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高等检察厅24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申请对尹锡悦的拘留令期限延长至2月6日。
奇怪的是
公调处申请拘留令的法院是首尔西部地方法院。
短短几天,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已经成为“过客”。
案子交给首尔高等检察厅是因为公调处没有起诉权,委托检察厅是唯一选项。
然而,管辖法院立即被检察厅变更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后期,庭审的法院也将相应变更。
变更原因:检察厅认为适用住所管辖权的首尔西部法院违法。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宪院(高级),大法院(最高法院)三级法院都不认为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拘留令违法,
到了检察厅就变违法了?
深耕检察系统三十年的尹锡悦的“根据地”暴露了。
对于法律没有白纸黑字写的一清二楚的事,检察厅就敢“改头换面”。
检察厅逻辑:首尔高等检察厅一直归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管辖。
不是成文法律,是惯例。
检察厅等同于主动伸手变更了尹锡悦案的法院管辖权。
甚至,间接决定了审判结果。

之前,驳回尹锡悦方面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拘留令违法的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会接过尹锡悦案的管辖权,同意延长拘留令期限延长至2月6日吗?
大概率,会同意。
如果首尔中央法院拒绝延期拘留尹锡悦。等同于“撂挑子”,不管了。
依法拘留到期日前,必须起诉尹锡悦,但管辖权还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跟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没“半毛钱”关系。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为什么那么受尹锡悦欢迎?
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
一审被判有罪的法院——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党争时代,没有净土。
“拿下”李在明的一定是尹锡悦那方面的。
并且,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曾经因为其他罪名签发过对李在明的逮捕令。由于李在明是国会议员,需国会表决决定。
手握170票的共同民主党怎么可能表决自己的党首被逮捕?
不是没有法院逮捕令,是共同民主党国会的优势席位保了李在明。

尹锡悦方面为什么多次主张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没有管辖权?
首先:
尹锡悦对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有足够“信心”。
其次: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原院长郑桂先已被在野党提名就任宪院法官。
宪院审理尹锡悦案国会代理律师来自郑桂先老公名下的公司。
部长法官马恩赫被在野党提名为宪院法官2度被执政党阻击。
二次逮捕令,一次拘留令都来自首尔西部地方法院。

保守派,进步派双方阵营都已站好队形,都是“明牌”。
案子到了“根据地”检察厅尹锡悦当然“如沐春风”。
甚至,御用发言人尹甲根的口风都变了——是否接受检察院面对面调查,将跟当事人,辩护人沟通后确定。
可以预期——尹锡悦大概率配合检察院的面对面调查。
“自己人”有什么不能查的?
不调查如何推翻公调处的调查结果?
不推翻公调处的调查结果如何脱罪?
穿10号囚衣的尹锡悦“板上钉钉”
接受检察院面对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