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造桥修路都是善举,是值得肯定和赞美的。
近日,吉林省白城洮南市振林村村民黄德义私搭浮桥,全家18人被判刑一事,引发全社会热议。

据悉,当地村民黄德义为了方便群众过河,于2014年自掏腰包13万,在附近的一条河流上搭了一座浮桥。
这个举动让原本过河需要绕路的村民方便了许多,他们终于不用再绕路70公里进城了。

令人没想到的是,2018年黄德义修的这座桥,却被白城相关部门勒令拆除。
更让人不敢相信的是,一起造桥的人当中有18个人因为“寻衅滋事”被判刑。
判决通知书下来之后,黄德义不服向法院多次提起上诉,均被驳回。
法院这么判的根据在哪?黄德义究竟犯了哪条罪?

原来,当年他在修好浮桥之后,本着“自愿交费”的原则,在浮桥附近搭了一个收费点,大车路过10元,小车5元。
若是附近熟悉的村民路过,不给也没事。
正因为这个举动,黄德义一家人被列为“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
据调查,从搭建浮桥到被判刑,共收取费用52950元,其中有2万来自于同村村民李某某。

判决书下来后,黄德义按照法院要求返还所有款项,法院方面也将这2万元还给李某某。
令人没想到的是,事后李某某又主动将钱还给黄德义,他认为黄家修桥给村民带来方便,表示一下应该的。

知名律师罗翔老师针对修桥反被判刑一事,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他一向主张“法内有情”,对于黄德义的行为,罗翔认为只要满足群众期待,没有破坏大众秩序,算不上犯罪,不应该判刑。

当事人也站出来爆料:桥修好了之后,水利部门曾经要求上交管理费,一年一万元。
后来几年他们没有再继续交款,就收到了拆桥通知。
在双方对峙过程中,水利部门的工作人员曾告诉他,若是交够了罚款就不拆桥。


事情发酵之后,舆论纷纷支持黄德义,认为他的善举不应该被辜负。
白城相关部门,更是被质疑“懒政”“一刀切”。
确实如此,熊猫眼城管干部叫嚣军队驱赶民众一事还没有调查清楚,如今又来个拆桥判刑,安能不激起民愤?

事情愈演愈烈,白城相关部门还没有给出具体说明,该案的审判长又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7月9日,有新闻媒体从一举报人丁永恒处得知,该这起案件的一审审判长孙某,早年曾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
丁永恒告诉媒体,2019年其女儿被白城洮南法院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名判处7年。
他认为女儿是冤枉的,就为此到处东奔西走,最后来到孙某的老家。
通过多方了解,他才知道审判长原名为曹某,早年是顶替他人的名字上的大学。
获得这个消息,他立刻向洮南市纪检委,白城市纪委实名举报。

2022年,洮南市召开第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免去了孙某的所有职务。
同一年7月份,洮南市纪检委对孙某给出最后处理结果:“孙某真名曹某军,早年冒用孙某名字上大学一事属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当时就这件事,一审法官孙某也给媒体做出回应:“丁某女儿涉嫌扫黑除恶,案件需要层层把关,不是我一人能决定。丁某心有不满举报我,我承认当年高考确实改名,但分数是我自己考的。”
他还强调,如今自己没有职务,还被处分,只是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有问题直接联系法院政治部。

也就是说,当年判丁某女儿7年,如今判拆桥案的“假法官”孙某(真名曹某军),如今仍然在法院工作。
冒名顶替高考的法官不用被判刑,为民修桥的村民“株连九族”18人被判刑。
白城相关部门如此“双标”的做法,引起了很多网友不满。
但凡事不是非黑即白,关于黄德义私自造桥一事,网络上也有很多不同的看法。

有当地的网友就匿名爆料,黄德义在当地颇有势力,他造桥的背后也有许多“不可说。”
这位网友表示,黄德义修桥的河流经常断流,他修的桥只有六七月才有作用。
也就是说,除了这两个月,其他时候村民可以通过干涸的地带过河。
但自从黄德义造了桥,他就找人把河道中可以过车的地方挖了,当地人怨声载道。

这位网友称,自己就是当地人,过桥根本就没有免费的时候。
而且他的收入,一天至少在1000元以上,根本不是法院材料中的五万多。
因为收入太高舍不得拆桥,他与工作人员打了起来,才被判“寻衅滋事”,一点都不冤枉。

也有网友客观分析,我国是有名的“基建狂魔”,有必要造桥的地方,不可能让私人造桥,还收费。

也有网友表示,这起案件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信访材料很多群众意见很大,还被举报到扫黑办,可见黄德义口碑并不好。
一座消失的桥背后,冒出多个相关人员,你方唱罢我登场,一时间令人摸不清头脑。
不可否认,村霸确实存在,但某些地区体制内人员不作为,也的确是事实。

法内有情,令人动容,司法无情,才是常态。
办案人裁定的最终结果,影响的是涉案人的人生。
在这里也希望所有办案人员能做到从群众中走来,回到群众中,客观公正办案。
也希望涉案人员,不要颠倒是非黑白,利用舆论力量带节奏。
无论如何,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站出来,给大众一个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