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斤的命,判给拳头还是法律?不爱但请不要伤害

浩渺烟波科技 2025-03-26 03:50:07

文中部分细节源自威海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记录,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受害者使用化名涵涵。

1. 开篇:血色的疑问

2025年3月25日,威海法庭外飘着细雨。

5岁男孩涵涵的爷爷攥着孙子的奥特曼玩具,嘴里反复念叨:“他们管孩子叫‘机器人’。”

这具“机器人”的尸检报告显示:肝脏破裂,肋骨骨折,35斤的小身体上布满了成年人的拳印和掐痕。

而挥拳的人,是他的亲生母亲和她的男友。

庭审中,父亲郑仁杰对着前妻嘶吼:“不想要孩子,为什么不还给我?”

陈某低着头,只重复三个字:“我错了。”

这场景让人想起去年杭州那起虐童案——6岁男孩被继父勒死前,听到妈妈说“让他死”,便不再挣扎。

拳头落在肝脏上,最疼的从来不是肉体。

2. 时间线:四天的死亡倒计时

2024年2月19日

陈某和丈夫离婚,争到抚养权。

没人知道,这个在幼儿园工作的母亲,正把儿子推向死亡。

3月22日

微信聊天记录定格了罪恶的起点。

男友石某某提议“狠狠打一顿”,陈某回了个“好”。

这个练过九年武术的男人,当晚就捏碎了孩子的肋骨。

3月23-25日

涵涵被锁在屋里挨了三次毒打。

脸肿到认不出时,陈某带着石某某回了娘家,理由是“怕我妈看见”。

3月26日

石某某最后一拳打碎了孩子的肝脏。

送医路上,他对陈某说:“死了可以再生。”

3. 法庭上的罗生门

“我只是想管教。”陈某在法庭上辩解。

可她忘了,管教不会把5岁孩子的耳垂拧到溃烂,不会让他在打到呕吐后继续挨打。

更讽刺的是,这位幼儿园老师施暴时,用的正是“教育孩子”的名义。

石某某承认了所有罪行,但吊儿郎当地说:“没钱赔。”

这让我想起2019年重庆姐弟坠亡案——生父和小三谋杀孩子前,也说过“死了再生”。

魔鬼的台词,总是一模一样。

4. 司法困局:拳头与法律的对撞

检方给石某某定了“故意杀人罪”,陈某却是“故意伤害罪”。

区别在哪?法律说,要看拳头往哪砸。

石某某专打胸腹部,明知道会要命;陈某只打屁股,算“管教过当”。

可法律没写的是——当母亲冷眼看着孩子咽气,这算不算另一种谋杀?

江苏有个案子,母亲男友打碎孩子肝脏判了无期;浙江有个父亲“管教过度”只判了12年。

同样的伤痕,不同的罪与罚。

5. 比判决更痛的思考

涵涵死后一年,两个细节刺痛人心:

一是幼儿园家长群连夜排查,生怕自家孩子也被“管教”过;

二是法医发现,孩子肝脏破裂后至少活了两小时,这段时间足够送医,但没人救他。

我们总说“虎毒不食子”,可2023年统计显示,60%的虐童案凶手是亲生父母。

监护权成了施暴执照,血缘成了犯罪护身符。

6. 尾声:沉默的机器人

涵涵的遗体还在殡仪馆。爷爷说,要等判决后再火化,“让孩子看看公道。”

可公道能缝补破碎的童年吗?

当陈某在法庭上哭诉“我错了”,那个被她称作“机器人”的孩子,再也不会说“妈妈抱”了。

想起罗翔老师的话:“法律要倾听普通人的哭声。”

今天,我们听见的哭声来自35斤的躯体,来自被打碎的肝脏,来自所有沉默的“机器人”。

保护孩子,不能只靠亲情的自觉,得靠制度铸成铁网。

比如强制举报虐童的医生、教师,比如剥夺“禽兽父母”的监护权——这些,我们讨论了很多年。

但涵涵们,等不起下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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