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976年10月时,当“四人帮”一伙人被拿下、关押后,全国上下顿时欢庆一片,不少人奔走相告、摇旗呐喊。由此可见,当年“四人帮”罪恶横行有多祸国殃民。因此对于他们的倒台,人民群众们更是激动、兴奋。
由于此案涉及人员特殊,出于对办案的慎重考虑,于是对“四人帮”一伙的审理工作时间较长。一直到1981年1月之时,最高法院特别法庭才对江青等一伙人作出判决。
当时江青原本被判处死刑,但是后来鉴于有一定历史功劳,于是又改为无期徒刑。入狱后的江青不愿接受现实,多次大吵大闹、拒绝交代案件。虽然她是毛主席的妻子,但是正所谓“天子犯法,亦是与庶民同罪”。关于江青所犯的诸多罪行,常阅历史的文者皆都知晓。
因此面对她的无理取闹,组织亦是不会听之任之。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江青也不再哭闹了,大抵是接受了自己倒台、被捕的现实。
于1984年的5月之时,江青由于身体原因被批准出狱,得到了保外就医的安置。当时她被安置在一处幽静之地,组织还给她配置了工作人员照顾。
于1988年12月之时,江青提出想要搞一个家庭聚会。如此要求,显然不会被允许。被拒后的江青非常愤怒,扬言要自杀了之。当时工作人员以外她开玩笑,岂料当晚她就吞下一整瓶安眠药。所幸后来护士及时发现,这才阻止了她的第一次自杀。
于1989年11月时,心情愈发烦躁的江青再次提出一个要求,她希望能搬回钓鱼台17号楼居住。此地是江青被捕前住的地方,但是如今情况,她的要求肯定不会得到同意。
后来组织为她在北京酒仙桥附近找了一个地方,此地是一栋独门独户的两层楼校院。江青住在这里、隐姓埋名,其实很适合她的晚年生活。
但是江青仍旧不开心,时常提出各种过分要求。1991年2月15日时,江青的病情愈发严重,甚至发起了高烧。被送到医院抢救的时候,她在住院单上填写的名字是“李润青”。此名之中的“润”,取自于毛主席的名字。可见,彼时的江青仍然十分怀念她。
然而,此时的她在世人眼中,只是“四人帮”中的主犯之一,并未记挂她是毛主席妻子的身份。或许正是各种郁郁寡欢等原因,使得江青逐渐失去了活下去的意志。
因此当后来医生提出为她做手术救命时,她却一口回绝了此事,表示自己宁死也不愿动手术。再后来,她日出要到毛主席纪念堂,想亲手为他献上花圈。江青的这个最后要求,亦是未能如愿。
于1991年的5月4日时,江青在吃过晚饭后,独自回房休息,然后坐在房里翻看毛主席的书记。当时照顾她的护士见情况安一切如常,也就没有注意她的情绪。待护士离开后,她于凌晨三点时起身去浴室,然后用床单在浴室上吊自杀了。江青自杀前留下一句遗言,上面写着:“毛主席我爱您,您的学生、战友,来看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