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心灵扭曲人!1999年福州市“1·7”系列杀人焚尸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5-04-19 11:07:04

1999年的这个春天,福州的刑事警察们被接连不断的杀人焚尸案件折腾得够呛。

案件始发的时间是元月7日,这天晚上8点多,骑着五羊本田摩托外出购物的一个29岁姓林的女青年,在福州西洋新村被尾随其后的3名歹徒挟持到福建农大后门沙滩。3人劫去她的钱物和手机,威逼林女说出随身携带的信用卡密码,其中一人前往建行和兴业银行提走现金4400元。在沙滩上,3人勒昏了林女,倒出摩托车里的汽油朝她身上泼去,烧死林女,焚尸灭迹后逃离现场。

事隔五天后的元月12日晚上8点30分,家住鼓楼西洪新村的一个23岁姓朱的女青年,骑着本田摩托车在新村附近化妆品店购物时,被两名歹徒跟踪。歹徒采用同样的手段,从朱女随身携带的信用卡里提走1400多元,然后将朱女挟持到建新镇洪光村防洪堤外,杀人焚尸。

元月17日,对32岁的王女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据幸存的王女回忆,那天晚上9点左右,她骑着摩托车回家,刚把车放入杂物间里锁好,身后突然窜入一高一矮两名歹徒。他们进来后立即将杂物间的门关上,高个子歹徒用一把自制的砂枪顶住她的胸口,矮的那个掏出一卷塑料胶带封住她的嘴,然后抢走她身上的手提包,威逼她打开车锁,将她挟持出门;由高个子驾车,矮个子坐在后面,将王女夹在当中。车子开出不远,王女用舌尖使劲把塑料胶带顶开,高喊“救命——有人抢劫!”同时在车上拼命挣扎,把摩托车弄得左右摇晃,在拐弯处倒了下来,3个人全都摔下车。王女趁机爬起来边跑边喊,两名歹徒扶起摩托车仓皇逃窜……

1月24日临近午夜,台江横街新村楼下一杂物间有浓烟冒出,周围群众打“110”报警。警察赶到现场打开门,看到的是一具被焚烧得血肉模糊的年轻女尸。

现场勘查结果很快出来:被害者是一个22岁的福州电信系统姓彭的女职工,下夜班骑着摩托车,回家进杂物间后,被尾随进来的歹徒抢走身上的手机、传呼机和信用卡,然后被歹徒打昏焚尸……

4起案件的作案手段如出一辙,显然是同一个犯罪团伙所为。

在短短的半个月里,作案者就像一些渲染暴力凶杀的影视片里的变态杀人恶魔,随心所欲,横行无忌地在榕城的大街小巷频频作案,刑警们往往是这边案情分析会未了,那边报案电话又响了起来,好像刮起一股向警方挑战、所向披靡的狂飚。

一时间,榕城市民大有谈杀人焚尸恶魔色变的极度恐慌,尤其是女青年,个个心惊胆颤,夜不出户……

警方当然是义无反顾、接受挑战的。他们知道一天不抓到凶手,广大市民就多一分危险。

1月30日凌晨,专案组发现“1·7”案死者的手机曾在城门地区使用过,根据这一线索,警方进行了内查外调,当天下午在鼓山镇远东村抓获第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刘贵华。

通过预审,得知另两名犯罪嫌疑人系陈楠和高小华。警方通过刘贵华,撒下诱捕的法网,于2月1日在莆田抓获这两个人。从他们身上缴获自制砂枪一把、子弹一发。

随后从他们在福州租住的窝点里,缴获两辆被害者的摩托车及手机、传呼机等价值数十万元的赃款赃物。

警方查明这一系列杀人焚尸案的3名杀人恶魔的年龄,一个23岁,一个18岁,另一个仅14岁,是典型的青少年犯罪。

面对预审,他们表现出来的不是畏罪悔罪,而是一种意犹未尽的遗憾。在供述实施整个杀人焚尸过程中,他们就像在谈论一出充满刺激的武打戏,3条人命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种宣泄快感的尝试。

用18岁的陈楠的话说,“这些年纪轻轻的女人凭什么有摩托车,又有手机又有钱?她们个个活得既潇洒又开心。既然她们拥有天堂般的生活,那么让她们尝尝地狱里的日子也没有什么不公平的……这个世界上的钱都在女人手中,算一算,杀了她们才得到几万元,心里很不平衡。如果不是被你们抓住了,我已想好了下一步要对那些骑摩托车接送孩子上学回家的中年妇女下手,绑架她们的孩子,再对她们敲诈。到时,再干这么几起,勒索个百来万不成问题……我这么做除为了钱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报复这个社会,凭什么她们有钱我就没有钱?”

