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早就说了钱都归我!老人离世500万拆迁款,家庭遗产争夺爆发!

大嘴最敢说 2025-04-08 16:36:32

今天要给大家扒一扒厦门一桩亲情与金钱撕得血淋淋的案子——八旬老太去世留下500万拆迁款,六个子女为钱反目成仇,小儿子一句话让全家炸锅!法院最后怎么判?没伺候老人也能分钱? 咱老百姓最关心的遗产问题,看完这篇你就懂了!

这事儿一出来,真的是让人忍不住感叹,这人性啊,在金钱面前,有时候真就变得让人看不懂了。

有个八旬老太太,操劳了一辈子,本想着能安享晚年,可命运有时候就是爱开玩笑。这不,家里老宅碰上拆迁了,一下子分了 500 余万元的拆迁款。这在普通人眼里,可算是一笔巨款了,本以为这是个改善全家生活的好机会,可谁能想到,这钱却成了家庭矛盾的导火索,直接让这个家炸了锅!

老太太生前和丈夫一共养育了 6 个子女,按说这么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多好啊。可这 6 个子女,在老太太去世后,因为这 500 多万的拆迁款,闹得不可开交。长女王大姐和次子王二哥,想着这是母亲留下的遗产,那就应该 6 个子女平分,这听起来好像也没啥毛病,毕竟都是亲生孩子嘛。于是他们就找到小儿子王小弟,让他把钱拿出来分一分。可这小儿子王小弟,一听这话,直接就不干了,他拍着胸脯说:“妈早就说了钱都归我!你们没在妈身边好好尽孝,这钱你们没份儿!” 就这一句话,直接把矛盾给激化了。

王大姐和王二哥肯定不乐意啊,他们觉得大家都是母亲的孩子,凭啥你说归你就归你啊。于是,这事儿就闹到了法院。在法庭上,这双方那是各执一词。王大姐和王二哥作为原告,就坚称母亲留下的拆迁款必须得 6 个子女均分,还要求代为保管钱款的王小弟支付他们相应的那份儿。

再看被告王小弟,那也是振振有词。他说自己一个人承担了母亲晚年生活、医疗还有丧葬的所有费用,其他子女呢,都没怎么在母亲身边尽赡养义务,按照道理,他们都应该丧失继承权。而且他还提出,母亲生前已经通过转账把这钱都赠与他了,这压根儿就不属于遗产了。这话说得,好像他占尽了理儿。

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在庭审的时候,王小弟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向法院提供了一则视频证据。这视频里啊,王小弟问母亲:“我们家拆迁,你的钱全给我啊?” 他母亲回答的内容那叫一个含糊不清,根本就听不出来说的啥。这就好比你在菜市场,周围乱糟糟的,有人跟你说话,你根本就听不清对方在讲啥一样。就这么一段视频,王小弟就想靠着它证明母亲把钱都给他了,这能行得通吗?

后来法官又去询问王老太的另外两个女儿,这俩女儿倒也实在,说王小弟照顾母亲确实比较多,她们愿意把自己能分得的钱款全部给王小弟。这事儿啊,听到这儿,咱心里就开始犯嘀咕了,这家庭关系可真复杂,这钱到底该咋分呢?

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那可是相当严谨。首先看王小弟提供的这个视频,法院就认为,王小弟是主动问母亲把全部拆迁款给自己,母亲是被动回复,而且回复内容还模糊不清。就凭这么一段视频,根本就没办法确认母亲有把拆迁款赠与王小弟,或者说身故后由王小弟一人继承的意思表示。这就好比你去买东西,你问老板这东西是不是免费送你,老板含糊地 “嗯” 了一声,你能就这么确定老板是同意免费送你了吗?肯定不能啊,得有明确的说法才行。

