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遇害,公安却迟迟不立案,老母亲申冤7年无果,后来怎样了

灵薇聊历史 2023-06-16 01:23:05

70岁的张吉招老太,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生命的最后七年,是在告状中度过的。

在本县,她告到公安局,无人承接。在海口,她告到公安厅,公安厅领导曾批示督办,却迟迟未见结果。在北京,她告到公安部,部里也要求海南省侦破此案,可不见落实。

她告状,是因为她唯一的儿子符来兴被人行凶打死。杀人者,从县公安局刑警到本村群众,都知道是许太见,但偏偏不见惩办凶手。

这七年,张吉招老人天天以泪洗面,日日告状叫冤,但谁来为她主持公道、申张正义呢?

案件发生在1991年。这年的9月29日中午,东方县八所镇八所村村民符进求骑自行车去海边抓鱼,在路上被开着摩托车的小青年许少泓撞伤。

八所村

符进求被他人送到医院色扎后,其亲戚符来兴就叫许少泓回家拿钱来付医药费。

倔强的许少泓不肯,符进求就叫符来兴扣下许少泓的摩托车,送来钱再还车。符进求因无钱住院,只好回家养伤。

许少泓被扣车后,便到八所村找有钱有势的亲戚许安有求助。

第二天一早,许安有带许少泓到医院,没见到伤者符进求,却见到了来付医药费的符来兴等人。

双方就符进求的医药费赔偿问题发生了争执,并动起手脚,幸被在场的群众拉开。

许家有憋了一肚子气,回家将此事对年已22岁的儿子许太见说了。

许太见是个吃不得任何亏的愣小子,听父亲一说,便对符来兴等人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90年代初的东方县

10天后,即10月10日,许太见路过鸿艳小饭店时,见到了正在饭店里喝茶吃饭的符来兴,他火气上来,上前寻衅,恶语相加,动起手来。

符来兴见来者不善,便拿起板凳作盾牌进行抵挡。许太见顿时失去理智,操起一旁的斧头,向符来兴头部砍去。符来兴当即被砍倒在地。许太见见对方倒地不动了,急急逃离。

血流满地的符来兴被送到医院抢救,因伤势太重,于3日后在医院死亡。

符来兴的母亲张吉招闻知,痛不欲生,其媳妇及几个还未成年的孩子,哭喊一片。

当下,有一些爱打抱不平、也受过许家欺负的村民,扬言要一起到许家算账。

杀人案惊动了县委、县公安局。公安部门当时一边勘查现场、调查取证,一边安抚村民,做好调解。

公安局长吴韩昌亲自对群众表态说:县委领导指示我们,要在七天内抓获凶手,我们一定尽快将凶手捉拿归案,希望村民不要闹事。

琼崖纵队老兵、在解放初期当过妇女干部的张吉招,相信政府,等待处理。村民们也安稳下来,符来兴也顺利安葬。

但吴韩昌的表态却成了空话。许太见远逃他乡。办案的干警忙乎一阵后,对此案不管不问,不了了之了。

悲愤中的张吉招,从此踏上了上告路。她嘱咐儿媳,在家带好孩子,她要出去为儿子讨回血债,哪怕丢了这把老骨头,也在所不惜。

她见县公安局似乎没动静,又跑去海口向省公安厅反映,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发了督办单:请东方县公安局严肃处理此案,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可是,一年过去了,案件却没有任何进展,张吉招跑去东方县公安局问,前来接待她的人说承办此案的人已经调走了,新来的同志正在调查,请耐心等待。

又等了一年,张吉招老人实在受不了了,决定进京“告御状”,千里迢迢跑到公安部反映情况。

公安部的领导很同情张吉招老人的遭遇,一名副部长还做了批示,责成属地公安机关认真调查,严惩凶手。可这份批示从北京发到海南一年多,许太见仍逍遥法外。

走啊走,告啊告,老人双脚走了七年,老人泪水洒了七年。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事的变化,这起凶杀案似乎已被历史的尘埃埋没了。

可是,一个贫穷又孤单的老人,谁来帮她申冤,帮她主持正义?

张吉招老人

难平的心潮

七年里,张吉招老人没有去过检察机关。人们曾对她说,这种杀人案件归公安机关,检察院不管那种事。张吉招信了。所以,她七年里没有进过检察院的门。

就在1997年,中国的法律史上发生了一件大事,这就是,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1月1日正式施行。

在上上下下的普法宣传中,又有人告诉张吉招老人,检察院也管公安的事,公安机关如果不抓凶手,检察院会叫公安局立案。

朴素的话点燃了张吉招的希望。她虽已心力交瘁,但坚持着颤颤抖抖地将控告信投交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