当年24岁的刘贵华是这么说的:“男人赚钱太不容易,我是个农村出来打工的,干了多年,赚了一些钱全花在交女朋友身上了。见我是个打工仔,花光了我的钱后便和我“拜拜”了。于是,一见女人我便来恨,心想,杀她一个弄点钱来花花就算是作为补偿吧。”

14岁的高小华的回答则幼稚得让人悲哀,“在我记忆中,除了奶奶,没有人爱过我,关心过我。陈楠就像我的大哥,他常给我零花钱,他在社会上玩得转,跟着他一起有吃有喝,而且不受欺负……往活人身上泼汽油点火很刺激,经常在地下录像店看这类片子。有了这种机会便试着过瘾,觉得学着陈楠大哥的样子干,今后就不愁吃不愁穿。”

从他们的中,我们能看到他们成长过程中一条扭曲的人生轨迹,正是这条轨迹形成他们今天变态的人格。

陈楠出生在沙县南口乡一个农民家庭,在这个地处闽北偏远山区较为贫困的农村,陈楠家的日子还算富裕,父亲做些小生意,倒也温饱有余。家里4个兄弟姐妹,他最小,父母最宠他,家里有点什么好吃好穿的,都要让他先享用后才轮到哥哥、姐姐们。

有一次家里改善生活,做了些好吃的,哥哥、姐姐没等他先吃了,他回来后便大吵大闹,把整张桌子都掀翻了。这种自私的唯我意识从小便滋生萌长,从而养成他特别自私霸道的性格,认为什么东西都应该他先拥有才公平。

上中学后,一次偶然的机会,随同学来到福州。这是他第一次进入大城市,看到花花绿绿的世界。那年他15岁,与同学站在东街口立交桥上,抬头是拔地而起的高楼,低头是成百上千辆五颜六色的摩托车,川流不息地穿梭在灯火辉煌的街面上,骑在车上的都是些帅哥靓女。这幅街景就像梦中天堂一样让他亢奋。因为在他所生活的那个世界里,几千户人家,只有村长在外头做生意的儿子才有一辆摩托车。虽然那只是一辆破旧的、开起来咔咔作响、屁股直冒烟的摩托车,但在村里却是所有青年男女梦寐以求不到的。他说,城里给他留下最深印象的便是这一幕了。

自此,他的潜意识里对摩托车便有了一种特别的心情,也是导致他后来专门找骑摩托车的女孩子下手的最初起因。

就是这一次进城,就是这一幅城市夜景对15岁的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撞。这种冲撞对别人来说产生出来的可能是一种美好的向往;但在他那自私阴暗的心灵深处却滋生出一种心理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继而又转化为一种莫名的仇恨。就在这天晚上,他睡在旅馆里,满脑子想的是凭什么他就生在出门只见泥墙矮房的贫穷农村?凭什么其他人就能过着像梦中画中五光十色的城市生活?得出的答案是: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第二天回乡,但他的心却没有回来。一个星期后,他逃学来到福州,这一次他看到城里更精彩的一面,那便是城里人的生活。夜里,走在街上,满目的霓虹灯闪烁,酒家、夜总会门口,各式各样的摩托车涌来,骑车的男男女女个个风光十足,尤其是年轻女性,打扮摩登,手持小巧的手机,肩挎精致的坤包。走进去一看,大款们一掷千金,小姐们喜笑颜开……

这一切对陈楠产生的诱惑可以说是勾魂致命的!当时年仅15岁、口袋里仅有25元钱的陈楠,面对这些花花绿绿,打从心眼里溢出一种扭曲的变态的嫉恨与仇视。

他毅然决然地作出了不再回农村的决定。他,也要过这种生活!可怎样才能过上这种生活呢?他明白,在家里可以掀翻桌子闹,可以从哥姐手上抢,在这里闹是不行的;但可以变着法儿抢。抢谁的呢?他可不是那些个头高大的城里青年的对手,但对付那些杨柳细腰的小女子,他还是有办法的。

于是,就在当天晚上,他选择了一个行人稀少的小胡同,躲在拐角处,第一次尝试对一个骑摩托车的女子下手。他一把推倒那骑车的女子,那女子吓坏了,没喊叫也没反抗,乖乖地让他抢走挎包;拿到路灯下打开一看,里面有600多元,还有一架手机和一张信用卡。他随手把信用卡连包一起扔了,手机他拿到黑市卖了500元。

第一次便如此轻松地尝到了甜头。他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不久,他结识了当地一个姓齐的小混混。姓齐的专门干溜门撬锁的勾当,陈楠跟着他干了几回,虽然收获不小,但陈楠认为这个勾当太冒险,便向齐介绍抢骑摩托车女子的经验:第一,她们有钱;第二,她们胆小,下手容易。

