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答|公司是否可扣发违纪员工的绩效奖金?

剖析真实劳动争议 2024-12-21 09:58:45

【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作为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如果给了员工警告单,并在绩效考核里扣绩效奖金,这样做是否合法?

第一,公司确实没有权力对员工进行罚款。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用人单位作为普通的民事主体,不具备行政处罚权,因此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第二,如果员工存在违反规定并给予警告的情况,是否可在绩效考核中扣除绩效奖金,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公司履行了民主公示程序后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了绩效扣款的情形以及绩效扣款的标准,并且员工事先知悉这些标准,那么公司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奖金是合法的。但是,提示用人单位,扣减绩效后当月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没有履行民主公示程序,或者绩效考核制度中扣减绩效的标准不明确,或者公司的实际操作与约定制度不符,那么擅自扣除绩效奖金就是违法的。

第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虽然法律并不禁止通过绩效奖金等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但是绩效工资的扣减也要遵循法定原则。即绩效扣减的标准及规定,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民主程序及公示程序,扣减绩效后员工当月的应发工资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扣减绩效要合理,以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0 阅读:6

剖析真实劳动争议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