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打工人的生活实在是太难了,工资低,工作难找,找到工作也不一定能领到工资,为了3600元要拿命去搏,最终只能鱼死网破,有人把他称作英雄,我不认为他是英雄,只能把他称做“孤勇者”。
凶案的经过2023年2月13日下午,广东东莞市长安镇上角社区某电子厂门口,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子持刀先后刺死3人,其中2人当场已无生命体征,另1人在送医途中不治身亡。
官方通报称:凶手殷某因个人积怨找曾某讨要说法,期间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曾某捅伤,张某和魏某上前劝阻亦被捅伤,最终造成3人死亡。
嫌疑人殷某,贵州人士,目前无业,去年曾在中介的介绍下去工厂打工三个个月,辞职时4000元工资被车间主管曾某克扣了3600元,只发了400元,说好的工时19元/小时,也变卦成9元/小时。
(另一种说法是工厂把工资结算给了中介,中介黑了3600,只给殷某400元)
殷某多次讨要工资未果,与曾某起了冲突,怒而拔刀伤人,另外两个劝架的是属于误杀。
贵州那种地方,很多人都知道,非常穷,3600元对他们而言可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家里也可能有父母妻儿等着这笔钱做生活费,中介或者工厂克扣这种钱财实在是不应该。
有人爆料嫌疑人杀人的凶器是受害人的,嫌疑人原本可能并未想过伤人据知情人士透露,殷某杀人的凶器并非像官方通报的那样,是自己随身携带的,而是受害人曾某的。
曾某是人才中介公司的人,另外两个一个是招聘人员,一个是人事主管。
事发当天殷某其实只是想要过来讨要说法,不想曾某为了吓唬他,亮出了随身携带的道具,殷某本来就因为工资的事情一肚子火,曾某还拿刀威胁自己,瞬间被激怒,拔出曾某的刀将人杀了,另外两个是劝架但是偏向曾某,因此殷某一起杀了。
其实我们看视频就知道,殷某并非穷凶极恶之徒,当时有个白衣女子试图阻止他,他并未伤这个女子分毫,虽说该女子拿着椅子阻碍了他的行动,但殷某一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如果真想动这名女子,她根本逃不掉。
事后他也没想过逃跑,而是静静坐在原地等警察过来抓他,全程都很配合。
所以,如果上述爆料情况属实的话,有没有可能鉴于嫌疑人认罪态度很好,又非蓄意谋杀,而只判他无期或者死缓呢??
其实,活着真的很好,古人有句话:好死不如赖活着。
有人说“匹夫之勇,血溅三尺”,如果不是把人逼急了,谁愿意以命相搏,这也是很多人同情凶手的原因。
但是逞狠斗勇始终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他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是板上钉钉的事,只是希望法官在量刑的时候能综合考虑他的实际情况,从轻发落。
网友:这个反转我喜欢,太黑心的人不该活着,就当为民除害了,无罪推定!
这个报道我觉得才是真相,更加合理
4000工资发400够狼胎
正当防卫!如果是的话。可能会是防卫过当!
希望轻判,最好正当防卫。劳务派遣公司和黑中介是社会毒瘤应该铲除。
[笑着哭]如果改改法律让要钱容易点也许这种悲剧会少很多 但是现在的法律想要回别人欠的钱太难了
世间太多不平事,
如果报导属实只能算是防卫过当。
强烈支持防卫过当!
不相信这种说法,那人就是个神经病。
唉,说好的好好干日子会越来越甜呢
从源头抓起,让官方严厉打垮中介,杜欣绝中介吃农民工的血,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凶器是死者的,其实可以借鉴昆山龙哥案。
总之我希望他活着
本文作者, 第一,什么叫贵州非常穷? 第二,这问题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吗,那怕本来该给你100,但是他只给20,这是什么意思知道吗?黑中介的意思就是我吃定你了,能忍? 第三:别你吗带偏主题
当年的昆山龙哥,今年是东莞哥[呲牙笑]
这个我相信是真的
这样的事多报道下…起警示作用…
文章中有提到:不想曾某为了吓唬他,亮出了随身携带的道具,在黑心人手中是:道具,在底层人手里就成刀了,太不可思议了
如果是这样,支持反转[点赞]
如果刀是被害人的,那么他可以使用无限防卫权,判无罪的可能性比较大[哭笑不得]
这个犯罪嫌疑人居然没有追杀白衣女人,具有悔罪表现。另外捅人后他等在原地束手就擒,具有自首情节。凭以上两点可以酌情判死缓或无期徒刑。
如果报道属实绝对是正当防卫,支持无罪释放,并号召所有打工人向他学习!
原来是自卫,人间正道,那些恶人就应该收到惩罚
很明显他无罪啊,防卫杀人,还有间歇精神病,明显他收到生命威胁的刺激,案发时期精神病复发了[得瑟]
哥们给力,就是让那些一味欺负人的尝到苦头!
迫于走绝路的[得瑟]
说贵州穷就不对了,那个地方有一个酒厂一瓶酒出厂价就是1499,关键是普通人买不到……
值得同情
没搞明白就通报?