再说说赡养义务这一块儿。法院经过调查发现,王小弟在母亲去世前 5 年,一直和母亲共同居住。而且母亲那时候患有老年痴呆,大家都知道,照顾老年痴呆患者那可不容易,得时刻盯着,生怕出啥意外。王小弟在这 5 年里,确实付出了更多的精力看护母亲,所以在分割遗产的时候,是可以适当多分一些的。再看次子王二哥,他也不错,曾经提供房屋供母亲居住了 10 余年,这也属于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分割遗产的时候同样可以适当多分。其他子女呢,虽然没有和母亲共同居住,但也没有出现遗弃母亲的情况,所以他们仍然享有继承权。

还有啊,法院也尊重部分子女的意愿。像前面提到的那两个女儿,她们自愿把自己的份额让给王小弟,法院也认可了。

最后,法院经过综合考虑,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遗产分配比例是这样的,王小弟占 44%,次子王二哥占 16%,其他四个子女各占 10%,不过其中两个女儿的份额归王小弟。这么算下来,具体金额就是王大姐和大儿子各分得 50 万余元,王二哥分得近 90 万元,剩下的钱就都归王小弟了。

这事儿到这儿,好像有了个结果,可咱心里啊,还是觉得挺不是滋味儿的。这一家人,因为这钱,闹得这么不愉快,亲情都变得淡了。咱再从这事儿里深挖一下,关于这遗产继承,特别是像录音录像遗嘱这方面,学问可大了去了。

就拿这案子来说,王小弟想靠着那段视频证明母亲把钱留给他,结果不行。为啥呢?因为要确保录音录像遗嘱有法律效力,那得满足好几个条件。首先,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必须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这些见证人可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是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就好比你考试,你不能自己给自己监考,也不能找和你关系特别好,可能会帮你作弊的人来监考。

其次,遗嘱内容必须得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就像前面说的王小弟母亲的回答含糊不清,根本就没法确定是不是她的真实意愿。这就好比你写作文,你得清楚明白地表达自己的想法,要是写得模模糊糊,别人根本不知道你想说啥。

然后,录音录像得保存完整。你不能录一半,丢一半,那肯定不行。最后,如果遗嘱人在制作录音录像遗嘱的时候,健康状况不佳,比如说像王老太那时候已经有脑萎缩了,那就得充分证明她意识清楚,能够作出真实决定,得能自主清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

类似案件:拆迁款,拆散了多少家庭?

有个村子拆迁,村民老王在 2019 年就去世了,留下了两处房屋。2020 年村子启动整村拆迁,老王的这两处自建房获得了近千万的拆迁安置补偿款,这钱都被老王的遗孀古女士领取了。可这时候,出了个意外情况。老王的母亲,已经年过九旬的邱老太,本来被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证明 “已死亡”,但实际上她还活着呢。邱老太听说这拆迁款的事儿后,就把儿媳妇和孙子、孙女告上了法庭,要求自己也分得拆迁款。法院审理后发现,村委会之前出具的《亲属情况证明》说 “老王父母不详,已先离世”,公证处就根据这个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认定邱老太已死亡,这与事实不符。所以法院就判定,这近千万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其中 50% 是古女士的,另外 50% 属于老王的遗产,由邱老太、古女士和三位子女五人共同继承,邱老太最后分得约 100 万元。这事儿也是够曲折的,一个错误的证明,差点让老人失去了应得的遗产。

儿子拿钱变脸,八旬老太怒告法庭!

厦门另一桩案子更离谱!王老太说服两个女儿放弃继承,把300万拆迁款全给儿子。结果儿子拿钱后,把老母亲丢在老屋自生自灭!法院怒判:“老太反悔有效,儿子吐出80万!”

通过这几个案子,咱就能看出来,这遗产继承的事儿,真的得小心谨慎。

不管是老人还是子女,都得提前把该做的事儿做好,省得以后因为这些事儿,闹得家庭不和,亲情破裂。家人们,你们对这些事儿怎么看呢?

要是你们碰到类似的情况,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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