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强拿2年仅仅是吓唬?若该行为属实涉及敲诈勒索

羽虚客大 2025-01-18 19:48:58

数日前有广东IP人员曝光有执法人员强拿商户商品2年。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看到消息,1月13日下午,他们记者联系沙院镇政府核实情况,得到的回复是,该问题需要核实,届时由专人回复。

随后,茂名市电白区纪委驻白沙镇工作队相关负责人回复称,“这件事我们已经关注到了,区纪委很重视,正在核实具体情况。”

1月14日上午,发布视频的网友删除了该视频,称,该男子是执法人员,刚来付款了,并且领导也亲自处理了。并天真地认为“涉事人员应该会受到处分。”并希望以后别再这么欺负老百姓。

他本着同一个地区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不予追究。可是却等来了仅仅批评教育的回复。

1月14日中午,华商报大风新闻得到沙院镇政府综合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回电表示,涉事男子系他们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事发当日,执法人员系督促商户不要出店经营,但以前警告多次都没用,所以拿走商户的东西“吓唬吓唬”,“他的执法行为造成了群众的误会,已经批评教育了,要求他一定跟人家好好解释,赔礼道歉。”并大吐苦水,诉说工作的艰辛,开展不易。

就执法查扣规范问题,工作人员说,“本来是应该开相关的文书的,涉事工作人员的不文明执法,我们已经批评教育,要求以后都要文明执法。”

大众都不乐意了,当场炸了锅了,当我们瞎啊,公职人员0元购就这么糊弄过去了?还有什么不是批评教育解决不了的?

在巨大舆论压力下,当地出了公告,称已对当事人停职处理,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希望后续不会不了了之。毕竟这绝不是个例,冰角之下才是真实的冰山世界,处理得当,才能震慑一大批已经行动和尚未行动的,才能做到有权不滥用,不乱用。

我问了豆包这会涉及什么罪,豆包回复说,涉及敲诈勒索罪,受贿罪和侵占罪。

数额较大会被判刑。不过,证据取证较难,如果真想调查,受损商户应该都能列出清单,小商小户损失价值应该达不到重判的标准,就看他能不能认清形势主动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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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虚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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