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16日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席某某强奸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民事及刑事部分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判决。该案审判长在案件通报会上披露了裁判过程中的关键考量,并针对舆论关切作出系统性回应。
据案件审理记录显示,二审合议庭在审查过程中曾对适用缓刑进行审慎研判。审判长指出,虽然被告人存在经传唤主动到案、曾自书悔过书等法定从宽情节,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但综合评估发现其不符合缓刑适用要件。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席某某父母在社区矫正调查阶段明确拒绝配合监管,而被告人本人在庭审中持续否认犯罪事实,这与《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确有悔罪表现""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核心要件产生根本冲突。
在回应社会关注的裁判透明度问题时,审判长强调司法机关始终秉持"阳光司法"理念。案件审理期间,合议庭对辩护方提出的三十余项程序申请进行逐项审查,并创新采用"矛盾化解前置"机制,组织多轮当事人对话和心理疏导。针对网络流传的不实信息,法院在严守不公开审理原则基础上,通过阶段性通报方式及时披露可公开信息,既保障公众知情权又严守当事人隐私边界。
本案审理过程中暴露出若干值得警惕的现象。审判长特别指出,被告方辩护人(席某某母亲)多次在社交平台泄露被害人隐私信息,此举不仅违反诉讼纪律,更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司法机关已依法采取训诫措施,并同步完善网络信息监测机制。
从法治文明建设层面,该案审判具有多重示范意义。法院通过精准适用法律,破除"婚约关系等同性权利"等封建糟粕观念,彰显了现代司法对妇女人格权的强力保护。审判长呼吁,社会各界应当以本案为契机,共同构建以相互尊重为基础的婚恋伦理观,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融入公民日常生活。
此次裁判严格遵循"三个效果统一"原则:既坚持罪刑法定不动摇,又注重修复受损社会关系;既保持司法定力排除舆论干扰,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又着力推动移风易俗。这种裁判思路为处理同类涉风俗刑事案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式。
大同订婚强奸案支持法院判决,反对自媒体偏听偏信带节奏,尤其是部分律师从业者,更应该谨言慎行,恪尽职业操守,对仅凭一面之词和个人一己之见在网络上胡言乱语、煽动民意博流量扩大个人知名度的法律从业者,应依规予以惩戒或处分,以儆效尤!
劫匪不一定戴头套,有可能是穿婚纱的
以后不能再谈恋爱,哪天女方不高兴就告你强奸[捂脸]
反正这女的把这一家害得挺惨的,上天有眼这女的必遭报应。
应该判强奸未遂罪,态度嚣张,定格判,3年。
这个问题好似基于有罪推定而不是疑罪从无
物证充分不?
强烈建议完善司法建设 重新定义强奸罪 不能仅凭女方一家之言任何证据都不顾就强行判案 这样只会让中国婚姻率持续下降
反转了?
以后没人敢结婚,同房先找法院批一下
前有跌倒不能扶后有婚不敢结!
放屁💨。以后但凡做这事必须要女的拿保证书证明是自愿的。
能不能说一说:处女膜在的同时,女人体内有男子的DNA吗?这个对定罪重要吗?
我们都被搞糊涂了,谁是被害人?
买卖婚姻,是不是新风?如果不是,为什么判决书中承认了买卖婚姻的合法性?
破旧俗,彩礼房子加名是旧俗吗?啥不破下!
持证上岗也没舍卵用了!!!这个出轨怎么就不入刑呢?男的太难了!
哈哈哈!
哈哈,拉低社会结婚率
12个换一个
不知道嫖娼是否违背女性意愿?
总之一句话吧,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枕边人!
说实话,刚开始觉得这个男的挺冤的,但是时候看看他父母的这些操作,以及二审披露的各种证据,发现这确实是有点属于强奸了。
你会遇到这样的男朋友
从这就可以看出陈老师的高瞻远瞩😂
好好好,婚约关系等同性权利是封建糟粕,要彩礼要加名要订婚不是封建糟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