弈客签约|「赛事预热」指尖的革新当举手合“规”化

客弈围棋 2025-04-10 17:23:53

这篇文章发出来的时候,可能距离北海新绎杯开赛已经不远了,按照惯例,体育赛事的赛前预热大概会分析参赛选手的竞技水平、风格、以及近期状态,以此来预测最后谁能在北海捧杯。但这次的赛前预热,写些不一样的。

北海新绎杯在赛事补充中新增的第八条“举手示意裁判进行裁决”规则明显是对LG杯争议判罚的针对性回应。第29届LG杯决赛中,柯洁因“死子放置”问题被判负,暴露了在规则执行中韩国裁判裁量权过重、判罚梯度跨度过大、判罚标准模糊的缺陷。北海新绎杯首次通过引入明确的举手示意机制:选手可主动发起裁决请求(当认为对手犯规时),而裁判则需依据对应的处罚制度(警告到罚子再到判负),由此限制了裁判的自由裁决量。这种规则设计本质上是对LG杯事件中“单方面裁判主导”的纠正,通过赋予选手合“规”化的权利,缓解了裁判权力过大可能导致的主观臆断。

同时北海新绎杯的举手规则要求选手在对方出现犯规后立即停钟,举手示意,这一设计旨在缩小“举手”可能对于棋局节奏所造成的破坏。按照中国围棋裁判法的惯例——过时不候,举手合“规”化或能避免LG杯中裁判裁决量过大所造成的乱象。

仅管如此,举手行为依然可能被“有心之人”利用,作为心理战的“秘密武器”。北海新绎杯虽给予棋手举手权,但若棋手在关键时刻主观触发裁判介入(如在棋局的胜负处质疑对手违规),仍可能通过消耗对手心理获得优势,这似乎是规则的“盲点”,如果真被一些棋手利用,后期可能需要继续更进举手权的完善化。

这里笔者有两种大胆的想法,围棋裁判可建立一种举手投诉的“恶意指数评价模型”,对战术性举手实施反制(罚目、判负);也可以学习NBA的有限“挑战权”,每一局比赛给予一定次数的举手次数,超过这一数则不可再举手。

北海新绎杯的举手规则革新,或标志着围棋竞技不仅仅是棋盘上的战斗,也存在着规则的谋略战。当举手动作既能成为履行规则的招数,也可作为心理博弈的招式时,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可能会在围棋解说中听到这样的术语:“XXX本局举手指数使用效率低于80%,掉入恶意指数红区,警告一次,被罚四目,低于60%时将被判负”。

北海新绎杯的举手规则看似解决了LG杯的裁判霸权问题,却实打实又给棋手打开了一扇新的“博弈窗口”,意外构建了一个更具复杂性的“策略对抗”结构。棋手获得主动触发裁判介入的权利时,在缺乏更为强大的约束时,有可能陷入互相举报的恶性循环。

举手权的合“规”化也反映了现代竞技体育的一个困境——当规则的制衡机制滞后于策略进化的速度时,任何技术性的规则修补都可能催生更精密的“博弈武器”。如何使得围棋的规则像足球、篮球一样不断更新且合理,让规则服务于赛事而不是让赛事变成一场规则的游戏,这是棋协应该深刻考虑的问题。

问题来了,大家觉得此前“举手”的主角这次在北海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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