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安天津”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8日,公安西青分局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名涉案人员被依法行政处罚。
4月7日晚10时许,公安西青分局接报警,在西青区中北镇某酒店门前,有人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扰民。民警赶到现场后,在该酒店门前发现燃放烟花爆竹残留物。经调查走访,民警发现4名男子当晚在酒店门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随后,民警在酒店内将其中1名男子张某某(22岁)查获。张某某供述,当晚与张某(男,22岁)、苑某某(男,38岁)、王某某(男,29岁)酒后在该酒店门前燃放“二踢脚”和“加特林”等烟花爆竹。
经工作,4月8日张某、苑某某、王某某等3名嫌疑人到案,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当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该4人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机关提示,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严重扰民,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消除身边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城市安全与环境。
来源|平安天津
只能说是个倒霉蛋从春节天津市各地放炮的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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