贵州不穷,穷的是我而已。
造谣生事,混淆视听。看似在为普通人说话。其实就是掩盖黑中介的罪行。要舆论同流合污。藐视律法。
支持防卫过当,判三年缓刑即可。
我敬你是条汉子
这是自卫过当.五至七年,按照去讨要工资最多五年。
要是签了合同扣多少我都心服口服。
没钱吃饭的时候,也是半死不活的
以前报道中介介绍工作,打工仔发现被骗,要求退200块押金。中介不退,被捅死了。就为了200块钱。
防卫咋过当了?如果实情是这样,那就是正当防卫,本身就是为了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凶手有可能是精神病患者,行凶时正在发病
老百姓是朴素的没那么弯弯绕绕的道德绑架。
黑中介[点赞]
有深度的理解
正当防卫
对,我作证,这个刀就是曾某的刀[得瑟]
无罪释放!
基本是不可能判防卫过当,别人放在腰间的刀,只是亮出来恐吓一下,还没拿出来,结果他直接拔刀杀人,这已经不是防卫过当能解释的了,别人并没有做出明显要伤害他的行为或者举动,本身就很难判定正当防卫,虽然说那三个人确实有罪,但是他这样夺刀杀人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和认可啊,好歹他多骂两句,让别人先把刀提起来,这样律师才好给他辩解啊
判个正当防卫,才能镇压邪魅
支持正当防卫
黑中介多死点
黑中介其实还想硬吃!!!
支持真像
不算是英雄,而恶魔也不是。只能说活着有志气,人生受死无受辱。本来就是很辛苦的血汗钱,4000元怎算的成了三千多?
中介所要不要关门[哭笑不得]!
全是胡扯,车间主管根本就无权扣压任何人工资,任何工厂工资发放都是财务处理
这下很多律师主动接案
不知道那帮人扣了多少个3600
可惜他请不起律师
如果真是上面写的那样,无非又是一起老实人被逼急的事故,啧啧啧,自作孽不可活。
最新消息,人已经放出来了
死了的人有过错在先,应该不要死刑
为民除害,侠之大者
至少三个方面得在后续通报清楚:第一,当地人社部门是否存在敷衍塞责不作为的问题;第二,刀具究竟是谁的,如果确是受害者的,警方通报出现明显失实问题,需要追责,否则严重影响警方公信力;第三,现场情况可以通过监控视频还原,另外两名男子是拉架还是帮手得辨清,犯罪嫌疑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当年也被中介骗过,搞得身无分文,当时好想干掉那帮人,可惜还是太怂了,蹲了几天没敢下手。
想多了,没点能耐的能开个劳务派遣公司?防卫过当的话那就证明这中介公司有问题了,公司有问题那就要深挖下去,想想就知道会不会有这样的结果了
我想给殷某家人捐一百块,谁能告诉我在哪捐
无罪 欺人太甚者鉴
我觉得这个人有精神病,饱受欠薪的精神摧残,应该做个精神鉴定。[得瑟]
杀人还有理啦?
广东省佛山市丽都门窗厂,亚途门窗厂的黑心老板请几个打手马仔厂霸故意乱克扣打工人的工资,……黑恶的老板
为什么没人关心电子厂老板[呲牙笑]这老板麻烦也够大了,竟自己死了两个员工[横脸笑]
搞个链接捐个款给他打官司吧[呲牙笑]
官方应该真实的通报,给公众一个真相,不应该畏手畏脚
东莞这边的黑中介死不少呀,去年是厚街。今年又是上角。。[呲牙笑][呲牙笑]真是个高危职业呀[得瑟][得瑟][得瑟]
这才是事件的真相嘛,
上次那个福建的事,现在不是也没消息了!!
黑中介的人死有余辜[拍手][拍手][拍手]
车间主管曾某随身携带刀具,说明克扣工资经常的事,谁敢讨要工资恐吓一阵子就解决了。曾某有道具在手,与同伙故意去恐吓殷某,诱导殷某去杀他。殷某势单力薄,被激怒的失去理智,拔出曾某的刀自卫[笑着哭]……
中介和黑势力纠缠不清,真假难辨
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公民有行使清零权利和义务。
反杀
不该判
一定要严惩黑中介!太坏了!
去哪里找不克扣员工工资我去
好
不杀女人这条我真服他,不是因为女人,而是连杀三人冷静下来随之而来的那种恐惧和绝望,出门那个家他回不去了所有的叮嘱和期盼在这一刻全没了。这一刻他居然还沒有对一个试图攻击他而且和欺负他的中介一伙的人起杀心,就因为是个女的,并没有像黑中介一样恃强凌弱,这点我真服他!
可判无罪
真够黑,4000发少一个0,真的是该死!
劳务派遣公司不知道是怎么形成的,不过它就是打工人的梦魇,却是用工单位逃避监察的法宝,此毒瘤不除,这部分人员就没有出头之日。
有谁替穷苦的底层人民说话?有办法谁愿意走这一条路,家里的父母,妻子,儿女怎么办?
为了4000块杀人,这贵州老表肯定有病。建议进行精神病鉴定,当然肯定是病发了。
中介黑心死不足惜
好文章[点赞][点赞][点赞]
这人一定有神经病。
把中介都干掉!
死刑是肯定跑不掉的
判决如下: 殷某抢夺刀具后,自身危险已经免除,其持刀捅刺他人不构成正当防卫。系防卫过当,一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民事赔偿受害者家属35680元。
自卫反击杀恶魔?
七八十年前这种人被称为什么?
还有一点大家几乎忘记了,19元的工价被压到9元,而4000块钱的工资按9元/时算,那就是一个月每天至少工作15小时,一个月30天就得450小时,按原工价19元/时算,那至少是8550元,最后只给了400元,也就是说时薪连一块钱都没了,真不知道网络上那群眼中只看见为了“4000元钱”而杀人的人是有多恶心![吃瓜]
天津东丽区海鸥表集团涉嫌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