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安置问题悬而未决:30年未落实的工作指标

声浪滔滔 2025-04-16 16:20:57

1992年12月1日,退伍军人张海军从云南老山战场对越防御作战退伍,回到河南省义马市。

1993年6月14日,义马市劳动人事局出具《义劳人录字(1993)191号招工录取通知书》明确根据“三计社(93)14号文”下达的招收城市退伍军人当工人指标,招收张海军为全民固定工,安置单位为义马市乡镇企业委员会(现为义马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然而,30多年过去,张海军至今未能按照三计社(93)14号文下达招收城市退伍军人指标正式上岗。

招工档案离奇缺失,安置指标去向成谜

张海军持招工通知书报到后,接收安置单位始终未予安排上岗工作。30年间,他多次向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局、工信局等部门反映问题,甚至诉诸法律,但问题仍未依法解决?退役军人张海军养老金欠缴304个月、医疗保险欠缴246个月无法退休?依据《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国务院发布安置条例及各级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做好1992年冬季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被退伍军人事务局、信访局、工信局、人民法院审判机关被判决得一文不值。

这种判决对军人并不公平,退役军人依法服兵役,兵不能白当!

并且2025年3月18日,张海军前往义马市人社局查询档案发现:

1993年6月12日,义马市劳动人事局曾出具《义劳人录字(1993)190号招工录取通知书》建行根据三计社(93)14号文下达招收城市退伍军人范某峰(同批退伍)当工人指标安置至建设银行,相关工资介绍信存根完整可查。

而涉及张海军自己的《义劳人录字(1993)191号》招工通知书及工资介绍信原始档案却“查无记录”。

张海军怀疑原始档案可能被销毁或挪用,遂向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报案,但被告知“非被盗失主”,为由拒绝立案调查处理。

部门回应矛盾,政策执行存疑

3月22日,由义马市法院、工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及人社局在信访局联合回应称:人社局依据“义计社62号文”安置1993年退伍军人,但该文件不适用于张海军三计社(93)14号文下达招收城市退伍军人指标。

对于张海军所依据的“三计社(93)14号文”招工指标去向,人社局表示“仍需进一步查询”。

张海军提出质疑:同一份招工录取文件根据(三计社(93)14号文)建行招收范某峰的指标,为何城市退伍军人张海军当工人指标乡镇委没招收,指令性安置没落实?30多年来,相关部门始终未能给出合理解释。

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亟待加强

根据《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第25条(一)项及国务院《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75条规定;政府应依法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政策。然而,张海军作为参战老兵,却陷入长达30多年的维权困境。他的遭遇并非个例,许多退役军人同样面临安置不落实、档案丢失等问题。目前,张海军仍在寻求这三个问题的答案:“三计社(93)14号文”中,招收张海军的指标究竟流向何处?为何招工通知书和工资介绍信原始档案无法查询?相关部门何时能依法落实招收城市退伍军人张海军当工人指标上岗工作?

他呼吁社会各界全国退役军人、关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问题,让保家卫国的军人得到应有的尊崇和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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