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尸惨遭“净身”,凶手又是何人?一桩发生在1983年的太平间诡案

泽洋爱历史 2024-12-08 07:23:19

倘若一个人生前“净身”做了太监,倒也有情可原,毕竟也是一种生存方式。虽然说少了物件儿和尊严,可万一有幸成为刘瑾、魏忠贤、李莲英、安德海那样的首席太监,不也照样能够飞黄腾达,光宗耀祖吗?

可如若一个人死后莫名其妙地成了太监,那么这个人的命运只能用“悲催到家”来形容喽。

但如果有两个人同时在死后莫名其妙地成了太监,那可真是一件比悲催更悲催的事情了。恐怕死者的家属,真的要流一公升的眼泪了。

这件世间实属罕见之事发生在公元1983年的1月22日,那天下午4点钟左右,邯郸某矿厂公安处接到医院保卫科打来的电话,对方声称医院停尸间里暂时存放的两具男尸遭到人为破坏,生殖器官被人“割掉”拿走了。

撂下电话后,公安处马上安排人手去了现场。经查,两具男尸同属矿厂职工,一个是34岁的韩某,另一个是32岁的王某。韩某在1982年4月6日与工友的冲突当中,被钝器砸伤头部,休养3个月后,回厂继续上班。然后就在上班3天后,韩某在俱乐部看电影时,突然一头扎在地上,接着就断了气。由于韩某的家属坚持认为韩某的死与上次被人砸伤头部有关,因此迟迟不肯将尸体下葬,就那么一直存放在太平间。

而另一具尸体王某,则是在1983年1月6日晚间值夜班时,不小心触电身亡。因其家属不同意死亡鉴定结果,因此迟迟不肯在死亡证明上签字,所以尸体只能暂时存放在太平间,与韩某的尸体“作伴”。

在此之前,医院从来没有发生过尸体遭人破坏事件,保卫科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发现可疑人物进入太平间。再说,太平间这种场所,普遍被人视为晦气之所,因此没人愿意进去,所以门上没有上锁。真想进去的话,推门就可以进去。

既然进出方便,所以想要作案也不费劲。但是什么人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呢?割走两人的器官又作何用途呢?难不成作案之人与两名死者有仇,即使两人死了,都不肯放过他们吗?

很快,矿公安处成立了专案组,要求必须从速从快将案件侦破,还死者以公道,让死者的家属不会痛上加痛。

从市刑侦大队调来的法医、痕迹检测人员进入太平间进行现场勘查和尸体。由于太平间只有一扇门,并无窗户,而门上也并没有上锁,除了死人外,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出入,所以根本不存在撬压、踩踏等痕迹。

法医检查了两具尸体的外表,发现尸体衣着完整,鞋袜、手套、帽子齐备,脸上分别盖着一块黄布,衣服上的扣子,腰带及鞋带也都系的好好的,如果真是有人故意进来破坏尸体的话,那么尸体的外表绝对不可能保存的如此完好。

唯一有问题的部分,是两具尸体的裤子前裆位置,均有被破坏痕迹。经法医检车发现,残缺处的边缘不整齐,有锯齿状不光滑的齿痕,倘若被人用利器破坏,绝对不会是这个样子。将尸体的裤子褪下后,竟发现许多黑色小颗粒。这是啥玩意儿?似乎......是老鼠屎?

没错,正是老鼠屎。法医肯定地告诉大家,“犯罪分子”不是人,是老鼠。老鼠啃咬尸体,是常见现象,对于尸体的毁坏一般创面不大,创口边缘不整齐,可见锯齿状的小齿痕,深度多在皮肤层或皮下的浅层。

而经常遭到老鼠破坏的部位,也多是皮肤较为嫩软的部位,如耳垂、眼角、口唇、鼻尖等处,韩某和王某的尸体由于裤子前裆处有开口,老鼠进入啃食较为方便,所以就趁机而入,制造了这么一起叫人毛骨悚然的事件。好在发现的及时,不然尸体会继续遭到老鼠的啃咬,那样的话,会让死者的家属更加难以接受。

如此,一桩乍一听很是瘆人的太平间诡案说完。有关此案的存世档案当中,有详细对此案的分析笔录,并附录有现场照片,倘心理承受能力差一些的,恐怕看一眼就会三天吃不下饭。但有一点,其中用大量文字描述了昆虫、鸟类以及各种小动物和环境对于尸体造成的破坏程度,不得不说过去的人做事还是比较细致的,这一点无疑是值得后辈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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