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龙法院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合议庭通过“现场调解+心理疏导”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在校小学生因网络言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该案系安龙县人民法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合议庭以来办理的首例涉未成年人侵权案件,针对原告系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承办法官为最大程度降低诉讼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调解过程中耐心倾听原告真实意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相关规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成侵权方自愿向原告当面道歉,原告当庭表示接受,同时侵权方自愿当庭在其个人抖音账号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元,该款已当庭兑现。
最后,承办法官对原告进行了深入地心理疏导,为原告纾解心结,用法治力量与人文关怀搭建健康成长的桥梁。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保护青少年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来源:安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