于是,两人合伙干,从此干上了瘾。

有了钱,陈楠在仓山上渡路租了一个两房一室的单元房,从此过上了有吃有喝的潇洒日子。

当审讯人员问他为什么后来发展到杀人焚尸,他说是因为不过瘾,想来点新的刺激,这是原因之一。

还有一个原因是,现在银行推广信用卡,他们抢的女子身上的只是小钱,在她们身上都有各种各样的信用卡,信用卡必须凭密码才能取出。只有采取劫持的办法,让被抢的女子说出密码,他们才能取出大钱。

14岁的高小华走上犯罪道路可以说是出于家庭的原因。

他是一个十足的野孩子,13岁便在社会上流浪,有着一副野蛮霸道的外表,但却是一个典型的混沌无知的少年。他出生于一个极不健全的农村家庭,从来就没有得过母爱或父爱,妈妈和爸爸未婚同居,他一出生便被扔在70多岁的奶奶家。3岁时,妈妈到日本打工,因为爸爸是个五毒俱全的家伙,把分到手的3亩地卖了全花在喝酒赌博上,年迈的奶奶靠卖茶叶蛋艰难地维持生活。妈妈走时要带上他,但年近80的奶奶把他藏起来。奶奶对儿子已失去希望,所以把一切寄托在这个小孙子身上,认为他是高家的香火。

在高的记忆里,妈妈是一个陌生的空白,而爸爸则是同警察与手铐联系在一起的。4岁那年,他只记得,在一个夜里,他被奶奶的哭声惊醒,睁开眼睛,看到的是身穿制服的警察把一副亮铮铮的手铐铐在爸爸手上,从此就没有见到爸爸了。

往后,他只见过爸爸两次,第一次是爸爸从牢里回来,那年他6岁。爸爸回来后变卖了家里唯一值钱的电视机,整天喝得醉醺醺的,而后家里便充斥着奶奶的哭泣和爸爸的骂声。

不久,村里又来了警察,他又目睹了4岁那年在家里上演的那一幕。

又过两年,他听说爸爸放回来了,但这一次爸爸没回家,也许是爸爸觉得无脸见人,也许是感到回到这个家后连变卖的东西也没有,所以他没有见到爸爸。

不久,他最后一次见到爸爸,这次是在监牢里见到的——爸爸是“三进宫”,奶奶带他去探监。他听别人说,爸爸三次入狱都是因为盗窃。就在这一年的夏天,他上了小学。他只知道,他是受歧视的,小朋友们都不愿和他在一起,说他是贼的儿子。于是,他开始打架,成了远近闻名的野孩子。

13岁的高辍学了。他所在的农村位于福州市郊,没事干,便开始往城里流荡,成了一个小混混。他把亲戚给的一点钱,全花在地下录像厅里看暴力凶杀录像片,一看就是几天。

就在这时,他认识了陈楠。大他4岁的陈楠,认了这个小弟弟。他们学着江湖上那一套拜把子。

这个从小没有家庭温暖、生性野蛮无知的高小华,认为找到了大哥,一下子喜欢上了陈楠的这种生活方式。陈楠看中的正是他的野气与稚气,让他住进自己租住在仓山的单元房里,带他上酒家洗桑拿浴,给他买衣服。高小华长了这么大,是陈楠第一次带他进酒家,下舞厅,让他大开眼界。他一下子便全身心地拜倒在陈楠的脚下。只要陈楠一句话,他愿意付出生命。

1998年的一个晚上,他和陈楠躺在床上看电视,陈楠说这两天手头紧没钱花了,问他想不想一起去弄点钱花?他点了点头。说干就干,陈楠带上他,先来到大街上,此时是晚8点,大街上车来人往,陈楠指着骑摩托车的年轻女子告诉他,这些人最有钱!然后带着他来到一个路口处,这时,一个女子正好骑着一辆摩托车过来,“看我的!”陈楠上前出其不意地出手推了一下骑摩托车女子的把手,女子摔下车子;陈楠趁机扯女子项脖上的金项链,随手又把她肩上的小坤包抢到手,然后拉起一旁高小华的手,在女子惊愕中大摇大摆地离去。

五分钟后,他们窜到路灯下,陈楠打开包,里面有手机、传呼机和现金800多元,还有两张信用卡,里面还附着密码。他们当即来路边一个自动取款机前,按入密码,取出3000多元。

第二天一早,银行刚开门,他们又用另外一张信用卡提取现金4万元,从打出的账单中,可以看出还有4万多元的余额。陈楠说想不到这个女人会有这么多钱,于是,和高小华来到另外一家银行,想把那4万多元再提出来。当他们走进银行向营业员出示信用卡要提取时,营业员接过来一看,让他们等一下;狡猾的陈楠意识到营业员已接到女子的挂失报案,拉着高小华一溜烟地逃离银行。

