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一审开庭,失独老人怀抱儿孙遗照进法院

初宁传递 2025-04-15 14:49:48

2024 年 10 月 2 日 18 时 42 分,江西景德镇昌江大道上演惊魂时刻:20 岁男子廖某某驾驶特斯拉轿车,因与女友争吵后情绪失控,在限速 40 公里的路段狂飙至 129 公里 / 小时,将正在过马路的一家三口撞飞。358 天的婴儿、28 岁的母亲、30 岁的父亲相继离世,只留下 62 岁的胡女士抱着全家福在法庭外颤抖:“我的孙子差 7 天就满周岁了……”

【庭审直击:10 名家属的无声控诉】

今日(4 月 15 日)上午 8 时,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胡女士在亲友搀扶下下车,手中相框里的婴儿正对着镜头笑。她告诉记者,这张照片拍摄于事发前一周,“原本约好 10 月 10 日拍周岁全家福的”。短短几十米的法庭之路,胡女士数次瘫倒:“作为奶奶、母亲和婆婆,我必须为他们讨回公道。”

此次庭审共有 10 名家属参与 —— 胡女士一家 6 口、儿媳一家 4 口。胡女士透露,自事发后,她和丈夫患上重度抑郁症,每晚需靠药物才能入睡,“儿子婚房里的奖状、儿媳未喝完的半瓶水,我们都原样保留着”。

【致命 14 秒:争吵后的疯狂杀戮】

根据检方指控,悲剧源于一场车内口角。廖某某与女友在等红绿灯时激烈争执,绿灯亮起后,他连续 14 秒将油门踩至 100%,车速从 0 飙升至 129 公里 / 小时。司法鉴定显示,撞击前 2 秒车辆仍以 129 公里 / 小时行驶,碰撞瞬间降至 107 公里 / 小时,冲击力相当于从 10 层楼扔下一辆轿车。

目击者回忆,廖某某下车后并未施救,而是淡定扶起女友抽烟。监控画面显示,被撞飞的婴儿身体与头部分离,母亲的手机在血泊中持续震动 —— 那是胡女士打来的第 23 个未接电话。

【法律博弈:过失还是故意?】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廖某某的主观心态。最初警方以 “交通肇事罪” 刑拘,但检察机关最终以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批捕。律师分析指出,两者区别在于:

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最高刑期 7 年(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且致 3 人死亡);

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犯罪,最高可判死刑(需证明行为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检方认为,廖某某在闹市区蓄意超速、无视他人生命,其行为已与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相当。而辩护律师试图以 “情绪失控”“驾驶经验不足”(廖某某仅操作该车 1.5 天,且此前未开过电动车)辩护。

【城市伤疤:300 米绕行背后的血泪】

事故发生后,景德镇市在案发路段加装百米护栏,行人需绕行 300 米才能过马路。但这无法抚平受害者家属的创伤:

胡女士的亲家因悲痛过度相继离世;

肇事方提出的 80 万元赔偿被怒斥 “想用 80 万买三条命”;

廖父甚至致电威胁:“我儿子判死刑,你们也别想好过”。

更讽刺的是,该路段此前无红绿灯、无斑马线,周边密集分布居民区、学校和医院,长期存在行人违规穿行现象。商户透露,事故前 “小磕小碰常有,但从未死人”。

【深度追问:谁在为危险驾驶兜底?】

这起惨案暴露出多重社会隐患:

路权设计缺陷:事发地距最近红绿灯仅 400 米,但中间无斑马线,司机上坡时习惯性加速;

情绪管理盲区:廖某某初中辍学后频繁更换工作,前同事曾投诉其 “易怒”,而青少年情绪教育在辍学群体中严重缺位;

法律震慑不足:我国危险驾驶罪最高刑期仅 6 个月,与本案中致人死亡的后果形成鲜明对比,引发公众对 “量刑过轻” 的质疑。

【庭审悬念:129 公里时速下的人性审判】

今日庭审中,检方出示了事故现场监控、行车数据、司法鉴定等铁证。廖某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 “后悔莫及”,但其律师仍试图以 “情绪失控” 辩护。值得注意的是,廖某某此前从未驾驶过电动车,肇事车辆是其刚买 5 天的二手车,实际操作仅 1 天半。这一细节或将影响法庭对其主观恶性的判断。

【结语:当速度成为凶器】

庭审结束时,胡女士将孙子的奶瓶轻轻放在法庭外的台阶上。奶瓶上贴着褪色的标签:“2024 年 10 月 10 日,宝宝一周岁留念”。这场迟到 195 天的审判,不仅关乎三条人命的公道,更关乎每个行人走在斑马线上的安全感。

正如网友在案发现场留下的悼词:“如果速度能被控制,眼泪就不会白流。” 愿这样的悲剧,永远不再上演。

你认为廖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城市道路设计该如何避免类似悲剧?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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