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凡人看娱头
*——当“35岁+”遭遇就业寒冬,法律能否成为破冰之刃?*
2025年初,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道办事处一则环卫工招聘公告引发轩然大波——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这一荒诞现象并非孤例:南京某高校招聘勤杂工要求“应届硕士+35岁以下”,某互联网公司以“领导比你年轻”为由撤回录用通知……“35岁+”群体正面临“高学历失业”“经验贬值”的双重困境。
数据显示,2024年“35岁+”求职者平均投递简历量增加25%,但面试机会下降20%,部分企业甚至将年龄限制写入内部招聘系统自动筛选程序。全国人大代表蒙媛指出,这种“短视用人观”既浪费成熟人才,又加剧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
【法律困境:模糊的“等”字与失效的正义尽管《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就业促进法》禁止“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四类歧视,但对年龄歧视仅以“等”字概括,导致司法认定困难。
- 案例尴尬:四川大学周伟教授研究发现,上海、成都30万份招聘广告中,35岁限制占比超60%,但鲜有企业因此受罚;
- 维权无力:拥有985学历的张玉投递上千份简历无果,却因“年龄歧视举证难”无法起诉;
- 执法真空:劳动监察部门聚焦欠薪、工伤,对年龄歧视缺乏强制约束力。
正如网友调侃:“法律像把没开刃的刀,砍不破企业的年龄结界。”
【破局方案:从“道德倡议”到“制度重锤”针对这一顽疾,2025年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1. 法律明确化:将“禁止年龄歧视”写入《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界定歧视标准与法律责任;
2. 监管强化:建立企业用工行为第三方评价机制,对违规者实施信用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3. 示范引领:要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放宽年龄至40-45岁,已有省份试点开放专业技术岗位;
4. 终身学习:整合政府、企业培训资源,建立“技能银行”认证体系,帮助中年群体转型。
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强调:“政策要让违规成本远高于守规成本,才能震慑歧视行为。”
【国际镜鉴:从“青春红利”到“经验溢价”对比美、日等国经验,可发现治理年龄歧视的共性路径:
- 立法先行:美国《就业年龄歧视法》明确禁止40岁以上员工遭受不公待遇,违者最高赔偿30万美元;
- 弹性用工:日本推行“职业再生计划”,鼓励企业以项目制雇佣中年员工,避免“终身雇佣”僵化;
- 文化重塑:德国将“年龄多样性”纳入企业ESG评价体系,倒逼管理层摒弃偏见。
反观国内,某招聘平台数据显示,35岁以上互联网从业者转行做外卖骑手比例三年增长3倍,这种“经验下沉”暴露出人才市场的严重错配。
【社会隐喻:年龄歧视背后的三重焦虑1. 企业成本论:追求“青春红利”却忽视“35岁+”员工的稳定性与资源整合能力;
2. 代际冲突论:Z世代管理者与中年下属的价值观碰撞被异化为年龄对立;
3. 生命周期论:教育年限延长导致职业黄金期压缩,30岁博士毕业即面临“五年保质期”。
正如蒙媛代表所言:“遏制年龄歧视不是保护弱者,而是维护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双赢。”
结语:良法善治与年龄友好的未来当公务员报考年龄限制从35岁迈向45岁,当“终身学习证书”与学历同等效力,当企业因歧视行为被列入信用黑名单——这些两会提案勾勒的图景,或许正是破解年龄困局的钥匙。
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惩戒过去,更在于重塑未来:让35岁不再是“职场断崖”,而是“经验高原”;让每个劳动者不被年龄定义,只被能力衡量。正如网友所言:“最好的‘35岁礼物’,是一份不看身份证的offer。”
(本文数据及案例综合自全国两会提案、学术调研及公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