这是高小华第一次与陈楠作案。他做梦也没想到,几万元会来得如此轻松容易,对陈楠,他又增加了一分佩服。

陈楠告诉他,这就是他为什么专门找女人下手的原因:第一,女人有钱;第二,女人胆小,不会反抗,往往等她们回过神来时,一切已大功告成。这天晚上,陈楠给了高1000元,带他先到酒家美餐了一顿,然后带他到夜总会,为他点了一个坐台小姐。陈楠自己则要了两个小姐进了包厢,一直玩到午夜。然后他们又进了桑拿,在那里,他们请了按摩小姐,直到第二天天亮才离开。

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第三次……高已记不清和陈楠究竟有多少次拦路抢劫骑摩托车女子的挎包了。如果说刚开始高还有些害怕,后来则也是上了瘾,手头没钱花,随时便抢。每次作案后,陈楠都要分一些钱给高零花;而高则把这些钱除了买些吃的,其它的都买烟买酒孝敬陈楠。他认为,陈楠的所作所为很像录像片里那些“大哥”的气派。

不久,他们认识了刘贵华。刘贵华和陈楠不一样,虽然也是农村人,家在闽北山区,他是出来打工的。他渴望爱情,处过几个女孩子,终因他是打工仔而最后离开了他;他赚了一些钱全花在她们身上,他恨她们的无情。

一次偶然的机会,刘贵华认识了陈楠。他们在一起谈论起女人,陈楠说女人是世界上最坏的人,她们不用干活就有男人给她们钱花。这一说,触到了刘贵华的伤心处,想到自己的经历,刘贵华便同意和他们一块干。3个人一起干,要干就干大的。陈楠根据自己这么多年抢骑摩托车女子的经验,明白这些女子身上现金都不多带,想到上次偶然抢到的那个女子身上信用卡上有那么多的钱,便提出以劫持的方法把她们弄到偏僻处,让她们说出密码,取出信用卡的钱,然后再来点刺激的把她们杀了。

于是,他们来到夜市地摊买了两副玩具手铐;为了防止对方在劫持中叫喊,他们还买了贴嘴巴用的塑料胶带;陈楠还带上他的一把自制砂枪。

1月7日,他们把林女劫持到建新镇的沙滩上,胁迫林女说出身上信用卡的密码,然后由陈楠往自动取款机把钱取出。返回后,他们就如何杀死林女讨论了一番。为了在社会上引起轰动,陈楠提议干得刺激点,先勒死林女,然后倒出摩托车里的汽油,由刘贵华泼在林女尸体上,陈楠点上火;见尸体烧得差不多的时候,3个人骑上林女的摩托车回到市内。

在陈楠的住处,他们把抢来的钱物就地分赃,刘贵华分得手机,陈楠分得摩托车。现金三个平分。之后,陈楠把摩托车的牌子卸了,带上高到大街上学骑摩托车。他们就像在玩游戏,丝毫没有犯了滔天大罪的感觉,甚至还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他们对社会的仇视在杀人焚尸中得到了宣泄……

刘贵华作了第一次案后害怕了,当陈楠要他再干时,他没有去。这次,陈楠为了杀人行动方便,上街买了一塑料桶的汽油。5天后,他与高两人尾随朱女,得手后,也让朱女说出信用卡的密码,由陈楠到自动取款机取出1400元。这次由高把汽油泼向朱女,陈楠点火,他们目睹着了火的朱女挣扎嚎叫的惨状,直至烧焦成一团;然后骑上朱女的摩托车返回城里,当晚在夜总会潇洒作乐到通宵。

第三次,由于王女的挣扎反抗,他们失了手。

24日,他们又盯上彭女。这次,他们担心出现上一次的情况,便决定在杂物间里把彭女杀了,由高往彭女身上泼汽油点火,尔后骑上被害人的摩托车扬长而去……

这次收获不大,只有400多元现金。他们把手机和传呼机变卖了1600多元,回到他们租住的房间。

半夜里,陈楠突然起身对高说:“这种游戏玩够了,算了算,杀了3个人,才得到几万元,有些不合算。”

他告诉高:“下一步把对象放在用摩托车送小孩的中年妇女身上。这样的家庭有钱。绑架她们的孩子,要她们出大价钱。绑架一个起码可以得到几万甚至几十万元,那样才来得更刺激……”

真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就在他们准备搞下一个目标时,落入了法网。

3月1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5个多小时的庭审,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楠、刘贵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下午,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同案犯高小华,判处高小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高小华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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