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小课堂|职工普通门诊待遇,现行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齐鲁晚报 2025-04-18 15:50:29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孙淑玉 通讯员 衣宝萱

职工普通门诊待遇,现行政策是如何规定的?针对市民的疑问,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烟台融媒中心与烟台市医保局共同开设的“医保小课堂”栏目,邀请专业人士为大家进行解答。

针对该问题,烟台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在职职工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6000元,其中,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3500元、退休人员4500元;对超过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最高支付1500元。职工普通门诊定点零售药店参照一级医院政策执行。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8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