这回,张吉招直接控告东方市(东方县已撤县建市)公安机关某些人徇私枉法,不追究杀人凶手,要求检察机关为民作主。

这年6月,东方市检察院收到了海南分院转来的张吉招老人的控告信。

负责批捕、控申等工作的副检察长张守华,细读控告信,心中被反映的问题所震动,他当即指派副科长叶宏保去市公安局查问此案。

叶宏保在市局得到的回答是该案已在侦查。张守华不能不信公安机关,也如此回复了分院。

转眼5个月过去了,张守华又一次接到了海南分院转来的张吉招老人的控告信,信中明确指出东方市公安局有人包庇凶手不予立案追诉。

张守华的心再次被震动,这里到底是什么问题,是张吉招误告还是公安局在欺骗?张守华决定亲自去市局调查摸底。

这一天早上一上班,张守华直接到了市公安局刑警队。一提起此案,队领导马上推辞说,这事由治安股负责。张守华又到治安股,股领导说,这事要问张副局长。

张守华心起疑团,为什么对一个案件,互相推来挡去。他一定要找到张副局长问个明白。

他从局里找到局外,终于在一个小吃店里找到了还在吃早点的张副局长。一见面就追问起许太见凶杀案有没有立案。

张副局长说,早立啦。张守华说,那好,你现在就带我去看立案材料。

谁知,张副局长一听这话马上变得支支吾吾,不想动身,还佯装肚子痛,脚痛,走不动路。在张守华一再催促下,张副局长才勉强挪了挪脚步。

东方市公安局大楼

回到局里后,张副局长又以档案管理人员请假生小孩为由搪塞,张守华说,不用你们操劳了,我们检察院的同志自己干。

在请示了局领导后,张守华从院里抽调五六名年轻的同志和一名负责档案管理的同志,一头扎进市公安局档案室。

他们奋战两天,专门翻找了1991年以来所有的刑事案件卷宗,也没有见到许太见凶杀案材料。

张副局长又找理由:局里档案室刚搬,有些档案可能散落了,我安排人慢慢找,你先回去,我找到就呼你。

张守华对他说,这事你一定要盯住办,我们应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你要尽快给我答复,我要向上级汇报的,搞不好这是一起重大的玩忽职守案!

张守华如此严肃认真,张副局长也不怠慢了。他指令有关干警全面翻找,终于在下班前找到了该案的原始材料。

他立即用BP机呼叫张守华。张守华急急赶来,将那一迭材料全部借阅。

回院后,张守华顾不得吃午饭,一页页地查看。这些材料中,既有现场勘查图,又有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而且还有七八份现场目击者的证明材料。

可就是那两张《刑事案件立案登记表》与《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除填了发案情况外,基本上是空白,没有任何领导审批。

事情非常清楚,公安局为什么对此案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就是因为此案根本没有正式立案,也就没有进入法律程序,当然不可能展开侦查。

杀人这种恶性刑事案件,市公安局却如此马虎了事,张守华的心,已不是一般的受震动了。

当天下午一上班,张守华就向刘志新检察长汇报了此案的情况,提出了按《刑诉法》对公安机关实行立案监督的意见。

刘志新态度坚决地支持张守华的意见,并召集审查批捕科全体同志开会,作出了两条决定:

一,全科同志配合张守华副检察长,对这起案件的立案及查办进行全面监督;

二,全体同志要对人民、对法律负责,排除困难与干扰,坚决贯彻执行好《刑诉法》。

会后,张守华带着副科长李其光,寻找到了张吉招老人的家,他们亲耳听了已卧病在床的张吉招老人的哭诉,心里久久难以平静。

他们向老人表示:检察机关将坚决依法办事,为人民群众主持公道。

检察官在八所村调查案情

张吉招老人告状告了七年,还第一次遇到政法机关的干部上门探访。她感动得热泪横流,拉着张守华的手久久不放。

艰难的监督

东方市检察院经过调查和阅卷,认为许太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事实清楚,应予立案,决定先向市公安局口头提出,使他们容易接受。

张守华和叶宏保带着有关材料,来到市公安局刑警队,提出了院里的决定意见,要他们立案侦查。

刑警队领导却推说:这种恶行案件,我们刑警队做不了主,你们得找局长说说。

张守华不再多话,直接到了局长办公室,找到了代局长(原局长吴韩昌因经济问题被审查,后被判刑10年)。

张守华将案件情况—一对代局长说明,同时将有关材料—-附上。

新上任的代局长看了也很气愤,把刑警队长叫过来,当场批评道:“说这么大的案件,你们怎么能不立案,不侦查,拖到现在像什么话,我要处分你。”

但当张守华要他收下材料,拍板批准立案时,代局长说是有会要开,夹起皮包就跑。

第二天一大早,张守华带着材料,专门在公安局大门提前等候,总算碰到了代局长。

谁知,代局长的态度一下子变了,怎么都不肯收下材料,他说:“此案都是前任公安局长惹出来的,里面情况复杂,我也不好接手,你们叫市政法委协调处理。”

张守华一听,马上说道:你是代局长,完全可以行使职权,这案件事实非常清楚,不是疑难案件。”

