序延后,成了八到十一章。第六章是朱熹的“原创”,所以他把原本第二章的剩余六段分成了四章,因为程朱认为这些论据分别对应的是《大学》第一章的第一、二段!

这个观点有没有道理?有点道理!那么分得对不对呢?我们来看一下他们的分章和文理逻辑:

第四段“《康诰》曰”作为第二章对应“在明明德”。第五段“ 汤之《盘铭》曰”作为第三章对应“在亲民”,这也是其认为“在新民”的理论依据。

第六、二、三段按此顺序作为第四章,把引用《诗经》的诗句都集合在一起,对应“止于至善”。第六段论“止”,第二、三段论“至善”。

第七段“子曰”作为第五章对应“知本末”,也就是第一章第二段中的“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经过这么一整理,包括朱熹原创的第六章,后面所有章节都在对应第一章的第三段“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堪称完美。但这种完美是建立在动大手术的情况下:非但改字,并且变更排序,还自行脑补文章。

而我在《苏批中庸》里不过是将第十二章的第一句移到了上一章的末尾,在《论语重读》中的部分章节里偶有一两处顺序作了变换、修改了部分字词,虽经反复推敲,却依旧诚惶诚恐。两相比较,我这种“小修小改”当真是小儿科了。只是倘若大家都这么“大刀阔斧”地改,每种国学经典怕是都要有七八十种版本了。但从文理逻辑上讲,这么一改倒也很有说服力,难怪“新民”之说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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