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不应该有缓刑,要么强奸罪成立,要么就是诬告陷害!要么强奸未遂,要么敲诈勒索,二种可能都有,都要讲证据。

恋人、夫妻发生性关系不能违背女方意愿,否则就是强奸,这个并没有异议。问题是这种事情怎么取证?
如果只凭女方口供,男方肯定不服。那么该如何确定女方事前是否愿意,签协议按手印吗?手印也可以被人为是强制的吧?也许只有录音录像了。

但就算录音录像,如果女方事前是自愿的,事后同样可以反悔并状告男方,又或者给你设套,蓄意营造强奸的行为与环境,这还是可以定罪的,因为前面自愿,最后关头依然可以反悔。
你该怎么办?似乎没有什么办法。
这个事情只要没有第三者在场,只要没有现场监控,只要女人说违背了她的意愿,男人似乎毫无办法。

大同这个案子没有实质性的性侵,处女膜完好无损,私处未检测到男性DNA与STP分型,最多只能算强奸未遂,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定强奸罪男人肯定不服。
但是时间过去二年多了,几次审议,依然没结果。任何控罪,必须证据链完整,否则,疑罪从无。

订婚后男女同居一室,事后的放火和逃出房间呼叫的行为异常,因为这是事后反抗,事后反抗并不代表当时的情况。
回顾该案,不为钱为什么当时不报警?为什么与男方协商彩礼到帐、房子立即加名字?没达到满意效果,于是套路问话录音,威胁不立即满足就报警强奸。
有人认为,此案二审拖延太长,如果形成有罪判决是对公俗良序的挑战,是对婚姻家庭的伤害。

现在有些男人认为就算结了婚,只要女方不愿意过性生活,或者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就可以告男方强奸。
这不只是让男人产生恐惧那么简单的事情。
如果男人花了钱买房买车给彩礼,最后落个“强奸罪”去坐牢,谁还敢随便进入婚姻?

它将会让以后己婚的男人很难经营婚姻,让未婚男人更难走入婚姻,最后将会让低生育率来买单。
也有人认为这种事情的出现,最大的输家就是男方。一不小心人财两空,还有牢狱之灾,一辈子的档案污点!
也有人认为最大的输家是普通人家,男女对立更严重了。

有人认为最大的输家是有可能让伦理道德下滑,是做人底线降低,夫妻和恋人之间不再相互信任。
以后没人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