“而且在发案之初,你局对此案定性也非常明确,此案根本不属于政法委协调的范围。”

代局长听了,脸角立即沉下来,又借口要开全局干部大会,溜之大吉,之后一连几天,张守华都找不到代局长本人了。

磨蹭了几天,张守华觉得还是先退一步为好,回到院里与大家协商后再作行动。

回到检察院,张守华向刘志新检察长作了汇报。刘检对他说,立即将情况向分院汇报。

张守华用电话向分院领导汇报后,分院领导指出,你们的两条决定很对,一定要贯彻到底,我们会支持你们。你们不应有顾虑,要坚决依法办事。

有上级领导的支持,更有法律作保障,张守华当即决定,依照法律规定,正式向市公安局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12月24日,《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填写完毕,要求市公安局在1月9日前向检察院作出答复。

这是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第一号立案监督通知书,干警们个个感到其分量不轻,意义重大。

翌日,张守华与李其光,再次来到市公安局,按规定将《通知书》送到预审股。

预审股长探头看了看,感到事情重大,不敢接。他说,这种事我们没干过,你直接交给局长。张守华也不想难为他,毅然再次踏进了局长办公室。

令张守华难于理解的是,堂堂一局之长也拒收《通知书》。

张守华向代局长说明,这是依照《刑诉法》办事,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希望公安局领导正视问题,依法办事。

检察官走访受害者的媳妇和儿子

但是代局长还是不接《通知书》,强调要由市政法委协调。

有一米八高的张守华,直挺挺地站在局长面前,心里真是有点冒火了,他一直竭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绪。

他清楚,此时,他不能闹个人意气,泄个人怒气,他是代表了实行法律监督,来达到立案的效果,以和公安机关互相配合,共同惩治犯罪,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的。

所以任何急躁、过激的行为或语言,都会有损检察机关的形象,更有损法律的正确执行。

想到此,张守华礼貌地向吴局长告辞。

面对市公安局领导的态度,东方市检察院领导专门开会研究,决定向市政法委汇报,由政法委出面协调,以有利于实行立案监督。

会后,张守华和刘志新两位院领导一起到了市政法委,向黄魁林书记详细汇报了案情、受害者家属控告、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市公安局对立案的态度等情况。

黄书记认真听了后,明确表态,检察机关依法办事做得对,他将直接督促公安部门接受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

1998年1月4日,黄书记通知市检察院,将《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送交市公安局。

张守华又一次前往市局,将《通知书》送给在局里的张副局长。

张副局长郑重地签收了《通知书》,然后口头述说了是因为没有抓获凶手许太见,所以一直未办妥有关立案手续。

张守华告诉他,请以书面形式在9日之前向我院说明。张副局长明白,检察院这次是动真格了。

检察官提审许太见

1998年1月7日,东方市公安局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正式向东方市检察院说明了没有办妥立案手续的原因,决定“补办立案报告手续”。

东方市检察院在收到了市公安局的说明书后,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力度,派员介入,注视着公安局对此案的侦查举动。

1998年3月13日,东方市公安局正式立案。1998年3月30月,东方市公安局向东方市检察院报送了提请批准逮捕许太见的《逮捕书》。

1998年4月1日,东方市检察院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立案监督终于取得了重大成效。

张吉招老人知道了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许太见被批准逮捕的消息后,老泪纵横。

她很想等到许太见被惩罚的那一天,但她生命的能源已经耗尽,她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正义的结局

许太见自知罪孽深重,8年多来,他一直潜逃在内地。这期间,他偷偷返回过东方几次。在深夜时分,像老鼠一样钻进家里,过几天提心吊胆的日子。

许家盖的楼房里,有一个夹层,形成一个2平米左右的小隔间,有一个不到半平米的小门进入。

平常,大衣柜挡住此门,外人根本无法发现。这正好成了许太见躲藏的地方。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组织干警几次对许家突然搜查,发现了这个小隔间。干警们不露声色,相信会有瓮中捉鳖的那一天。

1999年3月11日深夜,许太见又偷偷潜回家中躲进了这小隔间,日夜严密监视许家动静的公安干警,立即包围了许家楼房,然后一组人马大大方方地叫门进楼。

许太见躲藏的住宅

他们信步上楼,来到大衣柜前,猛然拉开大衣柜,用枪指着小门,威严地喊道:“许太见,伸着手出来!”

小门被推开,许太见老老实实地伸出了双手。一副锃亮的手铐铐住了这双八年前就应该铐住的手。

许太见落网的消息迅速传遍八所村,村民们欢庆叫好。在叫好声中,村民们说得最多的,是感谢检察机关主持了正义。

2000年3月20日,海南检察分院以许太见犯有故意伤害(致死)罪向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0年6月10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在东方市开庭审理此案,认定许太见犯有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沉案终于告破,张吉招老人的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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