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本劳务派遣,每家机构每月仅限提交15名工人的招聘函
据缅甸国管委下属劳工部发布的消息,向日本派遣工人的海外就业服务劳务派遣机构每月只能提交15名工人的工作邀请申请。
海外就业服务劳务派遣机构在1月30日之前签订的向日本派遣工人的工作邀请合同中,如果人数超过15人,则必须将合同人数调整为15人。调整后的工作邀请合同需从3月25日开始提交,且每个机构每月只能提交一次。
此外,针对日本的新工作邀请合同将从5月2日开始接受申请。

此前,缅甸劳工部于3月22日发布了向泰国派遣工人的相关规定,限制每个劳务派遣机构每月只能提交50份工作邀请申请。
这一限制措施不仅影响了劳务派遣机构,也对工人造成了损失。劳务派遣行业的相关人士表示,由于这一限制,工人需要等待更长时间才能获得工作机会。
一位海外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者表示:“即使获得了工作邀请,也无法立即派遣工人,工人需要等待更长时间才能出国工作。如果要派遣150名工人,可能需要10个月的时间。”
一位在日本的缅甸工人也表示,由于派遣人数的限制,雇主可能无法长期等待不确定何时能到岗的工人。他说:“雇主是否会耐心等待无法确定何时到岗的工人?如果等待时间过长,外国雇主可能会对招聘缅甸工人失去兴趣。”
缅甸国管委在2月中旬对海外劳务派遣流程进行了审查,目前对出国工作的限制越来越严格。
目前,向泰国和日本派遣工人的工作邀请数量已经受到限制,预计其他国家也将出台类似的规定。
缅甸有600多家获得海外就业服务劳务派遣许可的机构,但由于国管委对海外劳务派遣的限制和政策不稳定,许多从业者感到失望。
向韩国派遣劳工的过程中,一家机构每月只能提交10人的招聘申请
对于根据政府间协议派遣到韩国的EPS劳工,虽然没有限制提交招聘申请的数量,但通过私人机构派遣的劳工,每家机构每月提交的招聘申请不得超过10人,国管委下属的劳工部发布了这一通告。
国管委就向韩国派遣劳工相关,在向泰国和日本等国派遣劳工通告了相关程序和限制后,继续发布了向韩国派遣劳工的相关通知。

根据政府间协议,自民选政府时期以来,EPS系统主要由政府海外就业机构(POEA)负责向韩国派遣劳工。
关于通过POEA向韩国派遣劳工,国管委下属劳工部的通知中提到,必须在合同签订前7天提前通知,合同签订需获得部门的批准,派遣权也将提前7天通知。
在该通知中,没有发现对POEA派遣的劳工提交招聘申请的限制。
一位等待前往韩国的EPS劳工表示:“政策复杂,令人困惑。在获得出境许可之前,没有人能安心。根据这次的通知,EPS劳工似乎重新看到了希望。”
然而,对于通过私人机构派遣的造船业熟练工人(E-7-3签证)和渔业工人(E-10-2签证),每家机构每月只能提交10人的招聘申请。
目前,只有大约6家缅甸机构获得了向造船和渔业派遣劳工的正式许可,而且在实施这些限制之前,韩国只招聘了少量劳工。
国管委在此通知之前,已经发布了限制,规定每月向泰国派遣的劳工不得超过50人,向日本派遣的劳工不得超过15人。
目前,在韩国通过EPS系统工作的缅甸劳工超过7万人,根据相关通知,从今年开始,韩国还将开始招聘服务行业的女性劳工。
新加坡劳务派遣新规:每家机构仅限5名工人缅甸国管委下属劳工部发布公告宣布,持有海外就业服务机构许可证的机构向新加坡派遣劳务人员时,每家机构仅限5名工人。
同样,通过政府海外就业机构向韩国派遣劳务人员时,每家机构的配额也从原先的约20人缩减至10人。
为此,劳工部要求已在2025年1月30日前提交用工需求函(Demand Letter)的缅甸机构,若原申请人数超过10人,须在3月25日起按10人上限重新提交修订申请。
劳工部在相继对泰国和日本的劳务派遣人数实施限制后,此次进一步下调了对韩国和新加坡的派遣配额。公告还表示,针对马来西亚及其他国家的劳务派遣流程规定将后续公布。
此外,缅甸劳工局在3月22日的通告中明确规定:每份用工需求函申请人数不得超过50人,且每家机构每月仅可提交一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