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6276次列车峨眉至广元高铁,一女孩在乘坐过程中,遇到后排小孩嬉闹,多次撞击“被打女孩”的座椅靠背,严重影响到她的权益。前排女孩善意提醒后排家长注意一下小孩,不要打扰到别人休息,不料遭到孩子母亲的冷嘲热讽,大意为:这么大人跟孩子计较太小气了吧,其还不解气地上来掌掴了女孩一巴掌,女孩随即也进行了防御式还击。
就在事态即将升级之时,一好心的东北大哥出面劝阻,并为女孩主持了公道。并怒斥带小孩的家长“有小孩并不代表有理”、“三个人对付一个人”、“当着孩子的面这么吵”,随后,列车中响起掌声。
在派出所,女孩已经做好了自己被拘留的打算,因为她也回击了袭击者。女子的唯一要求就是,袭击者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带孩子的母亲已经后悔了一直在请求和解,而被打的女子则要求施暴者要得到应有的惩罚。
两次的调解不成功,被判互殴。双方各被行政处罚了200元。
整个事件虽然看起来女孩赢了,实际上却是打人者“翻盘”赢了!
即:被打者心理预期>结果>施暴者心理预期。不信你细品?
其实这个事件还暴露出我们底层纠纷的处理思路:大化小,小化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理态度被渗透进入方方面面。只要没重大伤亡,基本上“还击及互殴”被广泛运用,这个模糊词汇让“施暴者”有恃无恐。
民众广泛关注掌掴女孩,其实就是在关注“互殴”是否成为“扶不扶”的另一种形态!
我对法律广义的理解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而非如此“和稀泥”。法律不维持秩序,继续为“施暴者”、“倒地者”提供“温床”,将会滋生出“太岁”还是“菌落”尤未可知。
结语对于该事件的事实清楚,过程明晰,舆论支持的情况下,被掌掴女孩如不服行政处罚,可以继续走相应流程,当然,其中时间、精力、金钱等方面成本可能较大。
就算你有理,没钱没闲的普通人也很难拿到属于自己“心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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