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的家庭,酿成了她一生苦难的结局。
马泮艳出生于重庆巫山县一个农民家庭,三姐妹中排行第二。
马泮艳的父亲重男轻女,性情暴戾,稍不顺心就对她的母亲拳脚相加。久而久之,她的母亲精神失常了。
1999年的一天,母亲在田间务农时拿锄头砍死了父亲,之后仓皇逃走,杳无音信。
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无疑是不幸的,本该和同龄人一样享受家庭温暖的她却从未感受过来自家庭的爱。
命运仿佛就是对这个可怜的小女孩不抱有丝毫的怜悯,在失去双亲之后她人生一场巨大的悲剧正式上演了。
她们姐妹三人由大伯代养,大伯名正言顺领着国家给孤儿发放的补助金,却不送她们去上学。
于是她们成了最廉价劳动力,割猪草、煮猪食、砍柴和下田插秧成为了她生活的全部。
然而如果仅仅是这样的生活也还好,忍一忍也能过得下去,等到长大了还有机会翻新自己的人生。
但是,这一切对于即将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而言,永远成为了美丽的幻梦。
正如马泮艳所述的一样:
“没有庇护的孤女就是块肥肉,人人都盯着呢。”2000年夏天,由姑父罗元道牵线搭桥,大伯为马泮艳物色了一个婆家,比她大17岁的“老光棍”陈学生。
这桩荒诞的亲事最终以7000块钱和500斤大米成交。
12岁的马姐被卖给了29岁的陈学生。在村干部的见证下,陈家和她定下协议:
马泮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与陈学生结婚,若长大后变心,要赔偿粮食和钱,还有陈学生的青春损失费。从此,噩梦开始。女孩被锁链囚禁在房间里,不断地受到性侵。黑暗的房间里,弥漫着腐朽的味道。只要她反抗,就会被暴打,
衣服蒙住头,全身裸露,用粗木棒不断抽打.....她曾经逃跑,但最后被八九个同乡男子抓回。
四个人分别架起她的手脚,让她感觉自己不是人,而是一口被抬起的猪。
为了防止她再逃跑,陈学生在床边放了一条粗木棒,动不动就把她打得遍体鳞伤。
在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巫山六月雪被迫和陈学生发生关系,直到她接连生下女儿和儿子,陈家才终于放松警惕。
她终于逃了出来,但是命运丝毫没有眷顾这个可怜的女孩。
来到大城市之后,她和一个男人相爱了,但是等到要结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和陈学生登记了。
自由恋爱生下的然然,也被诊断出重度自闭症及智力低下、难治性癫痫、中枢神经性早熟等多种疾病。
当初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友卷钱消失,从此对母女两个不闻不问。
马泮艳独自带着然然艰难求医,靠经营网店的收入,还有政府的抚恤金勉强维生。
当然也有人骂她做微商、编故事,用她幼年时的悲惨遭遇来羞辱她。
但这些都不曾打倒她,即使曾经生活在阴沟,经历了世间最恐怖的恶,遇见过魔鬼,踏进过地狱,被命运百般作弄,
她还是努力支撑起破碎的人生。鲍毓明性侵幼女事件发生以来,她一直在为星星发声,她说:
“李星星的遭遇是我童年的翻版,我已经对法律制裁陈学生不抱任何希望了。”“但请你们发声帮帮她,不要让她再经历我的痛苦,让她看见活下去的希望。”偏偏陈学生还阴魂不散地给她添堵,教唆那两个孩子找她要钱。
马泮艳挤着生活费给了他们,但他们因为受父亲长期洗脑,非但不感激,还固执地仇视她和然然。
今年暑假,他们又联系马泮艳,想要去她家里玩,但是,面对找上门来的被强奸生下的两个孩子,她陷入了两难。
无奈的巫山六月雪在微博发出了疑问:她有义务抚养被强奸生下的孩子吗?
不同于“善恶终有报”的爽文爽剧,现实世界里,上天从不吝啬雪上加霜。
伤害马泮艳的人毫发无损,但作为孩子事实上的母亲,如果陈家人善用法律,马泮艳倒是有义务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满18周岁。
拖着饱受摧残的身心走了这么远,一回头,那个暗无天日的深渊还如影随形。
在中国新闻周刊发布的微博投票中,有近3w人觉得母亲有义务抚养孩子。
表姐不禁想问:
在被性侵、被剥夺了自主权之后,母亲真的有义务抚养被强奸生下来的孩子吗?
有人说孩子是无辜的,可马姐在12岁时也是个孩子,谁又曾想过她是否无辜呢?
有人骂她是个残忍的母亲,可面对然然,她又是那么温柔。
人性很复杂,这个世界上慷他人之慨的人太多了。针不扎到自己身上,永远不知道疼。
诚然,孩子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和父母,他们再无辜,再不幸,也不需要身为受害者的马姐来买单。
别神化母亲,血缘并不决定一切,12岁当童养媳,经历性暴力,被迫生子,最终努力逃出深渊。
如今的马姐和然然相依为命,艰难地在世间生活。
这不禁让表姐想起了一部名叫《嫁给大山的女人》的电影。
根据“乡村最美女教师郜艳敏”的事迹改编——被拐卖到位于大山深处的乡村里;逃跑无门、几次自杀;
在有机会和丈夫一起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面前时被说“你还是回到公公婆婆那里去吧,他们买你也不容易”、“你留下来也再难找到好的对象了”;
现实中的郜艳敏和电影里的山菊,最后选择在无人管理的乡村小学任教,与孩子们待在一起。
在单纯的孩子堆里,她得到了尊重,但这并不能扭曲她被欺骗、买卖和侵犯的事实。
谁嫁给了大山?谁选择了嫁给大山?谁令她嫁给大山?
歌颂她的大爱,将她钉死在十字架上,使她成为了神化的符号;沾满鲜血的双手双脚,令她无法逃脱出体制与社会环境。
人口拐卖和性侵犯的犯罪,被美化为社会和谐家庭美满的浪漫故事,这个套路,熟悉吗?
在很多拐卖案里,一开始加害人都会对被拐卖者看得很严,几乎身边不离人,但是当受害者生下孩子,
尤其是生下儿子后,所有的看管会立刻放松,因为一个根深蒂固的观点:女性生了孩子就不会跑了,孩子会“拴住她”。
他们把母职看成了一种本能,母亲为了孩子可以付出一切,也应该付出一切。
社会对“母亲”角色的期待太完美了。他们劝母亲要善良、要忍让,哪怕牺牲自己,也要对孩子好、为孩子奉献。
当社会对母爱架起高标准,并释放了母爱攀比的信号之后,很容易催生不健康的亲子关系。
那么这件事情到底谁应该负责?马泮艳也是被践踏和剥削的受害者。
但这不妨碍某些圣母体质的人为她拷上母职文化的枷锁。
他们说孩子是无辜的,生而不养是对孩子最大的残忍。再怎么痛恨陈学生,也不该将孩子拒之门外。
传统价值观念体系里,母亲的形象是被高度神圣化的。
她们有忍辱负重的修为,有百炼成钢的意志。跟儿女的利益相比,母亲的自由意志和私人情绪都不值一提。
让我们忘却了最初的受害者,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