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更懂肿瘤治疗 放疗说 2024年11月26日 06:02 北京
2024年11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重磅发布《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该指南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放射治疗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15项,供各省医保局参考,结合实际做好对接落实,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

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指出,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国家医保局组织编制了《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该指南将现行放射治疗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15项,包括放疗模拟定位、放疗计划制定、放疗计划验证、外照射治疗(普通)、外照射治疗(光子线-适形)、外照射治疗(光子线-调强)、外照射治疗(光子线-立体定向)、外照射治疗(质子放疗)、外照射治疗(重离子放疗)、外照射治疗(硼-中子俘获)、近距离治疗(后装)、内照射治疗(核素常规)、内照射治疗(核素介入)、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术中放疗。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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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使用说明,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指出:
1. 本指南以放射治疗为重点,按照放射治疗方式的服务产出设立价格项目。根据《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厘清价格项目与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成本要素、不同应用场景和收费标准等的政策边界。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实现价格项目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要求,各类放射治疗类项目在操作层面存在差异,但在价格项目和定价水平层面具备合并同类项的条件,立项指南对目前常用的放射治疗类项目进行了合并。
地方医保部门制定“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项日价格时,要充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使收费水平覆盖绝大部分放射治疗类项目,使整合前后的放射治疗类项目收费水平大体相当。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上调。立项指南所定价格属于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同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放射治疗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按照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即可。2. 本指南所称的“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是各级医疗保险部门制定设整项目价格考虑的测算因子,不应作为临厌技术标准理解,不是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价格构成中包含,但个别临床实践中非必要、未发生的,无需强制委求公立医疗机构减计费用。所列“设备投入"也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器具及固定资产投入。
3. 本指南所称“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具体的加/减收标准(加/减收率或加/减收金额)由各地依权限制定;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各项加/减收水平后,求和得出加/减收金额。
4. 本指南所称"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5. 本指南所称"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垃圾处理用品、润滑剂、棉球、棉签、纱布(垫)、护(尿)垫、治疗巾(单)、中单、护理盘(包)、治疗包、注射器、标签、无菌设备保护套、模具、挡板、铝板(模)、蜡模、凡士林、标记笔、可复用的操作器具、软件(版权、开发、购买)成本等。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其他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6. 本指南所称“超长靶区",指直线加速器电子线射野大于20x20cm,X线射野单边大于40cm。
7. 本指南所称“超高剂量率放疗”,指使用超高剂量率(≥40Gy/s)对肿瘤靶区进行照射的放疗方式。
8. 本指南所称“自适应放疗”,指在放疗过程中根据肿瘤退缩情况动态调整放疗计划的技术。
9. 本指南所称"运动管理”,指基于植入金标、光学体表监测、呼吸控制等技术对周期性运动的肿瘤靶区进行限制、追踪照射或在周期性运动的特定时相控制机器出束照射。
10. 本指南中涉及“包括……”“………等”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
以上为《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相关全部内容,敬请诸位专家、同道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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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服务的计价单元,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也包括各种检查检验费,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长期以来,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各省属地管理,由地方医药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项目、确定价格水平,地区之间价格项目的数量、内涵差异都很大,一些地方还按操作流程拆分价格项目,增加医疗机构计费负担,群众也看不懂,而且无法兼容新技术。
为了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国家医保局扎实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把统一规范价格项目作为重要改革任务,组织专家团队研究编制立项指南,目前已编制发布17批立项指南,以此来统一指导各地规范价格项目。
目前已印发的17批立项指南中,合计涉及271个主项目、250个加收项、88个扩展项,加起来共有收费编码609个。”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据悉,国家医保局将力争到2024年底编制好覆盖大部分学科领域的立项指南。
国家医疗保障局
原文链接
https://www.nhsa.gov.cn/art/2024/11/18/art_201_14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