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社交平台上流传一张好利来禁止员工在任何场合驾驶或搭乘摩托车的通知截图。该通知显示,近日,好利来一位员工于休息期间驾驶摩托车发生意外不幸离世,好利来因此发布该通知,并称如果有员工仍私自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月15日,好利来官方客服向媒体证实该通知的真实性。该客服表示,该通知针对内部员工,主要为了警示员工,公司后期应该会针对反馈进行处理,“具体以公司的安排为准”。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通知不管是程序还是内容,都涉嫌违法,对员工也不产生约束力。
从程序角度来讲,用人单位不可以通过单方决定来设置解除劳动合同规则,如果想要出台有效地解除规则,得制定规章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为合法有效:一是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制定过程需履行民主程序,三是向劳动者进行公示告知。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满足这三个条件就不合法,以此为依据开除员工自然也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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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容层面来看,用人单位只能对用工管理过程中和组织生产所必要的事项进行规范。劳动者下班以后,其交通出行方式和个人生活,属于私人自主的范畴,用人单位的手不能伸得太长,超越员工管理的界限,干涉私人生活。” 沈建峰说。
沈建峰表示:“员工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会给企业带来一些风险,但不能仅此就干预员工上下班的方式,这个通知也反映出当前个别企业的用工管理手段简单、思路粗暴。”
此前报道:好利来:禁止员工骑摩托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