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贵州金融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两家支行被查获“办理个人信贷业务过程中搭售贵金属、保险产品”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购买理财、基金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局对兴业银行两家支行处以合计罚款80万元处罚;对兴业银行2名支行行长助理分别处以警告处罚。
兴业银行贵阳花果园支行和兴业银行贵阳观山湖(生态)支行因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罚款40万元处罚。兴业银行贵阳花果园支行时任行长助理、零售负责人王隆和兴业银行贵阳观山湖(生态)支行行长助理(零售负责人)张龙飞分别被处以警告处罚。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在银行业合规整体改善的情况下,兴业银行合规管理压力却不减反增,2024年(超3000万元)较2023年被罚金额(接近2000万元)攀升幅度较大,罚单数量在股份制银行中位居前列。从单笔处罚金额来看,兴业银行系统遭受罚没金额超100万元(含)的行政处罚多达11次,共计被罚没1945万元。其中,单笔被罚金额最高达295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