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老百姓去银行存款还能被骗,足可见现在的银行也不安全,已经有许多的储户上当了,这里面大多都是中老年人,他们怀着相信银行的心去办理业务,结果却在银行内被骗的倾家荡产,有的被骗之后到现在还没反应过来,一直以为保险单是存折呢。

这是我看到问政山东节目主持人李莎讲的,说某些银行和保险公司联手做局坑骗储户,在2025年的2月份某媒体的记者就在湖北武汉的银行卧底调查,发现有些银行网点违规引入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并且任由这些保险的业务员冒充银行的职工向储户推销保险业务,甚至银行还泄露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存款和联系方式给保险公司。

而这些保险业务员为了提成居然就明目张胆的欺瞒客户,刻意的夸大保险带来的收益而且还说是银行的理财产品,对储户隐瞒保险的不利条款,最后以高息为诱饵让储户不存款改为买保险,有的甚至还说这就是存款,因为涉及的人群很多,最后就有储户被一顿忽悠稀里糊涂的把存款变成保险了。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拿了提成,保险公司有了进账,而银行也是向来无利不起早的,这么配合保险公司就是为了瓜分一部分的利益,可最后这些相信银行的储户落了一个钱袋空空的下场,打算取钱却发现钱根本取不出来,这时候才发现自己上当了,可是维权谈何容易,个人跟银行打官司想想都知道有多么的艰难。
此前就有媒体报道过不少这样的案例,如“七旬老人200万存款变保险”、“55岁老人10万养老钱变保险”等等,显然这个趋势还在上升,因为有利益的驱使这种行为屡见不鲜,如果真的任由长此以往下去,那么恐怕银行将迎来信任危机。

按照相关的规定,确实银行在取得相应资格之后有权合法销售保险产品,但前提为:自愿、诚信、合规,可眼下许多银行都放下了职业与道德的操守,为了利益就与保险公司欺骗储户。
《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等非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在商业银行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相关活动。
第四十三条 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不得将保险代理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四十四条 商业银行不得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商业银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第三章 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第二十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优化产品设计,对新产品履行风险评估和审批程序,充分评估客户可能承担的风险,准确评定产品风险等级。
第二十一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对产品和服务信息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及时、真实、准确揭示风险。
第二十二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披露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利息、收益、费用、费率、主要风险、违约责任、免责条款等可能影响消费者重大决策的关键信息。贷款类产品应当明示年化利率。
第二十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不得进行欺诈、隐瞒或者误导性的宣传,不得作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服务权益、掩饰产品风险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所以银行和保险机构是有承担消费者合法权益主体责任的,严禁误导性宣传确切的要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而现在某些银行和保险公司对相关规定却置若罔闻,至消费者的利益不顾,甚至欺瞒误导消费者。
作者结语希望我们的监管部门大力整治这种乱象,避免更多的储户上当受骗,也请储户们去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千万不要被那些高息所诱惑,因为天上是不可能掉馅饼的,要保护好自己的存款,也希望储户们发现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是该狠抓的时候到了[点赞][点赞]
一天三条短信,七个电话,不是保险就是贷款
老百姓都应该远离赚钱的行业,尽量少跟他们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