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大同订婚案迎来二审,宣判结果和一审一样。席某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而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本来在二审宣判之前,二审法院曾考虑,给席某某判个缓刑。也和席某某及其家长商讨过,结合现有证据,他确实犯了强奸罪。不过,考虑到他曾有悔过表现,且犯罪情节较轻,也适合缓刑。可是,这个提议被他和家人否决掉了。
席某某的父母不接受缓刑,席某某也不认罪,所以还是判了席某某三年。
当然了他们二审之所以给出判刑三年的这一结果,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既然说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那肯定是调查后的结果,并非空口无凭。
审判长也给出了证据,我们来看一下,大家看下面红色圈住的部位就可以,主要有如下几点:
1、席某某承认强暴了对方。
2、侦查阶段席某某供述了发生关系的具体细节。
3、席某某和女方母亲的对话,承认这事自己敢做敢当,没有说过自己没做过。
4、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在他们的床单上,发现了席某某的(精斑)DNA。再加上电梯里的拖拽行为,烧窗帘的行为,以及事后报警的行为,都表明对方是不愿意的,违背了对方的意愿,能够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这就是席某某被判刑的主要依据。
还有就是大家都很关心的一个问题,处女膜未破裂,是否影响强奸罪的认定?这个问题审判长也说了,大家自己看吧。
这事国内外医学界对此形成的共识。处女膜未破裂不代表没有强奸行为,这个问题有很多可能。还是那一句话,床单上检测出男方的DNA,再加上两个人的供述,以及相关证据,都证明他们有过这种行为。
关键是女方从来都没有同意过,也表现出来强烈的反抗的相关证据,这才是重点。一直都是违背女方意愿的。
有了上面这些证据支撑,作为男方,还有男方的家属。他们想要翻案,几乎没有这个可能。当然了男方及其父母,绝对不承认是强奸。用他们的话来说,席某某曾告诉父母,是女方先“勾引”的,在房间里,把胳膊勾在席某某的肩膀上。
在席某某看来,这就是对他的一种暗示。
还有席某某告诉父母,女方的外套,是她自己脱的,内衣是他们两个人脱的。在他们看来,就是双方都同意。这不算是强奸。
所以他们不接受缓刑,还是要上诉。可是,当面临上面的那些严丝合缝的证据链时,想要翻供,几乎是没有可能的。
对于他们来说,接受缓刑,似乎才是最为明智的选择。
网友的评论也是两极分化,有的网友认为,这就是强奸,判他三年算轻的了。不仅强奸女生,还要夺走其手机......
甚至还有网友认为,女方可以继续告男方的父母到处散播谣言,你在现场啊,你知道咋脱的衣服?非亲历不可知,张口就来。
似乎支持男方被判刑的还不在少数,当然了支持男方不被判刑的也有很多,理由是订婚了,彩礼也给了,可是,这不意味着可以强迫女方。
即便是结婚了,女方说不可以,也是不行的。总起来说,男方被判刑,不管是口供,还是证据,都有的。而且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闭合。
这就是判他三年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想要翻案,几乎没有肯定的。
对于男方来说,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接受缓刑。但是,被他们否掉了。你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人家女方就是说不愿意,强迫了他。而且也做出了激烈反应,都有证据能够证明。而且不是一处证据,是整个证据链闭合。
这还不能证明是强奸吗?
尽管很多人同情男方,但是这个案件翻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信大家拭目以待。二审顶着这么大的压力,若是没有证据,也不可能做出这样的裁决。
结合一系列监控录音,以及床上双方混合物,那就是明显的强奸了,为何拖了这么久,这里恐怕强奸的证据链没那么简单吧,如果明显的混合物,那就判了,拖这么久,奇了大怪
悲哀就在于此 有精斑属于正常 那这个判定有点不严谨 正常情况下被害人第一时间报案是常理 为什么还要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