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披露:诬告同事当间谍,某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被降职降级

政知见 2025-04-18 11:50:57

编辑丨董鑫

举报同事出卖情报收取间谍经费,却被证明是捏造事实构陷,某省直机关工作人员严某被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降职降级,并调离原岗位。

4月18日,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公布一起诬告案例。

2023年12月,12339网络举报平台收到了一条内容详尽细节充实的举报线索。

举报人严某自称是某境外咨询公司员工,举报某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张某违规接受境外有偿咨询并提供情报。严某不仅提供了张某具体的信息和境外经历,还详尽描述了张某通过中间人秘密出卖情报收取间谍经费,大搞钱情交易的种种细节。

该境外咨询机构前期已被国家安全机关纳入工作视线,举报对象又涉及省直机关公职人员,这一线索立即引起了国家安全机关的高度重视。

初步核查发现,张某确系某省直机关涉密工作人员,其个人经历也与举报线索部分相符。但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干警很快发现,张某从未与该境外咨询公司有过任何联系,更不存在接受不明经费的情况。经过严密的调查和反复论证,国家安全机关最终排除了张某的间谍嫌疑。

那严某的举报线索究竟从何而来?

原来,严某并不是什么咨询公司的员工,他和张某同为一家省直机关的工作人员。严某因个人恩怨,一直对张某怀恨在心。某天,严某偶然看到一则重点单位人员接受境外有偿咨询泄密被处理的案例,便产生了移花接木陷害张某的想法,捏造了一起虚假的举报。

严某的行为系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严重干扰了国家安全机关工作。

根据《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严某依规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降职降级并调离原岗位”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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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阅读:2450
评论列表
  • 2025-04-18 15:10

    诬告陷害罪不是犯罪行为吗?怎么没有坐牢呢?

  • 2025-04-18 14:02

    这种品德的人根本不适合这个岗位,应该双开

  • 2025-04-18 17:31

    “诬告”者,查明真相与事实不符 应以同等“罪名”论处!

    狼烟 回复:
    网上判案死刑起步,纯纯法盲。难道诬告杀人,还能判诬告者死刑?诬告有诬告的罪行法定,以什么罪论处有法律规定,而不是情绪化
  • 2025-04-20 11:27

    不是犯罪吗

  • 2025-04-18 13:18

    严某这是对张某怀恨在心?我怎么觉得他这明明是对自己怀恨在心!

  • 2025-04-21 19:31

    好好查清楚,是不是真的是问谍。

  • 2025-04-21 09:26

    即然是间谍为什么还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