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枉的人生,谁来救赎

顽强的星星 2025-03-18 09:55:22

在人生的旅途中,被误解和冤枉是难以避免的挑战,而当一个人被冤枉时,他们常常会感到无助和绝望,不禁要问:谁能够来为他们救赎,谁能够为他们洗清冤屈?

在经历婚姻的破裂和随之而来的离婚诉讼时,张某遭遇了更为严峻的考验。对方当事人赵某在诉讼过程中向公A提出了举报,指控张某涉嫌虚假诉讼。这一指控不仅给张某带来了额外的心理压力,还导致了法律程序的复杂化。这标志着张某不仅要面对个人生活的困境,还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证明自己的清白,以期获得公正的审判和救赎。

张某刑满释放后前往该局举报赵某涉嫌虚假诉讼,然而,该局拒绝接受他的报案,给出的理由是张某所提出的虚假诉讼案件并不在公A的管辖范围之内。

为什么在相同的情况下,当赵某提出报案时,公A能够接受并处理他的案件,而当张某以同样的理由和在同样的报案场所提出报案时,得到的答复却是他的案件不属于公A的管辖范围呢?难道法律不是规定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吗?

你认为这一切都结束了吗?事实并非如此!

由于赵某的举报,张某被判刑长达一年零四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张某经历了长时间的司法程序和调查,这不仅对他的个人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也给他的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那么问题浮现了......

涉及借款的经济纠纷案件,为何公A能够立案,这是否违背了公A部门不得干预经济纠纷的既定规则?

为何该局的王某辉等人员在2021年3月8日将申请人于其住宅内逮捕,并将其关押在审讯室内,同时没收了手机等个人物品,限制了申请人的行动自由,直至3月9日才正式立案为刑事案件。为何在未正式立案前就先行抓捕并限制了申请人的自由,将原本的家庭纠纷转变为刑事案件?

在张某的案件中,庭审笔录作为法律程序的关键部分,本应准确无误地记录庭审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为何重要的庭审笔录,审判长都会出现错误?张某本人的签字也不翼而飞了呢?

钱款一旦由张某投入公司运营,即应视为公司资产。在分红、清算及析产之前,这些资产均归公司所有。因此,以公司资产与夫妻共有财产难以区分为由来分割公司资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无论案款是否属于夫妻共有,民事诉S中都存在诉权,因为公司本身是一个独立法人实体。F院将公司资产视为张某个人的财产,并将公司、股东与张某捆绑在一起,形成了一种自我控诉的错觉,以此来定罪,这样的做法是否恰当呢?

张某原本是三家企业的负责人,由于涉及的刑事案件,目前这三家企业的运营已经停止,企业都陷入了倒闭停业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张某所遭受的巨大损失,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张某持续奔波,穿梭于不同级别的政F机构,反复提出申诉。然而,在黑河市,没有任何机构愿意接受或处理关于公A违法违纪的投诉。

张某深感困惑与无助,他开始质疑整个司法体系的公正性。为何一个简单的经济纠纷会演变到如此复杂的境地?为何在寻求公正的过程中,他仿佛陷入了一个无尽的漩涡,四处碰壁,无人伸出援手?

在此,恳请广大民众审视,职能部门的此番行为是否恰当?是否存在不依法办事的情形?普通民众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义如何伸张?期望相关部门和领导层能够倾听民声,为民众维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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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强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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